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mura (虎斑街貓˙悼月)》之銘言:
: 綠帽:不可能簽下Manny Ramirez,他太貴了,而且也沒辦法擔任球隊領袖,還得送出選
: 秀權
問一個狀況外的問題,補償選秀權是只有在球團對球員提仲裁的前提下才能獲得嗎?
這邊的意思是 Manny 是 Type A 所以代價過高,
不過前提是 CHW 對他提仲裁不是嗎?
前面有看到說仲裁的價碼不得低於該選手前一年薪水的 80%
那像 Manny 前一年領這麼肥但效率不夠的球員,母隊怎麼會對他提仲裁?
如果提了他一定接受的啊?XD
那怎麼會有這邊說的問題呢?
還是我搞錯規則了,不知道有沒有人能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