作者:
Kenel (小義)
2023-04-21 11:27:01※ 引述《cyh2210 (有完沒完?)》之銘言:
: 乳提
: 假日陪兩老打衛生麻將,我也打心不在焉
: 其中一圈
: 我手裡牌有七萬七萬六萬五萬四萬四萬
: 其他我忘了,我摸上來的牌是我要的,所以我丟了一張四萬
: 再摸上來又是我要的,想說把四萬丟了,反正還有5.6.7.7萬
: 等等如果又摸到或是可以吃碰的牌,我就可以丟一張七萬
: 這樣剛好有5.6.7萬,再我丟完四萬的時候,上家丟一張七萬
: 我馬上要吃起來,兩位老人家都說我這樣不行吃,要包
: 我知道的是如果上家打七萬,我用五六萬吃了七萬,我不能打四萬,這樣是要包的
: 可是我已經打出去四萬,摸了三家然後我再吃七萬,而且我也不是吃了之後打七萬或四萬
: 我吃了七萬我把原本的兩張七萬當眼睛,好像打條子還是筒子,
: 他們說這樣不行,在外面這樣都要包,自己人算了,但是下次不可以這樣
: 所以我這樣算包嗎? (真心不懂)
剛剛例子舉得不好,重寫一次。
假設一個情境,手牌23456萬加眼睛聽147萬絕美等自摸,
摸到一張發財,這時上家門前碰了紅中白板,所以無論如何不敢捨發財。
看了海底369萬打爛,所以先捨6萬下車防守。
這時下家摸到發財後直接捨出,上家碰了發財後捨出3萬,
我發現發財安全了所以吃3萬聽回14萬,請問問題在哪?
我認為吃入打出跟打出吃入的狀況不同,吃入打出為何不行就不贅述了。
但打出吃入即使是同輪,也因為有人捨牌而獲得新資訊,
所以為了閃槍牌先下車再上車的機會是有的,請問這樣要包的理由是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