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Live文規範新增 (同步新增於置底板規)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4 23:00:55
→ yankeefat:希望規範分身跟累犯條款 06/14 06:11
→ kuyung:分身條款公告弟一行就是了阿...看對象是誰要不要執行而已 06/14 08:48
推 rn940111:改的好 但請記得還有本尊劣2用分身發文的問題 06/14 09:14
關於分身條款的部分,由於今天劣文並不是MLB板給的
所謂的本尊受罰期間,指的是本尊在MLB板因違反板規受到處分,處分正在執行的期間
加上站規並無明確規範,於其他看板遭受劣文處分者
不得以分身來規避其他看板發文門檻(證實是分身,在非受罰的看板活動)
雖然不是受鼓勵的行為,但既然站方沒有明確禁止
MLB板自然也沒有必要禁止 :)
影片文輪值之一的miniblog,其本尊(user043)同樣有劣文問題
但板主群並未剝奪他發文的權利,所以~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2-06-14 06:11:00
希望規範分身跟累犯條款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4 08:48:00
分身條款公告弟一行就是了阿...看對象是誰要不要執行而已
作者: rn940111 (卡比)   2012-06-14 09:14:00
改的好 但請記得還有本尊劣2用分身發文的問題
作者: lookers (實體店面 貨到付款 宅配)   2012-06-14 23:07:00
不過這樣說來劣文二這個規定變得有跟沒有一樣了 比誰ID多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4 23:10:00
既然沒明文規定 我想也不用過度引申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5 01:00:00
你看那些本尊被劣文的在這邊鬧板 說沒必要禁止XDDDDDDDDDDD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2-06-15 01:11:00
沒明文規定 就規定阿 都可以制定zkow條款了這也不規定...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5 01:31:00
若板主認為某一特定行為對於該板的風氣、秩序有不良影響,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5 01:32:00
訂立板規並據以執行,基本上可以說在執行站規裡所給予的責任。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5 01:37:00
#1Fl1uQvJ (MLB) 評這點就可以訂了吧 還需要我找更多嗎?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2-06-15 08:08:00
那發文門檻可以拿掉了啊 只是限制良善使用者而已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2-06-15 08:09:00
鬧版眾每個分身都不嫌多的 門檻有跟沒有一樣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5 08:23:00
給版主吃飯的時間嘛 他們很忙的
作者: waiani (Esne)   2012-06-15 09:16:00
可以特定訂出因人噓文條款然後說不死分身可以不用鳥...
作者: waiani (Esne)   2012-06-15 09:18:00
站方有沒有明確禁止噓人條款?? 沒的話何必禁止??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6-15 10:37:00
沒明文規定?自己創阿!你們不是就訂了Z屌條款了???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6-15 10:38:00
還是你們根本懶的管現在板上只要執行板規後的亂象?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6-15 10:39:00
是不是代表現行的板規已經不適合現在這個版了?還是想龜?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5 22:24:00
搞清楚 鬧板不是你們這些傢伙說了算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5 22:27:00
你們要看誰不爽是你們的自由 不代表板規就要照你們的意思走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2-06-15 23:35:00
非要搞到天怒人怨板主才會察覺事情大條了嗎?不見棺材不掉淚的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6 00:07:00
如果自認天怒人怨 歡迎去提罷免 孩子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18:00
開始嗆聲了耶 好怕喔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6 01:21:00
覺得板規有問題的 要跟組務申訴 還是要罷免板主都歡迎當然 如果有guts一點的 或許可以出來參選板主 (〞︶〝*)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22:00
安安 版主 組務的護航文要看嗎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23:00
你們制定一人條款後版的風氣好像沒有比之前更好耶^_^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25:00
我食量比較大要吃比較久 沒時間管板 就不參選了(〞︶〝*)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6 01:25:00
說到你們認定的復航文 RJJ大只說是解釋 不代表不能申訴的說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35:00
你要繼續跟我打哈哈那就不要怪我說出來若板主認為某一特定行為對於該板的風氣、秩序有不良影響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36:00
(某版友於本尊被水桶期間開分身上來引戰 導致他也被水桶)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37:00
訂立板規並據以執行 (本尊有劣文者不得開分身上板發文)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38:00
基本上可以說在執行站規裡所給予的責任Reference: #1Fl1uQvJ (MLB)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6 01:41:00
劣文為他板事務 你們關愛的zkow目前在MLB板並未遭到水桶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6 01:44:00
承你的話 某板友因看某人不爽 持續挑釁 攻擊該使用者雖未達人身攻擊的標準 或許為了看板風氣著想 可以考慮加以處分之 :)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48:00
板大您的回答相當有創意 zkow不能發文怎麼能被水桶?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49:00
所以說以後我在別版收劣文就可以開分身上來MLB板?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6 01:50:00
關於這點我請示過站務 他說不鼓勵但目前沒有明文規範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51:00
那我想您們還是取消劣文限制好了 開分身上來也不會有事順便節省一點帳號部查IP的資源:)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6 01:51:00
有意見的話可以去跟站務反映 記得 不是找棒球群組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16 01:54:00
感謝板大回答小弟的問題 臨表涕泣 不知所云
作者: lookers (實體店面 貨到付款 宅配)   2012-06-16 13:43:00
版主你乾脆說不爽不要看板好了 這樣一定比較快
作者: au03vu3   2012-06-17 13:04:00
版主想罰也有理由 遇到不想罰的人也有他的理由 cool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17 15:33:00
我可不像某些人眼中只看到的某些特定人士 Zzz
作者: au03vu3   2012-06-18 12:58:00
大多數版友可不像某版版主 刻意偏袒某特定人士 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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