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http://blog.pixnet.net/BaseballBang/post/10730381
作者:eugeney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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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Miggy小魚的活魚七吃」前,張尤金想先考考各位網友:如果你是馬林魚的總
經理,你打算花多少錢與Miguel Cabrera續約?或是選擇將他交易出去?
SportingNews作家David Pinto日前做了一項很有趣的統計。Pinto認為,打者在22歲
前的累計打席數(plate appearances)是判斷他將來是否能進入名人堂的一項指標。
因此這項統計指標是以大聯盟打者在滿22歲的那年球季能否達到生涯第1000個打席為
標準,比較他們將來入選名人堂的機率。結果如下:
達到第1000個打席的年齡 22歲後 22歲前
打者人數 3002 205
名人堂成員人數 139 51
進入名人堂的機率 4.63% 24.88%
22歲前達到生涯第1000個打席的打者有將近四分之一後來都入選名人堂,機率遠高於
22歲以後才達到生涯第1000個打席的打者(不到5%)。原因其實不難推想,因為在22
歲前就能在大聯盟站穩固定先發位置的打者一定有過人的棒球天賦,而且也有更多的
球季能讓他們累積各項打擊數據,成為退休後進入名人堂的本錢。不過這項比率之高
絕對遠超過你我的想像。
很多人推測Miguel Cabrera未來有很高的機率能進入名人堂,這項統計指標對上述推
測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Miggy在2005年4月18日滿22歲,而該年球季結束後他已經累
積了1716個打席!
另外根據Pinto的統計,在滿22歲的該年度球季已經累積1000個打席、但還沒有名人堂
候選資格的球員(主要是現役球員或退休未滿5年的退役球員)共有29人,若以生涯累
計攻守數據觀之,最具「名人」相的前10名如下:(依姓氏字母排序)
Roberto Alomar
Barry Bonds
Ken Griffey Jr.
Vlad Guerrero
Rickey Henderson
Tim Raines
Alex Rodriguez
Ivan Rodriguez
Gary Sheffield
Sammy Sosa
如果再把年齡相對較低、但也具有「名人」潛力的Andruw Jones、Albert Pujols與
Miguel Cabrera加進來,上述13名球員至少應該有7至9人極可能入選名人堂,因此仍
然符合Pinto所說的四分之一入選率。至於您知道最新一位「在滿22 歲的當年度球季
達到生涯第1000個打席」的球員是誰嗎?其實有點跌破眼鏡,就是洋基的Melky Cabrera。
再回來談Miguel Cabrera吧!從2003年6月20日第一次在大聯盟出賽至今,Miggy就是
美國球評眼中的「3-4-5 hitter」,也就是「打擊率超過3成,上壘率超過4成、長打
率超過5成」的全方位打者,生涯3000支安打、500支全壘打對他來說是基本的標準,
這樣的球員值得你-馬林魚總經理-花多少錢跟他簽約?
從Miggy出道以來最常被拿來與之比較的另一位「強打少年」Albert Pujols,話說King
Pujols 20歲那年(2000)在1A、高階1A、3A打遍小聯盟無敵手後,2001年初登大聯盟
便拿下新人王、入選明星賽,還拿下國聯年度MVP票選第4名。在大聯盟前3年(2001-2003
)打出外星人等級的打擊表現後,紅雀在2004年球季開打前為避免薪資仲裁,而和Pujols
簽下7年總值1億美金的大合約(平均每年1428.57萬美元)。自此紅雀免除掉未來因薪
資仲裁或重新議約可能發生的額外成本,也避免在Pujols顛峰時期失去這名巨砲。但
Pujols也沒吃虧,這份合約不僅讓他即使因運動傷害而提前結束職業生涯,仍然可以
獲得基本的保障;另外,Pujols在合約期滿時也不過30歲,未來仍有機會追求更頂級
的待遇。因此Pinto形容這是一份「雙贏」的合約。
Miggy 在2003年6月20日初次登上大聯盟(該年度出賽87場),2006年球季結束後取得
薪資仲裁資格。若將第一年(2003)以半個球季概算,則 Miggy在取得薪資仲裁的前3
個半球季通算打擊率為3成11、每季平均30支全壘打及115分打點,與Pujols在取得薪
資仲裁前(2001- 2003)通算打擊率3成34以及每季38支全壘打、127分打點相比,其
實差異不大,但Miggy比Pujols足足小了3歲(更不用說比A-Rod小了7歲),年齡是Miggy
最大的優勢。
雖然有點事後諸葛,但如果我是馬林魚的總經理,我想我會在去(2006)年球季結束
後、Miggy首次訴請薪資仲裁前,向他提出一張6年7200萬至7500萬美元的合約,以確
保Miggy能出現在馬林魚2011年新球場開幕戰的先發名單中。我的理由如下:
1. Miggy方面
就像Pujols在23歲簽下7年1億美元的長約一樣,對Miggy來說,同樣在23歲簽下6年7200萬
至7500萬美元的合約,在合約規格及市場價值上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另外,長約能提供基本保障,避免在遭受重大運動傷害時一無所有。如果沒有簽長約,
Miggy也必須等到2009年球季結束後才能成為自由球員,簽約雖然將Miggy多綁3年,但
換取的是總值超過7000萬美元的保證收入,對他來說並不吃虧。
而且,Miggy在上述合約到期時也不過29歲,仍然足以使他在巔峰時期去談下一張更大
的合約。
2. 球隊方面
對馬林魚來說,每年平均1200萬到1250萬美元的薪資,甚至比2004年底馬林魚網羅
Carlos Delgado的平均年薪1300萬美元(4年5200萬美元)還低,應該還不至於對球隊
構成重大的財務負擔。
況且,Miggy只要能維持現在的水準,2009年取得自由球員資格後年薪至少是1500萬至
1800萬美元起跳,如果想長期保有Miggy,現在簽長約其實不一定吃虧,Pujols就是最
好的例子。
至於Miggy有沒有可能在簽約後受傷或擺爛,使球隊的重大投資化為烏有?其實這就回
到我在上篇文章所提到的Franchise Player理論。觀諸Miggy生涯前五年的表現,他將
來成為明星球員、甚至名人堂成員的機率應該大於成為病人或廢人的機率,他絕對是
馬林魚Franchise Player的第一人選,這就像Pujols之於紅雀、Michael Jordan之於
芝加哥公牛一樣。如果Miggy值得球隊把成敗押在他身上,那他就值得球隊承擔這個風
險。
至於將Miguel Cabrera放上交易桌,是否能像馬林魚棒球事務總裁Larry Beinfest所
說的「talent for talent」,讓球隊賭到另一個未來的Franchise Player?當然有可
能,但我更認同Pinto所說的,不管能換到何方神聖,這場交易可能會使Miggy成為另
一個Rickey Henderson或Barry Bonds:1984 年當奧克蘭運動家將Henderson交易到紐
約洋基時,他才不過25歲,結果是讓Henderson將生涯的顛峰時期奉獻給洋基;Barry
Bonds是匹茲堡海盜在1990年代初期稱霸國聯的靈魂人物,但海盜不想簽長約,連續三
年與Bonds進行薪資仲裁的結果,就是看著Bonds成為自由球員後在舊金山巨人寫下歷
史,而海盜從此一蹶不振。
所以如果您是馬林魚總經理,您要如何抉擇呢?不管交易與否,也許換個富爸爸是最
好的解決方式。今年球季中曾謠傳NBA達拉斯小牛隊老闆Mark Cuban有興趣入主芝加哥
小熊隊,古諺有云「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就算Cuban得不到小熊也還有小魚呀,哈!
請老天賜給魚民一個富爸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