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tty (Kill or be killed)》之銘言:
: 有打者打出一個內野高飛球 野手為什麼沒有選擇漏接
: 去「換」在一壘上的人
: 比如說原本是一朗在一壘,Ortiz打出一個內野高飛球
: 可以選擇漏接傳二壘刺殺一朗,換跑比較慢的Ortiz在一壘
: 只有一壘有人 沒有界內高飛必死
: 不過我的想法是,每多一次傳球都是多一次失誤的可能
: 所以還是穩穩地去抓出局數就好 這樣太冒險 有可能造成一二壘都有人
棒球規則6.05(L)
(L) 無出局或一出局,跑壘員佔一壘,一、二壘,一、三壘或滿壘時,內野手故意
掉落「界內飛球」(包括平飛球)時,形成比賽停止,各跑壘員均應返回原壘。
※1975制定故意落球【原附註】如內野手未觸及擊出之球;任其自然落地,
則擊球員不出局,但適用「內野高飛球」規則(INFIELD FLY RULE)時不在此限。
【註一】本項規定,係指內野手將易於接捕之高飛球或平飛球於落地前,以一手或
兩手確實觸球後再故意落掉時適用。
【註二】投手、捕手、內野手位於內野區防守時視同內野手,但預先位於外野區的
內野手則不能視為內野手。
今天大都會的CASE很明顯不為INFIELD FLY,所以僅為界內飛球,那就符合6.05(L)
所以故意等球落地這個方式也就等同於故意漏接,壘上跑壘員就返回原壘,除非是
跑壘員故意阻礙守備員守備導致失誤,則得適用6.05(M)的情況,除打者出局外,跑
者亦出局,這個在野茂和皮耶薩還在LAD的時候有發生過一次,打者掩護盜二壘時揮
棒打到皮耶薩的手套,主審很明確的判打者出局外,更跑上前對上2B的跑者舉出局手
勢,原PO的問題的答案應該是這樣,有錯還請給予指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