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噓id 條款 (我的Q&A) - Addendum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7-01 17:20:54
Addendum:
1. 昨天我不小心把文章砍了 所以又貼出來 打擾到大家很抱歉
2. 我的想法一直是噓id 條款有他的精神存在
但確實關於噓id 條款 實施上有他窒礙之處
所以我很努力想要跟大家討論合理妥適的修改辦法 也交流了不少
但我必須承認 在選舉截止版主上任前要找出讓人滿意的辦法
似乎無法辦到
而關於這條的情緒爭辯 刻意挑戰版規etc. 作為太多 甚至蔓延到其他討論文
這對討論版完全無益
因此我現在支持 如果我當選 會先suspend id 條款一到兩個月
期間我們慢慢再來找出比較可以的辦法
上面想法我跟Homura 和goopa 也初步討論過 基本上他們都不反對
please note: 引戰跟多次無意義推噓文的版規當然還是存在的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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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大家都很關心這個條款 我來做個我的看法懶人包
之前的討論可以在#1FvW_48j和#1FwUwF-T 的推文底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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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就是純粹看xxxx 不爽 難道我不可以噓他嗎 這是我的"言論自由"捏
Herlin: 我無法接受這樣的"言論自由".
因為討論版不是讓你發洩私人恩怨的地方
而且我不覺得在稍微大一點的版,
會有任何版主 (除非他打算放牛吃草了) 可以認可這樣的言論自由
如果這樣可以被允許
啊難道改天兩票人互看不爽 你就烙人在版上噓我 我再烙人在版上噓你?
這是討論版還是黑社會?
Q2: 可是我覺得xxxx 常常來亂 版規也都管不到他 所以我們才會討厭他
我們是為了MLB 版好!
Herlin: a) 最常被舉例的zxxx 現在在水桶裏 為什麼會說管不到他 這不是管了嗎?
b) 不管各位是把一篇文章噓到X1 還是XX
版主都沒辦法因為這樣就把人水桶 他還是得照版規做事
不管誰來做版主 都是這樣
也就是說你就算噓到XX 你還是沒改變任何事 除了喔我把他噓到XX 這樣
你認為不好的做為還是無法被管束
如果你認為某人的做為現在版規管不到他 但是確實很不好
你要為了版好 你要做的是建議且敦促版主加進合理的新版規
比如最近的live 文規範就是個例子
c) 至於在沒有犯版規 也說不上來哪裏有問題的文章裏 還是無差別噓
這樣也算為了MLB 版好嗎? 說不通吧!
Q3: 這樣的版規只是開給某些人爽而已 沒有意義!
Herlin: 我不覺得. 第一你無差別噓, 底下很容易引起亂戰, 而且幾乎都沒什麼意義.
第二你討厭他所以你覺得不管他po 啥底下都是一片紅通通真爽
別人看了覺得莫名其妙一片紅通通很反感
第三無意義推噓文妨礙閱讀和討論
第四你覺得讓他爽沒有意義 那為什麼讓你爽就有意義呢?
版規擬來是想要保障討論區的基本品質 不是為了誰爽不爽..
Q4: 如果zxxx 有一篇發文或推文根本就是來亂的 難道我愛怎麼噓你也要管?
我就噓他id 難道不可以嗎?
Herlin: 確實.
版規和版主的裁量權存在 就是要規範怎樣的發言是"可存在討論"的最低下限
假設一篇文章被宣判違反版規 或者被版主直接刪掉
那就是版主裁量這篇文章不需要存在討論
那噓的人還必須指出哪裡欠噓才可以噓 基本上是多餘的
好 加起來也就是你"可以"在文章或推文底下噓id, 如果你認為這確實nonsense
到會被我刪除或甚至再加水桶處分 那假設我不認為這樣的文章或推文有啥問題
那很抱歉 被水桶的就是你了.
Q5: 我認為確實不該只因為是某些人發言 就不管三七二十一開噓 即便發言合乎版規
但是噓id 版規沒有好處 實施起來只有讓狀況變糟 而且可以規避啊
(下略各類廢推廢箭頭擦邊球)
Herlin: ok, 如果我覺得我最後會在這件事上被反對id 條款的人說服的話
這大概是機會最大的路線
如果你還是要堅持 我本來就有權看到誰的文不由分說就讓他一片紅
那你只好選別人 或是投廢票 不是選我了
所以 如果你不要id 版規, 那我們必須來想一想處理的alternative
其他版規可以引來處理的大概兩條
一是引戰 二是無意義推文 不然就乾脆關噓
關噓我覺得這需要再做一次投票 而且關了之後還是要處理廢推或廢箭頭
有人建議除非真的戰了 再拿引戰條款 否則無差別噓id 不需要再做處理
好 我必須說我認為這是個很爛的方法
為什麼....本來被無差別噓的當事者檢舉了版主會依id 條款處理
現在他要出來戰 版主才會出來處理
啊這樣處理意思是你比較希望當事者出來戰嗎?
然後大家全部關進去 十五天後再來一次?
這除了加深彼此嫌惡 週期製造吵架 沒有別的好處
再來是多次無意義推噓文
這個好處是可以涵蓋比較多的擦邊球
但注意版規是多次 而且這是有理由的 推文的意義與否裁量本來就會比較寬
沒啥意義的推文大家多少都推過 只要只有一兩行 不重複
基本上不會也不該有事
所以拿這個裁決會變怎樣呢 嗯 首先這就要擴大解釋
本來是一個人製造一堆無意義推噓文他要被罰
現在要罰的是一群人合力製造一堆無意義推噓文
然後假設我基本上抓類似無意義推噓文到達四次就算多次無意義推噓文
會出現一些很奇妙的現象
比如一個人噓zxxx 沒事 兩個人噓zxxx 沒事 三個人噓zxxx 沒事
第四個一噓前三個加他全部有事
又或者只有第四個以後有事
不管怎樣 喜歡噓zxxx 那些人 變作要搶頭噓二噓三噓 搶不到就沒得噓了
噓zxxx 的quota = 3
這樣做有比較好嗎 嗯啊啊說實話我不是非常肯定啦
還有沒有別的方法........嗯 我想像力耗盡了 就先這樣吧
※ 編輯: Herlin 來自: 111.240.181.81 (07/01 17:23)
作者: 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   2012-07-01 17:24:00
問題是沒了某Z有某JZ 難道H大愛看那種文?
作者: yuliwang   2012-07-01 17:26:00
引戰累犯一定程度(ex.3次DL)直接DFA如何?
作者: online33 (就是這樣!)   2012-07-01 17:28:00
突然覺得誰會當已經都知道了XDDD
作者: 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   2012-07-01 17:32:00
覺得誰會可以繼續開心在這邊PO那種怪文我也知道了lol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17:55:00
告訴乃論不採用嗎?? Herlin大不是也覺得不錯?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2-07-01 18:28:00
這樣好多了 告訴乃論也是個辦法 好好考慮吧~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8:57:00
要不要參照棒球版新增一個黑名單條款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8:58:00
目前ID條款的爭議來自幾個被板友認定鬧板的帳號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8:59:00
如果ID和黑名單條款一起施行 或許可減少些爭議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2-07-01 19:05:00
其實怎麼定義別人鬧版呢?Z尻有時候真的發無意義文,但有時他是認真討論,每次都說他鬧版其實也滿怪的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08:00
某Z的主要問題在於多次搶發live文且內容錯誤百出又多次再推文和板友吵架 經多次勸導仍故我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10:00
其實這已經可以依照板規一處理 只是..........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11:00
"本尊受罰期間,以分身在本版活動者,處罰加重一級。"這條板規在這個案身上根本是放置play
作者: 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   2012-07-01 19:13:00
人家說那是他弟跟他室友 你們不要誤會這麼NICE的Z這中間一定有什麼NICE的誤會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13:00
如果某Z想認真討論 那何必在王建民被打爆時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14:00
發一篇說王建民的下一步該如何這類的文章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15:00
在這個時間點發這類文章.....司馬昭之心 路人皆知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7-01 19:16:00
嗯我希望各位討論版規怎改 或者對我的想法提出意見或疑問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17:00
哈哈~真的很NICE 想法這麼一致 連推文的調調都一樣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19:18:00
今天如果換個人發文 解讀又不一樣了 到底是有人愛戰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7-01 19:18:00
關於特定版友的言行 well 你光討論你覺得他怎樣討厭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19:19:00
沒錯 這裡是討論MLB的地方 不是公審特定板友的地方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7-01 19:20:00
啥想法這麼一致這東西 雖然我不願意放大決 但是好像不得不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20:00
本人是建議設立黑名單條款再施行ID條款會較有說服力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19:21:00
#1Fx3YJcR 上頭的17941 很簡單的司馬昭之心 王被打爆能不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7-01 19:21:00
你是版友 你說我就是討厭他 fine 不花一秒鐘我要當板主 我能不能拿我就是討厭你 你給我閉嘴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19:22:00
能發類似言論 有對照組 能不能在文章底下有正常的討論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7-01 19:22:00
這樣的態度來管版 我不可以啊 不是嗎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19:23:00
能 這就是對照組 amazing 上頭的dduionomo一定是先知知道過幾天會發生這種事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19:25:00
我笑歪了,樓上提的對照組真的太明顯XD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25:00
抱歉~我剛剛舉例的確有不妥之處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28:00
我承認我犯了以人廢言的錯誤
作者: Herlin (性感豬豬)   2012-07-01 19:35:00
啥是黑名單條款再加ID 條款 可以說明嗎講清楚 我才可以跟你講我的看法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19:36:00
黑名單是針對累犯 逐步引入三振條款 #1FqpRE4H (Baseball)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19:37:00
也就是蓄意鬧板條款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38:00
組務也有類似建議 #1FqCkLEP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40:00
抱歉讓Herlin 版主及部分板友感到不快m(_ _)m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2-07-01 19:41:00
漫吐有惡意訪客條款可以參考 不過爭議還是蠻大的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42:00
不知Herlin和版主認為如何?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19:48:00
漫吐惡意訪客條款參照 #1C6EdPHU (Suckcomic)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19:53:00
所以現在ID條款到底有沒有實施阿?有的話17985噓的都桶一
作者: yuliwang   2012-07-01 19:54:00
原PO目前只是候選人,有疑問請洽版主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19:57:00
桶 竟然板主組務都覺得在網路世界就要做到不以人廢言
作者: 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   2012-07-01 19:58:00
早就有了好嗎 麻煩小a某板主的公告文 各種中獎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0:00
抱歉我自認現實生活中 做不到什麼對事不對人 討厭某人還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20:01:00
防線退回到我想以人廢言 不行嗎? 這倒是可以跟板主反映一下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01:00
我也不夠這麼聖人 或許我該去自盡了 ˊ_>ˋ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3:00
能無視感覺 喜歡他說的話 然後到了網路世界就要當個高道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4:00
得的人 裝模作樣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2-07-01 20:04:00
(  ̄ c ̄)y▂ξ 討厭他就別看他的文就好..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2-07-01 20:05:00
還特地這麼自虐進去看 再噓文 你是粉絲啊...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2-07-01 20:06:00
坦白說我看文章根本不看ID...也不是甚麼高道德標準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7:00
@@ 你看文章都從ID開始看嗎? 我是只先看文章標題
作者: rover10 (這隻熊不會嘴砲)   2012-07-01 20:08:00
我都看到標題找有興趣得看,看完如果發現有點廢才會看是誰其實就也不太會特別注意誰發文.所以覺得Z尻沒很影響到我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09:00
其實那種文應該冷處理 只是還是會有人看不下去進去吵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09:00
反正板主們要實施此條款 根本無法阻止阿 頂多就是被桶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10:00
不知道樓上有沒有經歷過去年8月~季後賽那一波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0:00
出來我看到他還是噓 如同他出桶繼續po文被噓一樣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2-07-01 20:10:00
發文還好... = = 可怕的是還會在推文裡跟大家唇槍舌戰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11:00
大量開live文洗板 就算不會進去文章也很難不注意到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2:00
知道阿 搶po 開打前幾個小時就先卡位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14:00
當時一進mlb板就看到同一帳號大量po文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15:00
去年八月那個時候不就說明看ID狂噓存在?雖然我的看法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16:00
和板友吵一吵後刪文 又說板友集體霸凌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16:00
是要噓就讓他噓,既然有開噓文就沒什麼難看的問題就是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17:00
又跑去其他板友的live文教訓po文者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7:00
抱歉我就是討厭他 因為我在條子板已經原諒過他一次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18:00
以上 講古完畢 (  ̄ c ̄)y▂ξ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8:00
結果去年world series game6 打完馬上就PO個 什麼條子被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19:00
逆轉創記錄的國內新聞 說要來討論 是要討論啥?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20:00
結果被條子板永久水桶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20:00
access板友,你講的我也有跟到,但無助於解決板主的問題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21:00
有人八成可以說啥私人恩怨 假如我按個2 噓個空白文 會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21:00
除非你要搞因人廢言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22:00
記得大將軍引進黑名單條款也是因為這件事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22:00
我覺得要先討論的是「整片噓文」難不難看,需不需要解決
作者: guest001 (guest001)   2012-07-01 20:23:00
如果大家都覺得沒差,自然不需要特別阻止噓特定人士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12-07-01 20:27:00
那篇明明就是他分身 可是版規卻沒管 這又是?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29:00
ID條款立意良好 只是現在被多數板友解讀為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30:00
"阻止噓特定人士"條款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2-07-01 20:30:00
這點其實就蠻好的 很多版其實都有被水桶 不可再開分身之類的規範 還是能請版主要試運作看看嗎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31:00
板規第一行就是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31:00
記得之前有板有建議過 但板主群決議不採用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20:31:00
=.= 置底板規前兩行就是分身條款了
作者: 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   2012-07-01 20:32:00
板主就相信了他的說詞是他弟跟他室友阿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20:33:00
板喵 我有時真替你感到難過 同樣的問題要不斷重複解釋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33:00
有些板規定在他板有水桶紀錄 如果處反板規會加重處罰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2-07-01 20:33:00
@@ 直接往下讀了 抱歉..orz..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34:00
習慣就好 哈哈 XD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34:00
進去板規就有分身條款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12-07-01 20:35:00
對阿~有版規 可是卻沒桶?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35:00
MLB板從以前就不以他板行為為處罰之根據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36:00
zkow ←並沒有被MLB板水桶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12-07-01 20:36:00
不過用他板事情做為桶人的依據的確是不好的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37:00
但本人覺得還是可以參照其他相關板的水桶紀錄
作者: kazumi66 (ふぅ☆Bryce♪(*′ω‵*))   2012-07-01 20:37:00
驚! 原來是我誤會了(跪)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37:00
如果真要這樣做 那更早之前的系壘一鴿 bbb 或是美國派等人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38:00
早就因為在其他板所領的水桶 在這裡被處分無數次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38:00
早就掰掰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39:00
所以版主人真的太好了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2-07-01 20:39:00
(好人卡 遞....)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40:00
跟板主群人好不好無關 純粹就是因為只要那些人沒有在MLB板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41:00
有實質的違規行為 則基本的推發文等權利 都應該受到保障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20:41:00
zkow討人厭->我以人廢言->本尊沒有到門檻->分身一起桶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20:42:00
門檻的問題不去找站長 在這邊為難板主 有甚麼意義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42:00
推簡單扼要的流程圖 XD
作者: yuliwang   2012-07-01 20:43:00
版喵大 zkow有在這被ohb桶過 還不只一次咧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20:43:00
反對的人 當初user043未到發文門檻換成miniblog時怎麼沒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43:00
我當然知道他有被桶過 我也有桶過他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44:00
"實質的違規行為"->..............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1 20:44:00
跳出來 又是另一個對照組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44:00
重點就是 目前的他並未被水桶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47:00
你可以說他連門檻都達不到 連文都不能發 自然不會被水桶
作者: yuliwang   2012-07-01 20:47:00
現階段的累犯條款或許可考慮加重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48:00
但在站務明確規範使用者劣文之相關規定前 可以說他鑽漏洞
作者: ccf0423 (揮揮衣袖,兩袖清風)   2012-07-01 20:48:00
版主真難為啊,加油^^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48:00
推文變成板有和版主吵架了 Herlin 抱歉m(_ _)m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49:00
如同你們不認同以人廢言 我們也只好找條款漏洞鑽阿 XD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12-07-01 20:50:00
又或著說 違反門檻之規定 但門檻這種東西 到底要算是看板的的一種規定 還是就只是個設定 這又有得解釋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52:00
言歸正轉 請問版主如果要維持ID條款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53:00
傳 是否需要其他條款一起配合使用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1 20:54:00
搭配告訴乃論不好嗎? 不懂為什麼不採用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1 20:55:00
版主們也知道ID條款的爭議在哪吧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1 23:47:00
現在正職版主選舉之際,選完才會動板規吧。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1 23:50:00
我一直認為,針對ID噓,對人不對事的噓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1 23:51:00
是吃飽太閒,活在PTT的小朋友才會做的事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12-07-01 23:51:00
有些ID被噓是因為對自己PO有問題文章做特別的護航,還在推文
作者: borriss (松)   2012-07-01 23:53:00
主動的應該也不多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12-07-01 23:54:00
中戰起來,一副我的自由最大、版規是屁的狀態。這在其他版早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1 23:55:00
以人廢言出社會也很正常吧。 這就要看那個人到底有多...。
作者: Rucca (Herr Chaconne ?)   2012-07-01 23:55:00
就永久水桶了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1 23:56:00
上面多打了個不
作者: ChannelV5566   2012-07-01 23:56:00
重點是噓文根本不痛不癢 又不是劣退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1 23:56:00
不好意思,可能沒說清楚,我要講的是心態像小朋友的人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01:00
心態成人 就可以做到? 樓上麻煩您告訴我你現實生活 可以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02:00
對事不對人?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3:00
我現實的確是對事不對人阿XDXD 又不是吃飽太閒 沒事找事做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4:00
不管對錯,對人不對事,對現實有啥幫助?毫無益處嘛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5:00
不過說真的,網路上對人不對事就算了,畢竟是虛擬世界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6:00
可是現實還這樣,為免也太....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06:00
如此聖人的表現 我實在滿佩服你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7:00
心胸狹窄的人,才會在現實生活對人不對事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08:00
聖人? 這應該是正常人該有的心態吧XDXD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11:00
是吼 我是沒辦法啦 工作遇到finance 的來一定都會想 這傢伙是來找麻煩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7-02 00:12:00
這個條款最神奇的地方在於板主制定他 強力為他護航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3:00
我怎麼覺得你的例子 跟這一點關係都扯不上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7-02 00:13:00
但是執行面時亂來 看過好幾次噓ID都沒事 你要叫人怎樣信服?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2 00:15:00
先解釋17941跟user043這兩件事 可以嗎? 還在不斷扣板主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5:00
說真的,身為一個主管,他對人不對事,他不爽的屬下做多好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6:00
他都有意見,你覺得這種人際關係會有多好?我是不知道大家的生活圈啦,但是我在職場10年了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7:00
現實生活,對人不對事這種人,如果一般職員人際關係會很差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18:00
主管也只是低階主管,升不上去,因為屬下不信服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7-02 00:19:00
不同人用不同語氣問同一個問題本來就會有不同答案阿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19:00
我主管就像你說的那樣阿 人際關係不好 能爬上去當主管嗎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7-02 00:20:00
這個每個有一點點點點點點點社會經驗的都會懂吧^^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21:00
總之離題太多 我實在佩服您如此聖人的行為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1:00
呵 PTT很有趣 每次都會 = 剛好我的XX就是這種人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22:00
你看那些搞政治的他們還對黨不對事哩,還不是步步高升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3:00
說真的啦 對下屬有大小眼的人 人際關係會好?XD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23:00
我只能說,每個人的生活方式不同,不要自以為是去衡量別人。如果這屬下是爛人,Why not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5:00
如果他是爛人 那代表 人 事都有問題 不是嗎?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25:00
呵呵 請問你這句 是對事還是對人?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26:00
well,我想今天被噓ID的幾乎都是人事都有問題啦。誰吃飽太閒只是看ID不順眼就噓,八卦板有但MLB版很少看到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27:00
你現在在這邊看到被噓ID的幾乎用劣跡斑斑都不足以形容。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7:00
純噓ID 很多吧XD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28:00
至少這邊,這個case不是啊
作者: masamune (正宗)   2012-07-02 00:28:00
對照組不就看到一堆在噓zkow的?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29:00
不過大家開心就好啦,我對上ptt這種休閒活動來說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29:00
你不覺得不分青皂白就拿自己的正義來說嘴,也很小孩子氣嗎lol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30:00
我不知道那個公司升等還要靠下屬耶 XD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0:00
這不叫正義吧XD 這不是做人應該有的基本態度嗎?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31:00
本尊劣二且多次進出MLB板水桶,這不讓人有成見根本是聖人標準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1:00
呵 我就不信對人不對事 看不爽的人 工作能力強也要鬥走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2:00
這種人有辦法做到高階主管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32:00
以德報怨何如?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32:00
我只能說每個人都像您一樣就世界和平了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33:00
當然你奉行無論如何,何人何事都要對事不對人,我也只能說那是你心中的正義了。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5:00
那板主看你不爽,直接桶你,你會 1.認了 2.去組務申訴?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6:00
反正標準看人嘛,不是嗎?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36:00
如果我仰無愧於天,俯無愧於地當然就是去申訴囉。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37:00
等等,我們在討論看ID噓這件事吧。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7:00
不是說標準要看人嗎?那不就自由心證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8:00
既然自由心證,標準要看人,那你們討論這條款的意義在?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38:00
但你一句對人不對事是小朋友才會做的,恕難以苟同。你知道有種東西叫前科吧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39:00
我明明就補充了 是心態像小朋友 而且這是我個人感覺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40:00
我也沒逼你認同,畢竟有些人就是這種心態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40:00
我也覺得這是你心中的正義,這是我的感覺XD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0:41:00
至於關掉ptt你是不是真的如此 誰知道呢 XD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42:00
你開心就好阿,反正板主做事是照板規XD沒關係阿,你也可以腦補我不是,你開心就好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0:44:00
就算有前科的人 也只有再犯的時候才會被加重判刑刑期關完出來 大搖大擺走在路上也沒人可以有意見難道可以因為他犯過罪就被隨便一個人拖去槍殺掉或監禁?連扔石頭或隨意辱罵都不可以好嗎....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44:00
這邊不就在討論未來版規可以修改的方向? 歡喜就好囉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45:00
看了下來 我對樓上的槍殺和監禁舉例有意見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45:00
噓 是槍殺? 是監禁? 是汙辱?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46:00
你有前科我還不能不認同你啊?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0:46:00
不要以為你隨便噓一句一點都不痛癢 被告的多得是喔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46:00
就算犯的是偷竊 出獄以後不會被人指指點點也不可能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47:00
我還真的不知道一個"噓 xxx"有被告成的,有判例嗎?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47:00
噓的被告那是人身攻擊 少扯遠了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48:00
我沒攻擊你也沒汙辱你,純噓XXX 到底告哪條告的成啊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48:00
還蠻常看到明明只是犯15天水桶的板規.只因為鄉民不爽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49:00
就說幹嘛不永久水桶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0:49:00
現在來看就是要噓隨你 但板主不會去桶他或幹嘛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49:00
噓人跟殺人放火一樣嚴重 PTT眾管理者豈不是罪魁禍首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0:50:00
看起來很像看到有前科的人 就拉著警察說快去把他關起來某些人的行為就是這樣 (攤手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50:00
不要轉移話題啦,先來告訴我被告的到底哪裡多的是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1:00
L大 你舉的跟警察哭夭這個例子才是正常的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0:51:00
承認,所以修正成上述論點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2:00
但警察可沒有把那些人都抓去關15天喔 起碼在台灣沒有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52:00
的確是這樣XD 很多鄉民看不爽某些ID,明明沒犯板規鄉民也巴不得板主把那些ID永久水桶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3:00
雖然選舉結果出來還很早,但我先表態一下,我支持Herlin大的的看法。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4:00
我認為即使是在網路上也要謹守網路禮儀,而對事不對人只是一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54:00
每個人觀點不同啊,我現實中也是支持屢犯終身監禁or剝除人權的,這點還真是抱歉。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4:00
其實噓id條款會被抗議的原因 我想不只是單純這個條款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5:00
樣很基本的素質,雖然要做到的確不容易,但還是得做。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55:00
嘛,不過同樣是支持噓ID板規,有些人會被噓有些人不會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56:00
不過某些鄉民比較像是 對方還沒再犯 就想叫板主判終身監禁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56:00
我想這跟處理態度還有有沒有配套措施有關係就是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6:00
但在實務上目前是遇到了一些比較複雜的情況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57:00
但法官如果站得住腳,我想多數人也沒啥好說的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7:00
所以如果我當選 會先suspend id 條款一到兩個月 <=附議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57:00
起碼我認為板主要做的就是公正,而不是像你說的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7:00
我想有一個很大原因是不同板就是不同法令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58:00
人我比較沒再注意。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0:58:00
ZMTL:你不覺得有些態度有些標準,就是要看人嗎。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0:58:00
式,而不是因噎廢食。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8:00
這邊的板友應該不少人看過某z在各版亂來 導致更不爽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0:59:00
我說了,我認同執法者有執法者的考量,但你也不能要求其他一般人不能以人廢言。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0:59:00
而這邊的板主對他算是相對性的較為寬容 變成落差很大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1:00:00
標準因人而異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單純執法者要盡量公正是必要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1:00:00
一般人以人廢言(亂噓)沒關係 管理者(板主)可不能亂桶
作者: GuessXX (HI)   2012-07-02 01:00:00
我怎麼覺得很多人希望板主也能以人廢言XD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1:00:00
不應以人廢言在別板幾乎是道德標準 但在這板是會水桶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01:01:00
告 訴 乃 論 就 好 了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1:01:00
至少今天Herlin大發表了他的想法跟配套措施,還沒看到"很多人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1:01:00
要訴諸群眾壓力我就很不以為然了 這就是民粹
作者: tsubasa6405 (雪翼)   2012-07-02 01:01:00
簡單來說 還不就是這邊的板規相對較適合某z繼續"發展"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1:01:00
以人廢言如果存在個人觀感中 那是個人自由
作者: goopa (除此之外)   2012-07-02 01:02:00
但如果以人廢言變成行動 => 空氣噓 => 會影響版面所以版規從嚴,規定犯規者水桶說的通,但實務上的問題要解決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1:04:00
我不認為判決該訴諸群眾壓力,但民意所向那應該有一定的討論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1:05:00
價值與討論空間,這篇文不就是在討論嗎。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1:07:00
有些東西本來就不能多數決的喔 特別是牽涉到權利的東西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01:11:00
沒有多數決啊,有直接把這議題訴諸公投嗎XD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2-07-02 01:12:00
不論現狀有或沒有 這點東西還是要提醒一下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6:17:00
確實有些權利需要保護,但某z並不是需要特別保護的對象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6:22:00
被噓他也不會被桶(除非自己要戰),他要戰自己被桶是自找的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6:31:00
但現在是只要噓他id就無差別桶,反而有對他保護過頭之嫌
作者: zeroiori (無月散水)   2012-07-02 07:44:00
保護某Z不被噓??還是保護甚麼可以說明一下嗎??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8:13:00
這條款只有讓他不被噓id還有多少實益?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8:14:00
現狀反而是更多不滿的刻意挑戰版規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8:15:00
個人認為這規定到頭來只是更激起對立加上找版主麻煩...
作者: wahaxdman (挖哈XD麵)   2012-07-02 08:34:00
純噓guessxx 看你在homesale 發表過的言論 還敢說自己
作者: wahaxdman (挖哈XD麵)   2012-07-02 08:37:00
對事不對人 果然房仲只會出張嘴 XDDD 可笑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2-07-02 09:19:00
問題在無異議噓幾乎只發生在zkow跟一些偶爾會出現有問題的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2-07-02 09:20:00
的文章,所以多對這個多加解釋我真的覺得意義太小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2-07-02 09:21:00
如果是普遍廣泛性善意提升版風是對的,但是只有個人......這也難怪很多人會對這個規定更不滿.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2-07-02 09:23:00
因為事實上群眾就是認為這個規定是替zkow量身打造!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9:30:00
推樓上 因為這個條款的出現時機點與某z太吻合了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09:32:00
之前某u,系壘一鴿被噓id也沒這東西擋駕,唯獨...
作者: r790528 (羽月於雨月語月)   2012-07-02 09:39:00
私倒認為是情況越來越嚴重才導致這個條款的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2 09:40:00
另一個流程 被亂噓->忍住 默默離開 or 沒忍住 下來戰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2 09:41:00
被亂噓的如果就此離開倒是遂了某些人的意 但若是後者的話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2 09:42:00
亂噓的反而變成引戰的亂源 因此 板主必須就此來進行管制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2-07-02 09:50:00
所以直接用引戰/人身來判決就好了啊XD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2-07-02 10:00:00
引戰就用引戰判啊 說了很久就是要搞個id條款害自己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2-07-02 10:01:00
在那邊解釋噓有多可怕多可惡 沒有人會相信啦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10:13:00
推爆了 真引戰就用引戰條款即可,搞個特別條款則是挑起另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10:14:00
一個戰場 怎麼看都不是管制而是再引戰
作者: yuliwang   2012-07-02 10:18:00
說穿了這規定管太大+出現時機太敏感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7-02 10:19:00
引戰就用引戰判 講了三個月了板主是看不懂還是怎樣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7-02 10:20:00
我有時真替這個版感到難過 問問題板主都裝傻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2-07-02 10:21:00
唉呀習慣就好啦 都快下台了
作者: kurtc (夏日的誤會)   2012-07-02 10:33:00
出社會這麼多年~每個人都嘛說對事不對人 說都很容易^^
作者: uranusjr (←這人是超級笨蛋)   2012-07-02 10:37:00
這東西我好幾年前就試過了, 推不起來的... ╮(╯_╰)╭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7-02 10:38:00
說真的之前版主都說引戰條款沒想像中好判
作者: qwe115109 ( )   2012-07-02 10:39:00
規定很嚴,個人認為引戰就引戰直接桶了就好...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11:24:00
只能說鍵盤聖人不意外了
作者: iwgpg1ghc (就是紅襪迷)   2012-07-02 11:26:00
何必惹塵埃 就這樣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11:37:00
ROFL 某人果真是個鍵盤聖人
作者: borriss (松)   2012-07-02 12:53:00
因為亂噓討論那麼久了 引戰無誤...
作者: ARODisGod (娘子快出來看上帝)   2012-07-02 13:07:00
你是板主 你想怎麼管就怎麼管 不用在那邊假民主了ptt一堆鍵盤聖人和鍵盤酸民 真有趣
作者: tony160079 (La vida de un idiota)   2012-07-02 14:32:00
某Z就喜歡愛引戰然後又死不承認啊 跟bbb之流的差不多
作者: tony160079 (La vida de un idiota)   2012-07-02 14:33:00
然後他幾乎每個板都要參一腳 不要臉也不是這樣
作者: maxspeed150 (聽說茉夏分手了)   2012-07-02 14:43:00
某Z連在日本偶像團體的板都可以拖人下水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2 14:51:00
Herlin看到這篇一定會痛哭流涕
作者: ZMTL (夜風/瀟湘 VR板已經開板!)   2012-07-02 14:57:00
某Z真的很愛到處點火,P1掛掉時還在P2站務板發表PTT商業化的高見XD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2 17:31:00
某z昨天在布板倒是發了一篇還不錯的文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2 17:33:00
組務倒是比大家還關心某Z 連他在什麼板發文都一清二楚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2-07-02 17:34:00
不好意思 布板本來就是我常逛的板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2 17:35:00
馬上上線了~真是太神奇了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2 17:46:00
想說樓樓上怎麼和版主感情這麼好 原來是組務大人 失敬~
作者: dduionomo (貌似開朗的孤獨感)   2012-07-02 18:45:00
唉 我看到這邊真的....覺得為什麼版大 查理零一 Herlin
作者: dduionomo (貌似開朗的孤獨感)   2012-07-02 18:46:00
等等這些聰明人要來當版主呢?上帝生給你門這麼好的腦袋
作者: dduionomo (貌似開朗的孤獨感)   2012-07-02 18:47:00
我覺得用在上面這些對話真是天大的浪費可以請這些台灣的頂尖腦袋去想些怎麼解救台灣的方法嗎
作者: dduionomo (貌似開朗的孤獨感)   2012-07-02 18:48:00
管板就算了吧 真的~~~我反對Herlin當版主!!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18:56:00
救的了台灣 卻搞不定個小條款 嗯....
作者: CoastToCoast (Coast to Coast)   2012-07-02 19:20:00
搞不定的是酸民吧 XD
作者: access4096 (汪洋般的殺意)   2012-07-02 19:46:00
這板酸民算少了 要是到其他板早就被酸到死~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7-02 20:09:00
板主都會酸球員酸人了 人人皆酸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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