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amned (Как дела?)
2014-12-15 00:50:19http://ppt.cc/~1fz
Harper說他要準備下週二的紐約聽證會
所以不會參加美國時間13號的國民隊官
方活動NatsFest。
原因可能在於雙方合約問題鬧僵陷入冰
點。Harper的經紀人Scott Boras主張他
確定他的客戶在2010年時所簽的五年大
聯盟合約有逃脫條款,因為他們曾經拒
絕過沒附條款的舊約,而國民隊則否認
合約有該項條款的存在。
依現行合約的文字,明年Harper能拿到
1M的薪水。假使他能跳出合約,符合
Super 2仲裁資格的Harper被預測能有
2.5M的薪資。
Cano當年Super2就3.2M了 時代變了美金漲了Harper只有2.5M不太合理吧... (Wang當年4.0M)
作者:
l23 (123)
2014-12-15 05:01:002.5 M也要爭 -_- 為此跟球隊翻臉不知道誰虧
Business is business, 差1.5M美 是4500萬台幣欸長約都還沒弄到手 職業選手可能一傷就什麼都沒了當然每分錢都要爭啊
作者:
OoyaoO (ä½ ä»Šå¤©å´©æ½°äº†å—Ž 囧)
2014-12-15 07:05:00這有什麼好爭的 不是白紙黑字嗎
兩邊認定的白紙黑字不一樣 當年cano打得比harper好
作者:
wuming2 (炸雞腿!)
2014-12-15 07:31:00不太明智
作者:
vg175 (éžå…¸åž‹å»¢è¨€)
2014-12-15 08:15:00Cano可是每年都能穩定出賽的健康寶寶啊
作者:
Phater (肥特)
2014-12-15 08:28:00這很好笑,有兩方簽名的就是正式合約,有什麼認定上的差別?
作者:
m50blue (大摳呆)
2014-12-15 09:16:00又不是中職 MLB體制很健康 有實力跟球隊鬧翻又怎樣...
作者: ffej (捐血一命救人一袋) 2014-12-15 09:57:00
差了1.5M不爭?
作者:
VaROne (One)
2014-12-15 09:58:00合約白紙黑字,自己簽得怪不的別人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14-12-15 10:17:00現在是一張合約兩種解釋問題吧
作者:
Anakin (Anakin)
2014-12-15 10:59:00不是認定的問題
作者:
Eddward (Eric)
2014-12-15 11:19:00上面幾樓很奇怪 1.5M如果是自己的權益幹嘛不爭 就算跟球隊鬧翻又怎樣 有合約在又不會減薪禁你賽 而且以他的身手說不定其他29隊還搶著要他
應該是反過來說 球隊幹嘛為了1.5m跟球隊的臉鬧翻
作者: hikaruton (Tonia~黃色希卡魯) 2014-12-15 11:45:00
球員有合約在本來就該爭+1 球團為這錢與主力球員爭很不智
作者:
gundam00 (傻那駕駛中)
2014-12-15 11:59:001.5M如果是給說不要爭的鄉民 不知道還會不會這樣說...XD
作者:
ocean11 (深海)
2014-12-15 12:16:00真要說沒必要爭的應該是球團吧,1.5M對球團對個人哪個大很清楚吧
作者:
Zamned (Как дела?)
2014-12-15 13:15:00多一次仲裁 國民可能要多花10-15M,這才是重點啊符合Super 2 那之後的第四次仲裁價錢會很可觀
作者:
cacac (就這樣吧)
2014-12-15 13:36:00球團:你知道省1.5m我可以多簽一個王建民嗎
作者: saurian (如果愛) 2014-12-15 13:57:00
1.5M相當4500萬台幣,就算年薪百萬也要工作45年,不爭?鄉民真是豪氣
作者:
Shauter ( )
2014-12-15 16:30:00有人是對M這個字不懂嗎?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14-12-15 16:40:00何必為了一個nobody推文炒...
作者:
hcrcool (HCR)
2014-12-15 20:03:00亞洲某島國奴性化實在嚴重
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奴 笑翻我了
作者:
l23 (123)
2014-12-16 09:57:00奴甚麼,我是指WSH要是為了2.5M跟Harper鬧翻不值得好嗎XD球員本來就該為自己爭取身價,到底是哪樓推文歪掉的阿XDD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4-12-16 10:51:00再凹下去就難看了
作者:
l23 (123)
2014-12-16 11:36:00不要吵這個可以嗎 我離開台灣很久了 不是很理解推文所謂奴性是甚麼,還有為何後面幾樓反應這麼大,我的原意本來就是指WSH要是為了2.5M跟明星球員鬧翻,對球隊收益反而可能有害不知為何會被解讀成奴性很重?? 還是我中文太爛?? 那真抱歉了
"為此跟球隊翻臉不知道誰虧" <- 中文來講,這句是在指Harper吧. 用詞也是偏球隊. 說自己其實是為Harper撐腰說不太過去吧 XD
作者:
m50blue (大摳呆)
2014-12-16 15:49:00有點難看 XDDDD
作者:
qoomilk (狐狸尾巴)
2014-12-16 16:35:00四樓還要凹 頗呵
作者:
bbwwman (bbwwman)
2014-12-18 23:12:00好丟臉 還在亂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