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snake17上任後給各位板友的一封信

作者: snake17 (vote orange)   2014-08-06 12:08:59
各位板友好,我是剛上任的新板主snake17,
以下有幾件事要跟大家說明,
1.8/6凌晨的水桶公告:
各位板友原先只是在熱烈討論何謂Ace,
A板友發表了文章說明為何他認為神盾是Ace,
也認為光芒球迷心中,神盾曾經是Ace,
後來n板友直接在推文中說"不要把其他有腦的光芒迷推下水"
我認為這已經是在攻擊A板友,意指A板友是無腦的光芒迷,
而後A板友亦在推文中指稱n板友EQ低及人品有問題,
使得整篇文章的推文朝向無意義的爭吵方向發展,
因此判處兩位互相攻擊的板友禁賽30天,
這裡是理性討論的空間,不能因為別人跟你意見不同就說別人無腦,
就好像我認為現在金鳥的Ace是陳偉殷今年到目前為止12勝3敗 era 3.76,
並且我沒記錯的話,這12勝中有8勝是替球隊止敗的重要勝利,
所以我認為今年金鳥的王牌就是陳偉殷,
你可以說王牌投手被打擊率那麼高,投球局數那麼短,我好像太護航陳偉殷等等,
但你不能因為我認為陳偉殷是金鳥王牌就說我是無腦金鳥迷,
也有板友認為必須要完全符合板規的定義才能禁賽,
ex.1:原PO是無腦金鳥迷
ex.2:snake17很明顯人品有問題
如果要到這麼嚴重才能禁賽的話,
勢必會有許多板友利用這種板規的模糊地帶,以討論之名行攻擊之實,
我想這應該不是喜歡MLB板的各位理想中的MLB。
2.近期將舉辦新增強制翻譯英文新聞板規的投票
我的參選政見中有提到我會新增英文新聞也要翻譯的新板規,
我想許多板友上課或工作了一天也累了,
上MLB板看看新聞,想放鬆,也不想看一大篇只有英文的文章吧?
有一些簡短的重點翻譯較容易引起討論,
至少要翻譯成15個中文字,
當然這一點還是要經過大家投票同意才能修訂,
若通過會有三個月的緩衝期給大家適應,
我也會適時提醒,懇請各位支持。
我是大家一票票選出來替板友服務的,有任何意見及需要服務的地方歡迎來信指教。
snake17 14/8/6
作者: amoeki (阿米巴)   2014-08-06 12:10: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best31403 (人龍?!)   2014-08-06 12:11:00
推版主
作者: Iori2010 (過期八神)   2014-08-06 12:12:00
我板辛苦了
作者: JessicaA1ba (桑拉)   2014-08-06 12:12:00
推一下
作者: jasper2302 (阿同)   2014-08-06 12:12:00
版主推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4-08-06 12:12:00
我覺得N板友那句,板主直接引申成A板友無腦太牽強反面解釋不是這樣用的
作者: micky0114 (米奇是我,米妮呢?)   2014-08-06 12:15:00
同意樓上,有腦無腦不是二擇一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8-06 12:15:00
等等,這句怪怪的吧? 請不要做A = 你是 B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4-08-06 12:16:00
有腦 90%腦 80%腦 70%腦 60%腦 半腦 40%腦 ... 無腦 請選擇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8-06 12:17:00
ALL = (A+B) 才成立阿,光芒迷就只有有腦跟無腦嘛?XD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2:17:00
邏輯老斯常常請假 還有板規的"直接"還在不要當沒看到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2:17:00
講是這樣講 你們去把那系列文看一下也知道他是在指誰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8-06 12:18:00
你要判可以,但是這解釋不通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4-08-06 12:18:00
辛苦了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2:18:00
就算你想要這樣判 也要先改版規以後再說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8-06 12:19:00
奉勸你不要太認真... 累的是自己...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8-06 12:19:00
講什麼以後大家都這樣做,放心啦這板以前也是有類似的問題,大家都覺得會噓ID,但後來誰那麼有閒這樣搞?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2:21:00
很多ID都是戰板主的時候才會冒出來 平常連句話都坑不出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8-06 12:21:00
從寬你才會比較閒,從嚴以後要面臨很多釋義的問題很多人釋義不過自己就被先戰倒了。G__G
作者: ps20012001 (開始想明年新計畫)   2014-08-06 12:22:00
前事不忘 後事之師 辛苦了.!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8-06 12:24:00
與其講釋義不過倒不如說怎樣都有人反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8-06 12:25:00
不會阿,Herlin就解釋得蠻好的
作者: MalFurion (怒風)   2014-08-06 12:25:00
同意ocean11版友 那樣解釋邏輯錯誤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8-06 12:26:00
加油 建議先依照板規判就好 不要想太多 PS3大建議很中肯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8-06 12:26:00
還是有人反他 那跟他解釋好壞無關總之不要像某人之前一樣從嚴自爆就好了 啊 另外pasa應該不會從背後捅你 ok的
作者: tsai0912   2014-08-06 12:29:00
推,辛苦了,加油!
作者: shoshobe   2014-08-06 12:36:00
我想推kuyung耶 說人有沒有腦有分百分比嗎XD
作者: EEERRIICC (大尾魯蛇)   2014-08-06 12:38:00
攻擊性言論還需要邏輯辯證XDDD
作者: jimmy20642 (金殷2014拿冠軍!)   2014-08-06 12:41:00
辛苦了,請繼續堅持下去!
作者: gundam00 (傻那駕駛中)   2014-08-06 12:44:00
辛苦了 加油
作者: thailand (不要試我ID)   2014-08-06 12:45:00
板規就不是這樣定,擴張解釋來懲罰這樣真的妥當嗎
作者: tony123839 (~tony~)   2014-08-06 12:46:00
版主頭腦清楚 推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8-06 12:46:00
不妥 照著來都會有人有意見了 這樣子只會搞死自己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8-06 12:48:00
是呀 總不能以後每次水桶都要寫一封信給板友吧XD
作者: wuming2 (炸雞腿!)   2014-08-06 12:52:00
有心
作者: KISSFORMISS (.........)   2014-08-06 12:54:00
給推 MLB板主很難當阿QQ 加油
作者: qiryimvjp (C.KerKer)   2014-08-06 12:58:00
推 版主
作者: Werth (鬍某)   2014-08-06 13:00:00
以後有比較爭議的水桶 先把信寫在同一篇 以免又先被嫌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8-06 13:22:00
只能說他講的蠻技巧的啦 至於有沒有那個意思要問本人囉XS真要說我不覺的他有【直接】的攻擊版友
作者: waiting0801 (動感光波逼逼逼)   2014-08-06 13:27:00
辛苦了
作者: Smoltzy (就是愛Fender)   2014-08-06 13:29:00
辛苦了,加油!
作者: SamFuld (山佛)   2014-08-06 13:30:00
標準一致即可。
作者: Edwardyu888 (我鶯威武)   2014-08-06 13:41:00
陳偉殷金鳥ACE!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4-08-06 13:47:00
這樣算不錯了。 很多版是連出來講都不會,甚至還會講自己受委曲,然後開blog明志的都有 lol
作者: catsondbs (貓仔)   2014-08-06 13:50:00
沒腦的光芒迷舉手 ._./ 加油吧MLB版主算是比較好的了 OK的 S大辛苦了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4-08-06 14:03:00
建議新版主把觀點限縮一點比較好,不然你會被戰到飽
作者: ChrisDavis (工業電風扇)   2014-08-06 14:11:00
從嚴只會提早搞死自己而已 加油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4-08-06 14:12:00
這是你的甘苦談嗎?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8-06 14:13: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8-06 14:28:00
CD你在說你自己嗎?
作者: wahaha5678 (Jç½µ)   2014-08-06 14:40:00
推一個~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4:46:00
當然要邏輯性辯證啊 因為經過邏輯辯證之後那句話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在攻擊版友 版主真的太擴大解釋了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4:54:00
遊走邊緣的言詞 不是"真正在攻擊"?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4:57:00
不是符合板規所謂真正的攻擊啊 有問題嗎?既然沒有符合板規的標準還桶他 不是擴大解釋是什麼?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4:59:00
頂多只能說板主引用的條文錯誤而已 桶他根本沒問題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00:00
那請問應該要引用哪一個條文來桶他?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00:00
"多次無意義推文" 這兩人爭吵根本無關板旨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01:00
要也可以用板主主觀認定鬧板推文攻擊有腦無腦也是 刻意用這種反面用法規避板規XD整篇看下來誰不知道他們在互相針對? 這護航真的護大了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03:00
這樣就說護航也是很有趣 我只是覺得版主判決過頭了當然我承認引用條文如果修正的話可以 但用錯誤的條文來桶人 這不是擴大解釋是什麼?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08-06 15:06:00
酸酸玩文字遊戲倒是挺會的 推一個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06:00
而且往上看還嗆 "你什麼東西"這類戲謔式攻擊言詞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07:00
討論時立場不同互相針對或有時太激動離題也是難免的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07:00
這算不算被定義上的"攻擊板友" ?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08-06 15:07:00
太激動就去看醫生就好啦~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08:00
還是現在一定要用髒話相向才可以被當成惡意攻擊?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09:00
大部分人都比較能接受法律或板規保障的都只是最低底線 你當然可以覺得他的行為或道德有所缺陷 但這畢竟和板規的標準是兩回事既然沒有真正觸犯到該板規 當然就不能用這一條來判畢竟這條板規是有「直接」兩個字的不是嗎版眾不喜歡而檢舉或版主自己看不下去 他大可以引用其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13:00
嗆"你什麼東西" "你不要拖有腦光芒迷下水"算不算直接?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13:00
他裁量權比較寬的板規來做判決不算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14:00
板規明定"不可以攻擊板友" 請問這樣哪裡不算?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14:00
因為就邏輯而言這兩句話和板規範例中的根本就不一樣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15:00
哪裡不一樣?直接攻擊「板友」 嗆你是什麼東西不算是直接攻擊?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16:00
前面幾樓不是就講很清楚了嗎?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08-06 15:16:00
哪裡不一樣?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17:00
原來標準這麼低 我懂了 看來以後被罵只能摸摸鼻子向大大們賠不是囉 謝啦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17:00
這不是我的標準啊 這是板規的啊版主如果用"多次無關版旨推文" 我個人完全沒意見而且我覺得很奇怪的是其實兩邊都有想講的話(雖然聚焦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19:00
板規『也只是沒把這句舉例在那裡』而已還是現在要求把101件不可容忍的罵人詞句都列舉上去 有的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20:00
不太成功) 但卻因為一些不太讓人舒服的語氣而忽略到大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20:00
才可以依此板規處罰?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21:00
你都講了不太讓人舒服 所以為啥不能被定義為"直接攻擊"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08-06 15:21:00
好人好事代表你沒去選真是可惜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22:00
你講的是有道理啦 但是個人意見是看要不要修改一下這部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22:00
不太讓人舒服和直接攻擊 還是不一樣過度引申是很大的麻煩 尤其對一個菜鳥版主而言更是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24:00
我自己的看法是因為就邏輯(如前幾樓所提)而言他的言論確實不是直接攻擊所以板規有誤 但顯然很多人認為自己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8-06 15:25:00
不然就改版規 把直接拿掉 給版主自由心證 那篇是有火花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25:00
情緒上的不悅才是真正被"直接攻擊"與否的標準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8-06 15:26:00
單好像沒有版規說的直接攻擊
作者: thailand (不要試我ID)   2014-08-06 15:26:00
讓人不舒服的言論太多了,標準又隨人而不一,這是要桶30天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5:26:00
笑了 讓人不舒服=攻擊 心靈到底有多脆弱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26:00
但每個人的情緒與尺度都不同 就像每個人對ace的感覺都不同一樣 邏輯或一個標準定義還是最穩當的方法
作者: thailand (不要試我ID)   2014-08-06 15:27:00
的懲罰,限縮在某種特定的攻擊性言論較易操作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27:00
直接造成不舒服本來就可以解釋為直接攻擊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8-06 15:27:00
我覺得這次改成警告1次 之後再討論版規要不要放寬解釋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28:00
沒攻擊哪來不舒服?
作者: thailand (不要試我ID)   2014-08-06 15:29:00
真的要說不舒服,隨便推句"笑死人了" "沒邏輯"甚至"XDD"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29:00
不舒服的原因可以很多啊... 好吧還是別跟你討論邏輯吧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5:29:00
只有攻擊才會讓你不舒服?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29:00
問題是 他直接針對某人嗆"你是什麼東西" 依目前板規寫法是可以依據板主認定而桶他的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30:00
就我自己而言 "東西"是個中性的詞 就跟"誰"一樣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30:00
因為板規上並沒有些明"攻擊"的程度差距有人覺得這樣ok 但板主覺得不ok就可以捅了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31:00
就此而言我們的看法就分歧了 那邏輯推論當然就顯重要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5:31:00
邏輯老斯常常請假的人才會支持邏輯老斯常常請假的判決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31:00
如果有寫明 我就沒意見了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5:32:00
你什麼咖到底攻擊什麼了 不是語氣強烈的問句嗎?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32:00
那你又是什麼東西? 你又是什麼東西只會在這推文嘴砲?你是什麼東西有什麼資格說人邏輯老斯請假呢?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34:00
你都承認板規沒寫明有缺陷 我們質疑判決有誤有問題嗎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5:34:00
好怕怕喔 所以你能回答了嗎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35:00
你是什麼東西要我回答?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5:36:00
邏輯就擺在那 老斯沒請假的話就有點可憐了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36:00
講不出半句邏輯的東西一天到晚嘴人邏輯我是真的好奇你們是什麼東西會說「你能回答了嗎?」我以為只有老闆對員工、長官對部屬才這樣講話耶?到底是什麼東西呢? 乖乖說的話會捐十萬零一元給家扶嗎?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5:38:00
真的很抱歉 XDDD
作者: applehpsh   2014-08-06 15:39:00
算了 這次的確有爭議 就當我太歡好了 抱歉啦各位板友沒有要跟你們吵架的意思 只是丟點個人意見而已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8-06 15:40:00
....突然搞不懂你剛剛跟我講這麼多的目標和動機是啥了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8-06 15:40:00
吳崢表示:
作者: snake17 (vote orange)   2014-08-06 15:41:00
我這次判決確實存在爭議,也已公告更改,造成大騷動在此跟各為板友致歉,我會多學習並改進,謝謝大家的意見。
作者: p86506 (Live Forever!)   2014-08-06 16:51:00
辛苦了
作者: lowl99 (╭∩╮_(︶︿︶)_╭∩╮ )   2014-08-06 17:58:00
推,絕對不希望mlb變成棒球板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8-06 19:28:00
棒球版的良好風氣 MLB可以仿效 OK的
作者: newest (C'est la vie~)   2014-08-06 22:54: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4-08-07 21:20:00
純噓爛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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