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常在想這個問題:小市場球隊好不容易把一個球員養成了,卻沒有財力長期留用他
,因此不得不讓他成為FA走人,或是提前把他交易給別人,看能不能換點選秀權或其他種
子回來。
結果則是一樣的:小市場球隊只能眼看著自己養出來的強投強打一次次在同聯盟十幾二十
場對戰裡壓著自己打,甚至回到同一分區裡長期肆虐蹂躪。
這讓我忍不住想到,為了兼顧公平競爭原則,除了要求小市場球隊必須實現挖到石油一夜
暴富趕快發財這種事之外,有沒有其他在制度上讓彼此顯得勢均力敵一點,讓雙方實力更
接近而不是完全一面倒的保障?
就交易這部分而言,最先讓這個選手登上大聯盟的球隊,在未來一定的期限(看是五年還
是十年)之內,是否可以在這人透過交易或FA簽約前往其他球隊時獲得某種參與決定權,
比如大聯盟方面徵詢最初養成球隊的意見之後決定允許或否決交易/簽約?
這是其中一種可能的發展。應當還有其他保障小市場球隊的方式。
看起來好像很中職。只是實力相差太懸殊的比賽實在也沒有太多可看性,或是太多渴望奇
蹟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