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ckyang (肌腱炎者少打字)》之銘言:
: 我認為你是MLB最糟糕的板主,沒有之一。
: WAR零的人只是不造成傷害,你的WAR可以說是負值,
這裡是講求民主的地方,我身為一個被票選出來的板主也尊重你的意見,
接受你的批評,但並不代表我會完完全全照你說的做。
: 我 認為空一個板主缺在那裡,也好過你對討論區的傷害。
: 看板人數與討論區的品質成反比,各板皆然,但MLB板相對勝過其他板
: 討論品質、願意參與討論的人數、容忍不同意見的空間都較大
我確實也覺得MLB板的討論品質很不錯,容忍不同意見的空間確實已經不小了,
但這並不代表過於極端已經踩到板規紅線的事我還能只給予警告。
: 很可能的原因,是早期MLB進入障礙高,參與的成員多受美式洗禮
: 在價值光譜上相對抗拒權威,尊重自由,鼓勵多元
: 相信執行板規的目的是保護討論區利益,勝過彰顯更人權力
MLB板早期怎樣我是不那麼清楚,至少我接觸的這幾年來說,
由於電視轉播以及網路資訊發達的普及,能深入認識得成員也越來越多,
執行板規的目的確實向您說的是為了保護討論區利益,
不過我開始納悶你的利益指的是什麼了?
你的利益指的就是在自己心情不爽的時候可以用板規沒完全命中的方式謾罵球員或板友嗎?
如果是的話,那很抱歉,這應該不是大多數板友所允許的。
: 在我看來,很不幸的,你完全相反
: 簡直像是突然被老師指定做風紀股長的小朋友,拿著粉筆在台上正字畫個不停,
: 藉著揮舞從天而降的權力,欺壓他人彰顯自身意義
說得好像我很喜歡桶人的樣子,我跟你講啦,我要桶人很麻煩的,
你以為我整天吃飽太閒,就坐在電腦前面等收站內信桶人就好啦?
收到板友檢舉信後我還要審視,或甚至跟pasa討論才能下決定的,
更何況我也不是每封檢舉信都桶,你可以問問是否有板友的檢舉信被我否決的?
再說現在水桶公告為了要讓板友好讀,我都是先寫好信寄給自己,
確認格式、顏色等都無誤才會將該篇公告貼上,
少說貼一篇也要花個15~20分鐘,再加上審視的時間少說桶一次也要半小時以上,
我大可以用這半小時去其它板發廢文多賺點批幣,或做一些自己的事,
桶人是會得罪人的事,誰吃飽太閒喜歡一直做會得罪人的事?
: 你捐不捐款需要公告嗎?你有沒有水桶自己需要公告嗎?
: (如果說是因為延誤板規的執行公告,那麼你之前每次的執行都即時嗎?)
我有沒有捐款確實不需要公告,但我已經承諾的事就必須要做到,
即便我知道他就是來鬧板的,但我並不認為我處理gayisaids的做法有任何問題,
再來,我希望能盡速處理板友的檢舉信,
不希望板友看到我的回信後沒看到相關處置,
當然最近有個比較特殊的case我還沒給該板友回覆,先跟這位板友說聲抱歉。
: 你在心證板規時的依循從不是如何維護討論區品質,而是怎樣可以行使你的權力
: 甚且在我不斷私信你,我不認為自己被amophis攻擊,希望你解除他水桶時
: 你居然回覆我如此將「影響板主威信」
: 你在乎你個人的「威信」(何其可笑)、行為,
你所謂的維持討論區的品質大概就是能鑽板規漏洞進而達到自己爽,激怒他人的目的,
進而彰顯你很能戰,學識淵博這樣吧?
你不斷私信我,說你不認為自己被amophis攻擊,是希望還是命令我解水桶?
剛上任時確實在水桶的部分有點怕輿論,進而引發更大的討論,
但後來廣泛接受各位板友的意見後,也更改了水桶內容,這件事也讓我之後更謹慎,
剛上任時對於板規條款的使用是較生疏,也造成了板友的困擾,也跟板友說過抱歉了,
而且你也接受我後來的改判,所以我不懂你現在冷飯熱炒是有什麼用意?
: 勝過思考一個討論區的參與者理當有的權利
討論區參與者就像公民一樣,沒犯罪時擁有所有他該有的權力,
但犯罪時就會被沒收部分的權力,就像違反板規會被水桶一樣。
: 你可以依舊拿執行板規做為你心中冀望威權的掩護
: 或者其實你並不想遮掩,只是沒有足夠的素養了解自己在做什麼
只要判決不合你的意你就覺得這個板主沒素養吧?
我當然是沒受過法學法理訓練,畢竟本魯只是個理工宅,
所以再怎麼辯也辯不過你,但我很清楚我在做什麼。
: 你也可以看著一群藉由支持濫權者暴力,委身其中藉以俯拾自尊的板眾支持你得到滿足
: (例如:如果版主的定義是操爆= DL 那以後這個詞就別推囉)
你不也是看著一群平常沒吭一聲,戰板主時特別活躍的板眾跟你一同批評板主,
再加上用自己似乎受過法學法理訓練的論述方式,來彰顯自己很博學,
他人都是邏輯差的無知小民,進而得到滿足嗎?
: 在你無限擴大的心證範圍內,無節制的行使權力得到快感
: 如果這是現在多數的使用者要的,或者不在乎的,那真是得其所哉
在你無限擴大自己論述的合理性,無節制的批評他人得到快感,
如果這是符合跟你一同戰板主的板眾所要的,也真是得其所哉。
你如果覺得我所有判決都亂七八糟,你已經受不了了,
請你去連署罷免我,我真的沒差,還是要我拜託你去罷免我?
然後請你自己來選板主,我相信不只我,很多人都願意投你一票,
讓我們見識所謂受過法學法理訓練的板主的裁決是多麼公平正義有邏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