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務討論

作者: snake17 (vote orange)   2014-09-02 21:08:44
※ 引述《nickyang (肌腱炎者少打字)》之銘言:
: 我認為你是MLB最糟糕的板主,沒有之一。
: WAR零的人只是不造成傷害,你的WAR可以說是負值,
這裡是講求民主的地方,我身為一個被票選出來的板主也尊重你的意見,
接受你的批評,但並不代表我會完完全全照你說的做。
: 我 認為空一個板主缺在那裡,也好過你對討論區的傷害。
: 看板人數與討論區的品質成反比,各板皆然,但MLB板相對勝過其他板
: 討論品質、願意參與討論的人數、容忍不同意見的空間都較大
我確實也覺得MLB板的討論品質很不錯,容忍不同意見的空間確實已經不小了,
但這並不代表過於極端已經踩到板規紅線的事我還能只給予警告。
: 很可能的原因,是早期MLB進入障礙高,參與的成員多受美式洗禮
: 在價值光譜上相對抗拒權威,尊重自由,鼓勵多元
: 相信執行板規的目的是保護討論區利益,勝過彰顯更人權力
MLB板早期怎樣我是不那麼清楚,至少我接觸的這幾年來說,
由於電視轉播以及網路資訊發達的普及,能深入認識得成員也越來越多,
執行板規的目的確實向您說的是為了保護討論區利益,
不過我開始納悶你的利益指的是什麼了?
你的利益指的就是在自己心情不爽的時候可以用板規沒完全命中的方式謾罵球員或板友嗎?
如果是的話,那很抱歉,這應該不是大多數板友所允許的。
: 在我看來,很不幸的,你完全相反
: 簡直像是突然被老師指定做風紀股長的小朋友,拿著粉筆在台上正字畫個不停,
: 藉著揮舞從天而降的權力,欺壓他人彰顯自身意義
說得好像我很喜歡桶人的樣子,我跟你講啦,我要桶人很麻煩的,
你以為我整天吃飽太閒,就坐在電腦前面等收站內信桶人就好啦?
收到板友檢舉信後我還要審視,或甚至跟pasa討論才能下決定的,
更何況我也不是每封檢舉信都桶,你可以問問是否有板友的檢舉信被我否決的?
再說現在水桶公告為了要讓板友好讀,我都是先寫好信寄給自己,
確認格式、顏色等都無誤才會將該篇公告貼上,
少說貼一篇也要花個15~20分鐘,再加上審視的時間少說桶一次也要半小時以上,
我大可以用這半小時去其它板發廢文多賺點批幣,或做一些自己的事,
桶人是會得罪人的事,誰吃飽太閒喜歡一直做會得罪人的事?
: 你捐不捐款需要公告嗎?你有沒有水桶自己需要公告嗎?
: (如果說是因為延誤板規的執行公告,那麼你之前每次的執行都即時嗎?)
我有沒有捐款確實不需要公告,但我已經承諾的事就必須要做到,
即便我知道他就是來鬧板的,但我並不認為我處理gayisaids的做法有任何問題,
再來,我希望能盡速處理板友的檢舉信,
不希望板友看到我的回信後沒看到相關處置,
當然最近有個比較特殊的case我還沒給該板友回覆,先跟這位板友說聲抱歉。
: 你在心證板規時的依循從不是如何維護討論區品質,而是怎樣可以行使你的權力
: 甚且在我不斷私信你,我不認為自己被amophis攻擊,希望你解除他水桶時
: 你居然回覆我如此將「影響板主威信」
: 你在乎你個人的「威信」(何其可笑)、行為,
你所謂的維持討論區的品質大概就是能鑽板規漏洞進而達到自己爽,激怒他人的目的,
進而彰顯你很能戰,學識淵博這樣吧?
你不斷私信我,說你不認為自己被amophis攻擊,是希望還是命令我解水桶?
剛上任時確實在水桶的部分有點怕輿論,進而引發更大的討論,
但後來廣泛接受各位板友的意見後,也更改了水桶內容,這件事也讓我之後更謹慎,
剛上任時對於板規條款的使用是較生疏,也造成了板友的困擾,也跟板友說過抱歉了,
而且你也接受我後來的改判,所以我不懂你現在冷飯熱炒是有什麼用意?
: 勝過思考一個討論區的參與者理當有的權利
討論區參與者就像公民一樣,沒犯罪時擁有所有他該有的權力,
但犯罪時就會被沒收部分的權力,就像違反板規會被水桶一樣。
: 你可以依舊拿執行板規做為你心中冀望威權的掩護
: 或者其實你並不想遮掩,只是沒有足夠的素養了解自己在做什麼
只要判決不合你的意你就覺得這個板主沒素養吧?
我當然是沒受過法學法理訓練,畢竟本魯只是個理工宅,
所以再怎麼辯也辯不過你,但我很清楚我在做什麼。
: 你也可以看著一群藉由支持濫權者暴力,委身其中藉以俯拾自尊的板眾支持你得到滿足
: (例如:如果版主的定義是操爆= DL 那以後這個詞就別推囉)
你不也是看著一群平常沒吭一聲,戰板主時特別活躍的板眾跟你一同批評板主,
再加上用自己似乎受過法學法理訓練的論述方式,來彰顯自己很博學,
他人都是邏輯差的無知小民,進而得到滿足嗎?
: 在你無限擴大的心證範圍內,無節制的行使權力得到快感
: 如果這是現在多數的使用者要的,或者不在乎的,那真是得其所哉
在你無限擴大自己論述的合理性,無節制的批評他人得到快感,
如果這是符合跟你一同戰板主的板眾所要的,也真是得其所哉。
你如果覺得我所有判決都亂七八糟,你已經受不了了,
請你去連署罷免我,我真的沒差,還是要我拜託你去罷免我?
然後請你自己來選板主,我相信不只我,很多人都願意投你一票,
讓我們見識所謂受過法學法理訓練的板主的裁決是多麼公平正義有邏輯性。
作者: condition0 (康迪迅零)   2014-09-02 21:11:00
結論:不爽你來當~
作者: TheFaith (信念RELOAD)   2014-09-02 21:12:00
請用邏輯說服他 不要像小朋友吵架
作者: shall (shall)   2014-09-02 21:12:00
會不會又來個罷免投票XD
作者: ck3300511 (迪恩)   2014-09-02 21:14:00
推!
作者: abc12812   2014-09-02 21:16:00
理工科應該沒有只教放大絕一項吧
作者: shoshobe   2014-09-02 21:16:00
這篇寫的還滿不錯的啊 也沒有人身攻擊 只針對問題回答XD
作者: gonzalez0528 (已經回國啦~~)   2014-09-02 21:16:00
良心建議你 以版主身分發言少點情緒化的用詞比較好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4-09-02 21:16:00
我真的不懂這個判決哪裡不妥了 原PO到底為啥不爽?
作者: bear15328 (bear)   2014-09-02 21:17:00
請參考20947 你就知道為什麼要把小事弄大了 呵呵好不容易找到戰版主的理由 他發的文一開始就沒啥好討論
作者: x24627785 (旅は道連れ世は情け)   2014-09-02 21:19:00
判決沒問題啊 但一碼歸一碼
作者: st6012 (高町疾風)   2014-09-02 21:19:00
#1I57UXAS (MLB) 參照一下去年的判決
作者: abc12812   2014-09-02 21:21:00
你對民主的認知顯然有很大的誤解
作者: condition0 (康迪迅零)   2014-09-02 21:21:00
去爬一下這板主的公告 你就知道為什麼會很多人不爽了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9-02 21:23:00
比張火光有Gut多了,給推~
作者: abc12812   2014-09-02 21:23:00
這也是當初板規3限制攻擊他隊的用意
作者: tony123839 (~tony~)   2014-09-02 21:23:00
版主這篇中肯 給推
作者: baggio1029 (亭主関白)   2014-09-02 21:24:00
桶大咖就會搞成這樣,懂了吧!
作者: cor1os (大丈夫だ問題ない)   2014-09-02 21:24:00
作者: tony123839 (~tony~)   2014-09-02 21:24:00
有些人別再戰一些小東西了 很無聊版主目前為止判決或許不算盡善盡美 但至少都有在處理
作者: shoshobe   2014-09-02 21:27:00
話說回公告文可以水桶嗎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9-02 21:27:00
這版主的判決也才沒幾篇 還真的看不出來哪邊很多人不爽之前水桶N大那篇不是也有修正了?
作者: cd12631 (<(◥█◤△◥█◤)>)   2014-09-02 21:28:00
怎麼看都是特定幾個人在不爽(逃
作者: st6012 (高町疾風)   2014-09-02 21:29:00
沒辦法耶 版規沒有處理"回公告文"的條項
作者: crow0801 (multitude)   2014-09-02 21:29:00
趕快搞懂這個版的生態吧 得罪某些帳號就會鬥到你下台
作者: condition0 (康迪迅零)   2014-09-02 21:30:00
文字獄那篇有修正?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02 21:31:00
動輒以你是什麼是東西,作起手式,你還期待溝通什麼
作者: crow0801 (multitude)   2014-09-02 21:31:00
既然已經得罪了 其實趕快辭掉也好 否則人家成天找理由鬥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4-09-02 21:31:00
加油!!!!!!!!!!!!!! 別被戰神輕易打倒!!!!!!!!!!!!!!!!!
作者: crow0801 (multitude)   2014-09-02 21:32:00
爭你 總有一天會有攻擊點 那又何必這麼累當無償版主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9-02 21:33:00
有減刑阿XD 還是兩人吵架隱射對方腦X其實沒關係?
作者: condition0 (康迪迅零)   2014-09-02 21:33:00
我是說文字獄那篇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02 21:33:00
我真不覺得有什麼條件能賦予一個人可以把其他人不當人看
作者: fetoyeh (小葉)   2014-09-02 21:33:00
小弟無知 能提醒我有那幾位板主被"某些帳號"鬥下來的?
作者: Levi (Massachusetts)   2014-09-02 21:33:00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ChrisDavis (工業電風扇)   2014-09-02 21:34:00
我桶人都只花五分鐘相較之下好草率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9-02 21:36:00
呃 抱歉我也許沒找到 請問condi大文字獄是哪篇阿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02 21:36:00
至於牆頭草們,偶像崇拜很正常(雖然我覺得在這裡毫無必要)
作者: shoshobe   2014-09-02 21:36:00
現在可以唱爪爪歌了嗎 我以前怕被某版主桶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02 21:37:00
但就算想當小弟,老大也該找強一點的吧。
作者: whj0530 (億載金城武)   2014-09-02 21:37:00
推推
作者: hornet01   2014-09-02 21:37:00
推!
作者: snake17 (vote orange)   2014-09-02 21:37:00
con大大講的是V66那篇吧? 那篇我也改判了
作者: ChrisDavis (工業電風扇)   2014-09-02 21:38:00
別說拉 以前推個公道伯都會被桶
作者: bgp915117 (Utley)   2014-09-02 21:38:00
現在不就是牆頭草冒出來的時刻嗎 激動的勒XDD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4-09-02 21:38:00
某樓快進桶吧
作者: shoshobe   2014-09-02 21:38:00
那次根本是大豐收...
作者: abc12812   2014-09-02 21:39:00
其實人多就會這樣 要馬像其他板一樣亂 要馬像MLB戒嚴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9-02 21:40:00
可以向棒球版的優良風氣看齊
作者: abc12812   2014-09-02 21:40:00
台灣人心中的"民主" 就是搞出戒嚴體制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9-02 21:41:00
原來是那篇 難怪用水桶當關鍵字找不到XD
作者: abc12812   2014-09-02 21:41:00
所以MLB板人多了以後 深度討論愈來愈少 想想也是理所當
作者: TheFaith (信念RELOAD)   2014-09-02 21:44:00
MLB版是討論美國職棒大聯盟的地方 而不是彰顯你心中公
作者: Zamned (Как дела?)   2014-09-02 21:44:00
...... 你要S也不早一點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02 21:45:00
版主你這做事方式會把自己做死掉,累,但未必有效
作者: Zamned (Как дела?)   2014-09-02 21:45:00
我都寫了篇廢文要發喏
作者: TheFaith (信念RELOAD)   2014-09-02 21:45:00
平正義的地方 在討論棒球這點上 你的作用比尼克楊小多了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2 21:45:00
哪有多到哪裡去 1天9篇文 3篇公告戰文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2 21:46:00
公告戰文推文數還樂勝一堆認真討論文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02 21:46:00
善用警告,然後累犯加重,這樣就好。一般才15天,根本小事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9-02 21:46:00
死了無所謂,最好都沒人管最好
作者: baggio1029 (亭主関白)   2014-09-02 21:46:00
Z大廢文可以不用發了,多發些小熊文比較實際
作者: Zamned (Как дела?)   2014-09-02 21:47:00
飲料加大就好 我不用加大 (¯(∞)¯)
作者: KAIS   2014-09-02 21:47:00
以一個管理者而言此篇回應有待公評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9-02 21:48:00
該出門買雞排了^^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2 21:48:00
其實可以去連屬成立MLB_DaDa板 優質 深度 大大專屬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9-02 21:49:00
已經到私人恩怨的階段 不過我尊重版主的水桶決定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9-02 21:49:00
附議樓上 順便成立 MLB Easychat 想多酸就多酸我指apple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9-02 21:50:00
MLB已經變成看每日成績跟影片的地方惹
作者: KAIS   2014-09-02 21:50:00
花多少時間甘版眾什麼事?有人逼你出來選嗎?人都有情緒被講成那樣生氣是理所當然的,但身為管理者這種回覆實在很難說得體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4-09-02 21:50:00
既然對其他人的發言權握有生殺大權 判決自然應該謹慎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9-02 21:51:00
花多少時間的確不是可以拿來說嘴的 何況你才第一次當
作者: appshjkli (貓肉球)   2014-09-02 21:52:00
懶得看,不過我猜這人當版主的時間不久了zzzzzzzzz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9-02 21:52:00
需要比較長的時間來處理版務是可以預期的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4-09-02 21:52:00
既然有些人對處罰的程度有不同的意見 自然有必要解釋
作者: betadu (正直有為電鋸弟弟)   2014-09-02 21:52:00
板規沒有完全命中的本來就不該桶 你當你自己是誰? 版主只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9-02 21:53:00
蠻同意Zammed大前一篇的看法 如果今天是捅到一個小咖 根本
作者: betadu (正直有為電鋸弟弟)   2014-09-02 21:53:00
是個執行板規的機器 不是皇帝你根本應該重新去念念言論自由和Mill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4-09-02 21:54:00
要不乾脆增設個大法官解釋板規?(還是已經有類似管道?)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9-02 21:54:00
沒人會出來砲轟版主
作者: cd12631 (<(◥█◤△◥█◤)>)   2014-09-02 21:54:00
有組務板可以申訴 只是沒人去申訴而已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09-02 21:55:00
把人當機器,是多麼天真的道理。就算是皇帝,也是兩人攝政且歡迎你投書喔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9-02 21:55:00
MLB_acid MLB_bigbig MLB_lawexp 還缺什麼版?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9-02 21:57:00
建議版主啦 不要桶到活躍帳號 不然有你受的
作者: lowPHkiller (酸哥)   2014-09-02 21:58:00
MLB_whothehellareyou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9-02 21:58:00
該桶還是要桶拉 但標準一樣就好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9-02 21:59:00
MLB_Mo BS is very good
作者: lowPHkiller (酸哥)   2014-09-02 21:59:00
MLB_DaDaAvenger
作者: bear15328 (bear)   2014-09-02 21:59:00
........
作者: a382 (斐)   2014-09-02 22:00:00
這個板最可怕的就是不斷把話塞到對方嘴巴裡...天阿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4-09-02 22:00:00
罪刑法定主義!!!!!
作者: Sunrise2516 (XC)   2014-09-02 22:01:00
..........
作者: s127din (HASON)   2014-09-02 22:01:00
把這些所謂的大咖進桶了 給他的擁護者哀哀叫 很不錯阿他們是能拿你怎樣?
作者: BMHSEA (Ciao)   2014-09-02 22:02:00
MLB_DaaKa_only 不是叫你來打卡
作者: a88152660 (Erictseng)   2014-09-02 22:06:00
雖然可能是捅到大咖所以引起廣泛的討論 不過不也是藉此能夠對規則的拿捏或版主的運作有比較清楚的共識的機會
作者: dearjohn202 (放開那個女孩)   2014-09-02 22:10:00
桶的太誇張了
作者: ELF007 (艾爾夫澪澪妻)   2014-09-02 22:11:00
說真的啦 今天回家你說:"我今天徹底操爆了"或是你看行程說:"明天我會徹底被操爆" 一樣是操爆啊
作者: aljust12 (ALJUST)   2014-09-02 22:14:00
判決有商討空間 但是你這篇多餘的,這是MLB版 要吵架請
作者: will0822 (唷乎)   2014-09-02 22:14:00
整天在那邊裝大大戰人家的超有臉出來發文說容忍不同意見
作者: RogerWaters (希望你在這裡)   2014-09-02 22:15:00
期待操爆也能桶...這在桶三小朋友...
作者: limtiery (J)   2014-09-02 22:15:00
回文充滿挑釁 有趣?
作者: will0822 (唷乎)   2014-09-02 22:15:00
而且沒事扯什麼光譜出來阿...沒有更專業阿...
作者: condition0 (康迪迅零)   2014-09-02 22:16:00
期待以後MLB板滿滿的公告文
作者: dodohotdog (嘟嘟大熱狗)   2014-09-02 22:17:00
判決有商討空間 +1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9-02 22:17:00
公告系列文要來了嗎?
作者: will0822 (唷乎)   2014-09-02 22:17:00
然後還扯什麼支持濫權暴力,認真說就是這種扣帽子的心態
作者: aljust12 (ALJUST)   2014-09-02 22:17:00
左轉別版,民主?當大家這麼有時間看你情緒化廢回文...
作者: will0822 (唷乎)   2014-09-02 22:18:00
讓一堆討論走偏的阿,支持版主跟大大不同調就被扣這樣
作者: bear15328 (bear)   2014-09-02 22:18:00
mlb版之亂正式開始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2 22:18:00
民主不就是除了在這吵架之外應該去組務板同步申訴嗎?要吵架可以 該做的程序正義咧?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9-02 22:19:00
發文跟推文譙比較快
作者: will0822 (唷乎)   2014-09-02 22:19:00
一堆人也超好笑,上一篇PTT所有吵架法寶都拿出來了,版主發文一條條回應還要被嗆語氣不好,大爺當習慣了這樣開頭第一句就指著人家否定還想要人家用怎樣的口氣回...跪在鍵盤上如何?
作者: bgp915117 (Utley)   2014-09-02 22:22:00
這幾篇帽子滿天飛啊 可不是只有一方在扣 不用那麼委屈
作者: hiskyu (喜斯基)   2014-09-02 22:22:00
我也覺得不妥的可先善用警告以版主所見的為初犯,然後累犯加重
作者: st6012 (高町疾風)   2014-09-02 22:23:00
難道又要兩邊把信件交流拿來對質嗎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2 22:23:00
重點是一堆不滿 組務板一篇申訴都沒有^^不太懂耶 有人既然認為他不適合 為何不去申訴在這邊戰只是刻意引起對立 難道不知道嗎?如果大家都可以接受組長是公正第三方的話
作者: coal511464 (我一個人)   2014-09-02 22:24:00
我覺得直接開先例不好 可以先警告。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2 22:24:00
為何不早點交由公正第三方去做裁決弭平爭議?嘴裡談"民主"啦 談"包容不同意見" 但是ptt站方程序上給大家一個公平的第三方裁決爭議時 為何不去使用?
作者: will0822 (唷乎)   2014-09-02 22:27:00
沒什麼委屈的阿,不過我是不覺得這篇有哪回的人身攻擊看到一堆人跳腳覺得蠻有趣的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2 22:27:00
反而是在此兩方吵得不可開支也無共識這又不是那種誰是ACE誰是MVP的戰文 = =然後拼了命幹譙板主搞權威 但是除了吵架毫無自救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9-02 22:29:00
搞不好被桶的人沒差啊XD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2 22:30:00
所以講白了只是一周一次的吵架大會而已嗎?
作者: pasaword (P幣拿來)   2014-09-02 22:31:00
歡迎討論版規 但是請注意不要人身攻擊
作者: Brothre23 (哈姆妍)   2014-09-02 22:33:00
pasa終於出現了XDD 維持一下秩序吧 這篇戰得有夠難看
作者: Alexander13 (Alex)   2014-09-02 22:33:00
辛苦了
作者: egria (人取橋之別離)   2014-09-02 22:37:00
支持你
作者: jimmy20642 (金殷2014拿冠軍!)   2014-09-02 22:43:00
推 辛苦了。進15天水桶就開始批鬥了嗎?
作者: KayRain (Kay)   2014-09-02 22:52:00
版主加油 別被過去的陋習們給鬥倒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14-09-02 22:53:00
今年TJ團很多了 突然冒出一個被操爆 如果我是板主就已惡意詛咒球員給予處分 這不是甚麼期待某球員某日被打爆
作者: jhoc (jhoc)   2014-09-02 22:56:00
支持。辛苦了
作者: megaje ( )   2014-09-02 22:58:00
加油 大大都身經百戰 光魯小就魯死很多版主惹
作者: hanshin33 (33番)   2014-09-02 22:59:00
當小組長當到中途落跑的人都跑出來發言惹
作者: kuyung (無敵暴龍)   2014-09-02 22:59:00
覺得有些小的可以先警告 不然有些大大心靈脆弱會受不了
作者: Romeo5566 (羅密歐)   2014-09-02 23:00:00
吵咩?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9-02 23:01:00
拿尼?
作者: Werth (鬍某)   2014-09-02 23:02:00
覺得版規可以增加7天DL 小懲一下初犯的人 累犯累加有時只採到邊緣又或許一時情緒 7天 就像是MLB腦震盪觀察期要吵吵不完 不如增加一些彈性規定 達到警惕目的 又不失公平想方法讓本版更好 不是誰會吵就有糖吃 你不必瞎忙
作者: jojo2147 (d(_._)b)   2014-09-02 23:16:00
感覺像小孩子吵架回嘴。oops, 這樣有貶義要被桶嗎?
作者: hiroaway0 (Keyboard Slugger)   2014-09-02 23:23:00
支持你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4-09-02 23:27:00
就是一個普通的判決跟過度反應的大大竟然可以吵這麼久
作者: TSbb (貸款三十年債開始)   2014-09-02 23:29:00
像樓上就是看不懂公告文阿 XD
作者: Maverick77   2014-09-02 23:30:00
其實已一個外人看,有些板規的確滿好笑的~~^^
作者: mess0706 (我不是劉正 我是劉正倫)   2014-09-02 23:39:00
有人拿自己被操爆跟MLB球員比,這是甚麼邏輯?摸摸你的LP想,在這講操爆不會讓人想到DL機率有多少?
作者: crymoon (泣月)   2014-09-02 23:46:00
以當初投票的比例來講 的確大部分的人都不挺你。既然自己選擇要跳入火坑 一些無謂的宣洩就省省吧
作者: nomad51227 (遊牧民族)   2014-09-03 00:01:00
七天不錯啊 腦震盪傷兵名單~
作者: gundam00 (傻那駕駛中)   2014-09-03 00:16:00
支持你 辛苦了
作者: KayRain (Kay)   2014-09-03 00:16:00
哪來的大部分 大大們合起來叫大部分嗎
作者: finalmaple (秋天)   2014-09-03 00:23:00
感覺就像是「惡法非法」與「惡法亦法」的角力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27:00
欸,只有一個也叫票選出來,會不會太...貼金了
作者: cd12631 (<(◥█◤△◥█◤)>)   2014-09-03 00:29:00
本來就是票選的 因為你可以投反對票
作者: finalmaple (秋天)   2014-09-03 00:30:00
日常生活中的選舉就算只有一個也只有20%的門檻這裡怎麼看都嚴格多了XD 而且油水也沒有現實生活多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33:00
80%贊成得票率不算票選 天啊 今日最奇文共賞
作者: finalmaple (秋天)   2014-09-03 00:33:00
如果嚴重限縮版主的裁量權,亂成一團將難以收拾可是裁量權如果被濫用,那就真的跟白色恐怖沒兩樣了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35:00
這件事真的沒那麼難,PASA幹這麼久啥時聽到這種爭議阿只會反正我就上了阿,80%欸,那還是洗洗睡吧叫你多問問版主怎麼當不是沒事來耍個官威好棒棒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37:00
......樓上搞不清楚狀況就省省吧 引戰吵架沒意義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37:00
跟你講是因為沒人要當啦,再把你嚇跑誰要當
作者: gundam00 (傻那駕駛中)   2014-09-03 00:38:00
無為而治當然沒有這種爭議囉 都說war是0還能有啥爭議?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38:00
不是拿著我80%就可以這樣搞欸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38:00
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害這板風氣變這樣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39:00
風氣變怎樣? 具 體 量 化 阿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39:00
嗆人一句"沒人要當" 引戰吵架就好像自己變大大一樣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40:00
我實在搞不懂耶 板主做不好 你給意見就算了整個下來沒給什麼意見 幾乎是戲謔式吵架語句
作者: finalmaple (秋天)   2014-09-03 00:40:00
上面兩位小心不要踩線了 = =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41:00
我給意見了阿,你自己去看前面多麼好聲好氣在講沒在聽嘛,都弄成這樣我哪有差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41:00
說你們除了吵架外為啥不去申訴 結果搞了半天還是在無意義地瞎吵 然後丟一句"是沒人想當" "太貼金"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42:00
你要針對那些獎講 OK 你隨意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43:00
這種加深對立只求自己過癮的話 不知道說出來有意義在哪
作者: gundam00 (傻那駕駛中)   2014-09-03 00:43:00
WAR零的人只是不造成傷害 by nickyang 有回答到嗎?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43:00
整篇可以吐的東西那麼多懶得一句句靠夭好嗎?這種好聲好氣沒講過嗎? 我講過欸 他有在聽嘛?沒嘛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44:00
你看 結果還是只是想來對立式吵架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44:00
你可以好聲好氣繼續講啊,他理你才怪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00:45:00
那你為啥不去尋求小組長申訴支援 有嗎?自己都講了他不理你 還不是繼續重複對立式吵架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級喜歡于小文)   2014-09-03 00:46:00
三小,我說好聲好氣講過怎麼做沒在聽 阿你也沒在聽你想問我幹啥這麼講,那就講給你聽為什麼,連自己在癥結什麼都不知道還是早點洗洗睡阿
作者: zyx12320 (zyx12320)   2014-09-03 00:47:00
申訴不是隨便都可以申訴吧 給版主意見不理這種沒辦法
作者: hikaruton (Tonia~黃色希卡魯)   2014-09-03 00:57:00
老實說前面看過很多人給建議了 但如PS3說的一樣 爭議依然多 版主依然自以為是看來再過不久這版遲早只剩吵MLB以外意視型態等內容的筆戰
作者: s6525480   2014-09-03 01:10:00
發這篇 有夠總統
作者: pttlolo (ptt肉肉)   2014-09-03 01:17:00
支持一個
作者: s6525480   2014-09-03 01:26:00
你跟 你不可不知的尼克揚大大一起選 絕對投他你這擺明有問題的人 還投你我腦袋有洞不過你一定會忍辱負重的一直幹下去對吧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9-03 01:36:00
你太主觀太人治
作者: sam9595 (帕帕)   2014-09-03 02:02:00
我也不是在說你 你是版主最後幾段在打什麼泥巴戰你知道我知道nickyang自己也知道他不適合當版主人家至少還有自知之明沒有出來作不適合的事情講話雖然嗆了點但也沒針對人攻擊又能提供valuable的東西倒是你除了帶來更多的爭吵我看不出來你有給了這版什麼
作者: st6012 (高町疾風)   2014-09-03 02:15:00
但也沒針對人攻擊?爬一下公告文吧#1I57UXAS #1JuG1v3s 這兩篇公告文是範例啦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09-03 02:29:00
推一個 一堆漁夫在亂
作者: SsennaV   2014-09-03 03:39:00
這篇回文真是卑劣到一種不可思議的地步。
作者: Seiran (它它)   2014-09-03 04:15:00
瘋狂咬餌中
作者: littlebonnie (邦尼)   2014-09-03 05:03:00
"可能"不是好版主 就不能批評版務 頗喝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09-03 05:44:00
我是覺得你那水桶真要桶下去也不能說有問題但是"不爽你來選"的邏輯真的非常不可取
作者: qozxcv (捲翹睫毛)   2014-09-03 07:37:00
放大絕
作者: jardon (綜合水果汁武士)   2014-09-03 07:50:00
下次統個小咖看有沒有一堆人要幫他圓 科科
作者: x24627785 (旅は道連れ世は情け)   2014-09-03 08:09:00
一堆人陷入加碼投資的謬誤LMAO
作者: tadpole1 (蝌蚪)   2014-09-03 09:16:00
幫補血
作者: Sechslee (キタ━━(゚∀゚)━━!!)   2014-09-03 11:31:00
真的是好棒棒別把理工宅拉到跟你一樣的水準好嗎 身為理工宅表示抗議
作者: BosRedsucks (BosRedsucks)   2014-09-03 11:40:00
呵呵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4-09-03 12:34:00
版主既然選上了,有了執法的正當性,那他就有板規限定內的解釋權與判決權 當然這個權力也是能被剝奪的(靠罷免)我認為版主發言並無不妥 與其無用的嘴砲 不如靠實際的行動來拔拔看吧? 或者會發現這其實是結黨成群後的自我感覺良好?
作者: gyarados (おかえり)   2014-09-03 12:49:00
作者: rudolph999   2014-09-03 12:55:00
有夠馬英九的回文
作者: VaROne (One)   2014-09-03 12:58:00
版主發文並無不當,對執法標準不滿,麻煩請去連署
作者: nolander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4-09-03 13:58:00
......
作者: pangea (浮雲遊子)   2014-09-03 14:06:00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9-03 19:02:00
不是開學了嗎? 還是一推O孩? 真是....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4-09-03 19:10:00
下次統個小咖看有沒有一堆人要幫他圓 科科 +1
作者: erotica (eee)   2014-09-03 19:27:00
第一次有大大被桶還出來崩崩 也是創舉了
作者: will0822 (唷乎)   2014-09-03 22:44:00
一堆人扯馬英九超好笑...某大大第一句就指著鼻子罵罵完之後民粹還可以變成版主態度不好...真的態度不好就無視你或指著鼻子罵回去就好拉,真的是只准州官放火大概這幾位都是上班被老闆指著鼻子罵"你是最爛的員工 沒有之一"還能夠笑笑的舔腳皮這種
作者: gyarados (おかえり)   2014-09-03 22:56:00
新來的菜逼八敢捅我們最愛的大大?? 鬧到你下台為止^^我想有些人是抱持著心態吧 科科這種
作者: VaROne (One)   2014-09-03 22:57:00
早就沒RJJ、goopa、Herlin等讓人信服資深版友願意出來當
作者: s6525480   2014-09-03 22:58:00
樓上你在講哪位版主?
作者: VaROne (One)   2014-09-03 23:00:00
版主,絕大多數已經在上班,吃飽太閒才會來幹吃力又不討好的角色,有意願的多半是學生或剛出社會還有點時間,犯錯在所難免,老是懷念以前PTT上站人數不超過5千人的美好時光這個版遲早會淪落像棒球版一樣
作者: applehpsh   2014-09-03 23:35:00
夠資深 又讓大咖信服 又有閒 又願意除了執法外身兼引導風氣並且願意長時間擔任板主 我很好奇要去哪裡找這種人
作者: IronChef (Schadenfreude)   2014-09-03 23:36:00
林北精神科啦 難道社群不能管理自己嗎?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9-03 23:49:00
到底哪裡來的版主必要「資深」「大咖信服」標準啊?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9-03 23:50:00
腦補?
作者: Tulowitzki2 (圖喏)   2014-09-03 23:51:00
只要該版主有能力,判決得體,公告又言之有物,就算他看球或使用PTT沒幾年,也還是可以成為好版主啊不要因為這為s版主比較資淺又剛好弄了幾個爭議判決,就把反對他的人直接打成大咖or大咖的信徒吧以前有個版主叫ohb 他的判決其實也滿常被挑戰的不過o版主不會在公開版面這樣挑人對戰 底下的鄉民也沒有跳出來搧風點火急著幫人分大小咖
作者: best2008 (靜香愛洗澡)   2014-09-04 00:00:00
推 applehpsh:各位大大病的板友不要一天到晚找麻煩09/02這支?
作者: st6012 (高町疾風)   2014-09-04 00:04:00
老實講 也沒幾個像nickyang直接回公告文搧風點火吧一回公告文馬上抓到版規沒有處理這件事的漏洞
作者: VaROne (One)   2014-09-04 00:11:00
如果一天有幾千人進出的社群能自我管理,何必找版主馬偕醫院可以不必請警衛,病患、家屬對醫護人員暴力相向醫護人員不會打回去,手術刀抓起來對方丟不就的了
作者: shoshobe   2014-09-04 00:19:00
其實國中開始上PTT時對版上大大有憧憬還算正常但看PTT這麼多年 這麼多名人中箭 就沒當年那種感覺了
作者: newest (C'est la vie~)   2014-09-04 01:50:00
同意樓上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4-09-04 11:50:00
我覺得snake17 你想太多了,有太多新手版主都犯了一個錯就是自以為自己可以改變可以做出一點成績,但事實上你什麼都不必做MLB一樣活的好好的虎斑貓活得這麼久才被拔掉,就可以知道無為而治其實才是最好的手段,畢竟MLB板早就形塑出自己的版風跟文化,更不用說這個版本來就有相對較高的克制力.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許皆傳)   2014-09-04 16:50:00
看看回這串的人 這個版真的有相對較高的...??
作者: ppoll2 (Stat Counseling)   2014-09-05 20:04:00
...這水準真是可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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