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hb (好勝的命運是失落)
2012-06-27 01:17:00※ 引述《ohb (好勝的命運是失落)》之銘言:
: ┌─────────────────────────────────────┐
: │ 文章代碼(AID): #1FubntEt (MLB) [ptt.cc] [外電] Ross Detwiler replaces Ch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LB/M.1340234871.A.3B7.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75 Ptt幣 │
: └─────────────────────────────────────┘
: ● 77 s52 6/21 melancholy □ [外電] Ross Detwiler replaces Chien-Ming Wang
: 推 windingday:Detwiler如果爆了換大樹 看誰ㄍㄧㄥ比較久 06/21 11:32
: 7.本板全面禁止注音文
: 違者一律水桶三天
: windingday 3-day DL
經討論後
ㄍㄧㄥ是沒有國字能取代 因此這個水桶判決取消
但其實有同樣意義的"撐",
或是讀音相近也有人用的"矜",
能避免使用注音文還是請儘量避免。
作者: nu13 (THE BLACK HOLE WAR) 2012-06-27 01:26:00
改正推
作者:
KayRain (Kay)
2012-06-27 01:29:00從來沒聽過有人用矜比較久的
作者:
tunababy (相信妳自己,真的....)
2012-06-27 01:40:00不能用注音文就是不能用...現在這樣搞是怎樣
國字無法形容的聲音不受規範 沒說注音文不能用 安安是說不能瞎搞亂用
作者:
CB34 (新竹~鐵人三項~讚啦)
2012-06-27 01:53:00取消推
作者:
tomho1202 (never regret)
2012-06-27 02:10:00有錯就改 推
作者:
wagner (熊麻吉)
2012-06-27 02:16:00在想啥啊
狀聲詞本來就沒差吧 不然為什麼不禁非單字的英文狀聲詞?
作者: LuisB 2012-06-27 03:39:00
最好注音文被禁的原因跟台語一樣 注音也不是台灣特有的好嗎
作者:
tirple (Lynch)
2012-06-27 03:41:00注音符號是吧XD
作者:
Sfly (topos)
2012-06-27 04:18:00注音文跟注音是兩回事
作者:
tnarthur (終結的彼方 雪色的你)
2012-06-27 04:20:00麻煩先查一下注音符號的起源在來說是不是台灣特有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2-06-27 04:33:00取消就取消 建議用矜是哪招? 中文是有多爛?
作者:
aLaN0727 (aLaN0727)
2012-06-27 05:34:00為什麼不用撐,硬要注音XDD
這下好玩了 之後類似#1Fm-j4dQ (NY-Yankees)桶不桶??
更正一下代碼 #1Fn6vShB (NY-Yankees)
之後可以用 95 ㄇㄞ = 95 miles ??
如果覺得不當 那單純就 95 miles 可以打 95 ㄇㄞ 這點來討論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2-06-27 07:35:00mile可以用賣或其他同音字來取代吧...印象中在板上也算有約定俗成的用法?
作者:
l23 (123)
2012-06-27 07:37:00可是miles也不是念成ㄇㄞ阿?!而且miles明明就有中文翻譯
miles直接英哩就好了...ㄍ一ㄣ就沒中文字可處理
撐是可以 但你畢竟是直接講ㄍ一ㄣ 而不是講撐哦 以上的ㄍ一ㄣ通通都要改成ㄍ一ㄥ 沒注意打錯了:P
mile 可以翻譯為英哩 ㄍㄧㄥ不也可以翻譯為撐!?
作者:
l23 (123)
2012-06-27 07:46:00問題是根本miles就不是念成你說的那個注音,你在盧甚麼?
作者:
nkky123 (突如其來的悲傷)
2012-06-27 07:48:00我一直在想miles為啥會被念成ㄇㄞ
原來小弟看球時都聽錯了 板主是有討論空間但要鬥人下台 千奇百怪的理由都會出來
作者:
aLaN0727 (aLaN0727)
2012-06-27 07:58:00看誰ㄍㄧㄥ比較久 全文都是中文,為何單獨那字要用台語??
作者:
s955346 (jericho)
2012-06-27 08:04:00又改判了喔? 辛苦了^^
作者: ChannelV5566 2012-06-27 08:06:00
每次都亂桶 被抓出來罵 再改判 你不累嗎?
作者:
Valter (V)
2012-06-27 08:07:00這注音的出現早就是常態了 連很多戲劇都會打而不是找漢字
作者:
aLaN0727 (aLaN0727)
2012-06-27 08:09:00拿戲劇來比?戲劇又沒禁注音文@"@
作者:
omnihil (縮寫點不是分隔點)
2012-06-27 08:12:00注音文不等於注音符號啊!天哪!連定義都不懂就浸水桶!
作者:
omnihil (縮寫點不是分隔點)
2012-06-27 08:13:00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6-27 08:14:00mile的原文就不是那個注音啊,台語ㄍㄧㄥ有"原文"?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6-27 08:15:00撐充其量只是一種替代詞吧 還有翻成逞強、僵硬...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6-27 08:16:00我不知道拿mile來混唯一談是什麼心態啦
作者: audreywei (Fish #27) 2012-06-27 08:19:00
怎麼會想到用矜來代替 形音義都差太多
作者:
Valter (V)
2012-06-27 08:20:00只是想表達這注音已經相當普及 如果連"文字無法表達的發音"用注音都要跟注音文列為同一標準好像有點過分...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6-27 08:22:00當然可以用矜替代我這輩子第一次聽到
作者: a23639978a (爻雨月雪爻) 2012-06-27 08:23:00
這在棒球版還能讓你做那麼久?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6-27 08:24:00我查了一下ㄍㄧㄥ的自源是"弓"? 但寫弓有人看的懂嗎?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6-27 08:25:00台語這個詞已經有很多自己的衍生義了,詳情還是問中文系..
不過就是個判決怎麼意見這麼多阿? 明明就沒什麼大不了
作者: duo0518 (Kira) 2012-06-27 08:31:00
因為板規不足 所以需要判例來規範阿
台灣真的很多人會唸成(賣唉) 很明顯不是英文而是從日文衍聲過來的
就我小小中文系大學生來看...寫弓基本上很少人看得懂 囧
如果真的寫個擬聲字都有問題要被放大檢視的話 乾脆寫國際音標算嚕 省麻煩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å›ç›¸çŸ¥)
2012-06-27 10:03:00支持板主 板主很c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l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2-06-27 10:29:00大家自律一下就好 不然用台語回應沒字都用注音看了也很痛苦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2-06-27 10:31:00每個規定都有其精神 禁注音文是維持版面可讀性用不著對規定鑽牛角尖
作者: ust (應經遊俠魂) 2012-06-27 10:50:00
禁止注音文是版上風氣, 還是希望用文字替代注音
作者: yuliwang 2012-06-27 10:57:00
有用這個的必要嗎?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2-06-27 10:58:00以後都用台羅文不就沒事了!
作者: sexyfunny 2012-06-27 14:25:00
直接禁止全部注音文不就好了zzz 幼稚園程度才用注音文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7 14:39:00廣告一下 我的參選文底下推文現在有我對噓id版規的看法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7 14:41:00請各位不吝前往討論 謝謝
作者:
sbbest (Jerry)
2012-06-27 15:27:00那個tuna也是蠻無聊的
版主桶他注音文桶錯了,有些版友又討論歪了注音文實在很可怕,但是注音符號本來就是國產的東西
作者:
omnihil (縮寫點不是分隔點)
2012-06-27 18:05:00是啊,非常贊同subtropical
作者:
zxcvbbb ( )
2012-06-27 20:25:00OK~~能把我的話聽進去就好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7 21:43:00看完了 感謝Herlin的支持 - -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2-06-27 22:20:00錯了錯了 會引發無限迴圈的原因是還有人會想跟某z鬥嘴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2-06-27 22:21:00這個時候更應該直接噓到爆 然後不管說什麼就追加紅字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2-06-27 22:23:00要板友不噓人就可以減少無意義推文? 別傻了
你ID條款的亂源到底是誰 自己知道 最好是你們所謂的因人
假如Herlin你當上了版主 還是沒辦法將此ID條款改進 結果
也只會跟ohb一樣 想貫徹你們的ID條款目標 卻根本沒用
作者:
zxcvbbb ( )
2012-06-27 23:11:00對阿 那甚麼看ID噓的直接水桶就好了 根本是來亂的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7 23:12:00亂源還用說? 當然是這些見獵心喜的人啊 Zzz
對對對 十幾個看ID噓的是亂源 各大板被十年水桶就不是
你們板主的想法果然是超凡脫俗 叫大家不要對事不對人 自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8 00:51:00你們看不爽的就叫亂源? 就算某些人被PTT一百個看板水桶 甘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8 00:52:00MLB板屁事? Zzz 有本事出來選板主 大聲宣揚你們的理念看看是不是真的像你們說的一樣一呼百應 不然如果只想當鍵盤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8 00:53:00板主 抱歉你們的高見我絲毫不會參考 (〞︶〝*)
Zzz 每次都只會來句 有本事來選板主 你自己說過要下台是
反正你們板主最大 這條款有沒有漏洞 有沒有用 自己最清
繼續玩你這種理想面的條款 在台北犯法 我跑到台中就沒事了 還真爽
作者: sexyfunny 2012-06-28 01:03:00
我看樓上可以當鍵盤站長了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8 01:04:00我下台又沒差 哈 可能的繼任者也表示會繼續推行 那要不要直接阻止他當選?
作者: gaungshi (下過雨) 2012-06-28 01:06:00
說實在的 如果照r大說法 那國與國之間應該全面協定條款
作者: gaungshi (下過雨) 2012-06-28 01:07:00
但是那種事可能嗎 我想r大想提出的才是所謂的理想面條款
作者: gaungshi (下過雨) 2012-06-28 01:08:00
反倒是目前版內實施的是現下比較實際的做法吧(聳肩)_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8 01:10:00是看不慣你看不爽的人可以在板上行動吧(茶)
只有我反對 你就當我亂板噓我 桶了我吧 反正我每天還是看我的棒球 晚安 喵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8 01:31:00推 Homura:我下台又沒差 那可不可以快滾阿 看了就討厭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8 01:32:00最好是板皇您起床之後 (〞︶〝*)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2-06-28 02:49:00原來如此 除了這些可以被板主罩的皇親國戚以外 其他人都是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2-06-28 02:50:00MLB板的亂源 真是叫我大開眼界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28:00well, 我嘗試再來交流一下我的想法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29:00所謂"不管說什麼噓到紅字就對了" 我就分兩類case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31:001.發文或推文沒有犯版規: 我還是得說 這樣做為我無法接受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32:00假設zkow (或任何其他ooo) 發了一篇完全合乎版規的文章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33:00然後你們在底下"純噓zkow" 很抱歉 這樣的話 根本不是zkow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34:00亂版 而是純噓id 的人亂版. 而這類狀況有沒有過 有.......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36:002. 發文或推文確實違反版規. 我想了之後我同意這時純噓id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38:00不需要處罰. 原因是一篇文章或推文違反版規 代表的也就是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39:00文章或推文低於可以合理討論的下限 才會被版主判斷違反版規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40:00最常見的例子就是一篇文章或推文出現顯然荒謬且引戰的比喻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42:00既然水準低到無討論價值 那噓的還得先指出為什麼荒謬才可以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44:00噓 那顯然是多餘的.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46:00好 加起來也就是你"可以"在文章或推文底下噓id 如果你認為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48:00這確實nonsense 到會被我水桶 那假設我不認為這樣的文章或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0:49:00推文有違反版規 那很抱歉 被水桶的就是你了...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8 22:35:00愛叫的就那幾隻 可惜現在大家也不太理了 哭哭
想請問Herlin大 對於此ID的漏洞有何看法 比如說我用推或
箭頭表示反對之意? 還有此條的雙重標準? 另外兩位選板主
的參選文 不也一堆看ID噓的? 為何沒人處理 (〞︶〝*)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3:12:00喔 我個人覺得 在參選文上看id 噓剛好是唯一有意義的狀況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3:13:00一般來說你不該純粹因為討厭這個id而不顧內涵噓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3:14:00可是以選版主來說 你喜歡或討厭這個人本來就很重要啊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3:16:00所以在參選文底下噓這個人 完全是有意義的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28 23:17:00第二個問題讓我想一下再回答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8 23:22:00感謝Herlin大回答兩位版主都裝傻的問題 (〞︶〝*)
作者: au03vu3 2012-06-28 23:23:00
我針對版主噓都沒被捅 代表純噓條款只適用於某人
作者: au03vu3 2012-06-28 23:24:00
大家不滿 有什麼好意外的嗎
肯回答真的很感謝 比不理人跟愛酸人的好多了 (〞︶〝*)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8 23:26:00小弟仍有幾個疑慮 這個條款實行後必定會有幾種規避型態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8 23:27:00比如說用推或是用箭頭但是內文還是表達"純噓XXX"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8 23:29:00又或者是隨便想一個理由對內文噓而非對人 這不用花多久時間請問這些在板規上的運行又是如何呢?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9 00:43:00之後針對特定ID的持續挑釁 攻擊 不管是推噓還是箭頭 都會予以處分 當然無的亂噓的還是照處分不誤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9 00:45:00只丟個一句就走 基本上也沒什麼好抓的 倒是某些慣犯...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9 00:45:00總算肯回應啦 這個答案我等了三個月勒 (〞︶〝*)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9 00:46:00有很大的可能要率先進去清涼一下了 (〞︶〝*)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9 00:52:00因為我不像某些人 看誰不爽就想把誰趕走 您說是吧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9 00:56:00當然 不過有些人自己想走 我只是推一把而已 您說是吧
感謝回應 不過在那自命清高了 已經鎖定某些人要桶 跟你
口中看不爽想趕走人的行為 跟本差不多 差別只在你能桶人罷了 當個說話不算話的嘴炮 人人都會 笑
Herlin大 第二個問題 盼你能深思熟慮一下 難以回答 是不是代表有改善空間呢?謝謝
作者: a23639978a (爻雨月雪爻) 2012-06-29 14:58:00
這版真是給力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9 22:16:00違反板規桶一下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9 22:18:00話說回來有些人平常不見出現在任何討論 相關議題倒是熱情發言 真是奇妙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29 22:19:00如同你們認定zkow是亂源般 某些進行持續性挑釁的板友 難不成該被認定為優良楷模嗎 XD
哈哈 我愛棒球 來看資訊而已 一定要參加討論才能當你們
的優良楷模板友嗎? 不用在那邊扯話題酸人啦 你跟說要打
我們認定zkow是亂源 如同你認定我們是亂源一樣 半斤八兩
身為一個板主有空在這酸人 不如想辦法改善此條款的漏洞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9 23:34:00板規又沒有定發文幾篇才可以討論這議題 有種去定阿!!!!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9 23:35:00你說有人違反板規但你不執行 所以你承認你瀆職?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29 23:42:00#1FxSNa4f 快去處理 還是那又是你認識的人呢 ^.<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30 00:35:00我就說啦 覺得我瀆職的 快去檢舉我吧 加油 乖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30 00:39:00大方點承認希望板上能夠讓你們盡情地去攻擊別人 不是很好嗎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04:00誰不知道courtbasebal板誰家開的 自己承認瀆職不是很好嗎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07:00大方點承認這個條款是專為保護某人的 不是很好嗎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09:00口口聲聲說不是個人條款 但是執行呢?有公平公正公開嗎?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11:00回答你的問題(希望您也回答我的 不要再跳針了喔^.<)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12:00我知道有z這個人物是在個人條款實行後 所以我跟他無冤無仇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30 01:12:00我知道某些人眼中只看的到zkow啦 可惜我在這個板也不是只待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14:00但是看完他的言論後我知道有人就是欠X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6-30 01:14:00個一兩年而已 還是您認為影片分享文也該被噓爆呢?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16:00影片分享文我只點連結沒看推文 不方便做評論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1:27:00stop 我來回這邊了 (剛回了好幾篇信 -___________-)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1:28:00這樣說好了 我思考的點之一是是不是可以拿無意義推文來判而不需要噓id 條款 但是我想過之後 覺得沒辦法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1:29:00第二 組務在答覆噓id 版規時有個點我覺得說的不錯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46:00不知道Herlin大回完了沒XD 我的原則是噓到戰起來就用戰起來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47:00的板規來處理 因為觀察很多噓ID的最後都戰起來 此情況下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49:00就可以用引戰來處理 至於有些情況是只有一兩個噓但沒戰起來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1:50:00我覺得沒有必要處理 所以我反對噓ID條款 因為沒有必要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1:56:00你如果覺得某人做為不適當但版規無法處理 要做的是建議合理的新版規而不是噓他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1:57:00前面有人說版規都無法處理zkow 我看了很訝異因為他最近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1:59:00不就被處理了..我同意之前開live 文他是有不犯當時版規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2:00:00但不太使人愉快的做法 不過現在也補了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2:02:00啊我沒看到你回的 你這樣還是沒辦法處理在合法文章下噓一排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2:04:00就算沒戰 這還是不好的做為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2-06-30 02:11:00為何噓文被認定為"不好的作為"?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2-06-30 02:12:00那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 噓文不會對他發文權利造成影響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2-06-30 02:13:00為何他可以在符合規定下PO文別人卻要被新增規定規範?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2:15:00所以我在Fenway park噓A-Rod會被趕出場嗎XD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2-06-30 02:15:00噓文過度激烈得可以用引戰或人身攻擊處理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2-06-30 02:16:00制定這條ID條款一點意義也沒有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2:20:00假定一個情況 現在一個我看不爽的人發文 但是礙於這個條款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2:21:00我就把"噓XXX"改成"噓文章內容" 即便文章內容沒問題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2:22:00然後我也不講文章內容哪邊有問題 這樣有違反到板規嗎?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2:24:00只需要花個一秒鐘就可以規避板規 但問題還是存在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3:04:00問題是這裏不是Fenway park (也不是Red Sox 版)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3:07:00因為1.很多人就是很care 噓文 2.這妨礙閱讀和討論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3:08:00確實第二點可以拿無意義推文來辦就好 這也是我考慮過的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11:00不好意思我要向您確認 您指的"噓文"是指噓ID還是廣義的噓文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13:00針對第一點我覺得既然這麼在意的話 取消噓的功能就好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15:00至於第二點 無意義推和箭頭 無關該文章的推文也有類似效果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17:00板友的另一個疑慮是執法不公 現行板規下是指要對人噓就中標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3:17:00唉 "我看他不爽的言論自由" 這個是任何還想把版管好不是放牛吃草的版主 都絕對沒辦法同意的碗糕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18:00但很明顯板主有針對性執法 不知可否對這板規修正?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3:19:00為什麼 我以為很顯然 因為討論版不是發洩你私人恩怨的地方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22:00我同意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28:00如果說能公正按照板規執法(包括參選文底下噓ID的)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29:00我願意先看看執行成效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30:00因為按照過去三個月這個板規的成果 我要打一個很大的問號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6-30 03:32:00我要睡了 改天吧 (今天回了8 篇mail 哈哈)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6-30 03:34:00Herlin大辛苦啦 早點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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