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達比修有合約跳脫年

作者: phairst (我愛短腿玲)   2014-01-24 23:55:42
原文裡面是這麼說的:2017年只要滿足以下2個條件之一,就會成為球員選擇
權,意味著達比修有達成條件即可跳脫合約。條件包括:
一、在2012年到2016年之間贏得過1次賽揚獎與1次賽揚獎票選2到4名。
二、在2012年到2016年之間有1次賽揚獎票選第2名、2次賽揚獎票選2到4名。
是說只要達成這兩件其中一樣就可以逃脫2017年的合約.今年達爾是賽揚獎
票選第二,所以在接下來的2014~2016這三年,要滿足
(1)拿到其中一年的賽揚獎 或
(2)拿到兩年的賽揚獎票選二到四名.
這兩個條件只要達成一個就可以逃脫.
達爾這份約還有一項滿特別的,就是除了六年(2012~2017)5600萬的薪資以外
還有1年80萬的健康獎金,一共5年(2012~2016).所以有些報導會把達爾的合約
寫成6年共5600+80*5=6000萬.健康獎金是這麼算的,只要在一年內沒有在DL上
超過30天,這80萬就到手,但是一旦DL超過30天,就一天扣獎金5228.75美金.而
這個數字怎麼來的,應該就是MLB一年球季共183天,所以80萬/(183-30)天=
5228.75/天.
作者: ust (應經遊俠魂)   2014-01-25 00:01:00
認真推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4-01-25 00:08:00
詳細
作者: Insomniac (Insomniac)   2014-01-25 00:23:00
翻譯有一點失真,一跟二後面那句應該是前三或前四名
作者: Insomniac (Insomniac)   2014-01-25 00:24:00
不然會沒有包含贏兩座CY的case
作者: kx7613120 (羅東尼大木)   2014-01-25 04:08:00
詳細給推!
作者: sdyy (中壢市的小智)   2014-01-25 08:16:00
三樓 之後拿到CYA就直接達成條件一啦 所以不是前 而是2到4
作者: sdyy (中壢市的小智)   2014-01-25 08:18:00
修正應該是第一點是前 第二點是2到4才對
作者: HEEROYUYWING (傻酷)   2014-01-25 08:25:00
這樣的條件近年除了柯蕭外,有人達到過嗎?
作者: Chunhao (我什麼都不知道)   2014-01-25 08:37:00
林盲腸
作者: vg175 (非典型廢言)   2014-01-25 09:13:00
V中年跟King Felix也達到過
作者: RickyRubio09 (神童)   2014-01-25 09:54:00
林盲腸
作者: LWK (LWK)   2014-01-25 14:00:00
400萬是簽約金,並不是健康獎金。
作者: s61015001 (威寶)   2014-01-25 14:08:00
10跟11的DOC?
作者: phairst (我愛短腿玲)   2014-01-25 14:11:00
這樣的條件 紅雀的Adam Wainwright也有達成過
作者: ainge (走る!!)   2014-01-25 23:44:00
好奇其他ace投手的跳脫條款,有那麼嚴格麼?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1-26 01:50:00
我猜有 我懶得找資料BJ4
作者: WASIJLA ( ̄灬 ̄)   2014-01-26 09:02:00
DL超過30天也扣錢?
作者: kjug   2014-01-26 09:03:00
開這麼嚴格真的達成跳脫了 游擊兵還留得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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