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old97972000 (Miyanaga Saki)》之銘言:
: 假設親家牌型滿貫
: 若親家自摸,則閒家每人4000點,總計12000點
: 若閒家放銃給親家,則該閒家付12000點
: 問題來了,我應該理解成
: 1.親家自摸,閒家均攤12000,故每人4000;閒家放銃,無人均攤,故交付12000點。
: 抑或是
: 2.親家自摸,閒家每人4000,合計12000;閒家放銃罰三倍,故交付12000點。
: 都幾? 因為我好像在台麻版看到有人說日麻放槍是罰三倍@_@
回個文好了, 原 PO 可能有點把計算基準搞錯
日麻的點數計算裡有一個名詞叫「基本點」, 公式是 2^(番數+2) * 符數
(這個 +2 有點歷史原因, 但現在已經不管了就當成公式裡的常數就好)
這個數字就是當你是子家, 其他子家自摸時你要付出的點數
(滿貫以上的點數就只是定死這個數字不要指數爆炸而已)
那在自摸這邊的規則我是理解成「和親有關的交易乘以兩倍」
所以子家自摸, 其他子家付這點數, 親付兩倍, 總計自摸者獲得四倍基本點;
親家自摸, 因為都是子家付給親所以都付兩倍, 總計自摸者獲得六倍基本點
而放銃時所付出的點數就是讓胡牌者能獲得和自摸時相同的點數
也就是放銃給子家付基本點四倍, 放銃給親家付基本點六倍
(這一點也是日麻和台麻得點系統最大的不同處
台麻是讓放銃者的損失和被自摸時相同, 日麻是讓胡牌者的得點不論自摸還是榮和都同)
那麼如果以「自摸vs放銃」的點數比較來看
如果自己是子家, 放銃給子家的損失是子家自摸的四倍 (4:1)
放銃給親家的損失是親家自摸的三倍 (6:2)
自己是親家, 放銃給子家的損失是子家自摸的兩倍 (4:2)
所以「三倍」只是這三種狀況的其中之一而已, 並不是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