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如何計算下放次數?五分鐘了解下放選擇權

作者: wilbura (wilbur)   2019-05-20 01:00:00
【IL放大鏡】
在美國時間週二的比賽中,藍鳥隊的超級新秀 Vladimir Guerrero Jr. 對巨人擊出個人
生涯首支全壘打,成為隊史最年輕開轟的球員,小葛的強大火力一路從去年球季延續到今
年春訓,實力早已不容質疑。
https://i.imgur.com/saI4vII.jpg
卻在開季前 “不意外的” 被下放,花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才重新被升上大聯盟,年輕球
員在大聯盟與小聯盟之間升升降降已成常態,球團所動用的這個權力叫做 "下放選擇權"

下放權是什麼?
當球員被放入40人名單時球團就必須與球員簽下大聯盟合約,這時球團就會擁有下放權可
以將球員下放至小聯,但這樣的下放權球團只被賦予3年的機會,也就是球團只有三個球
季可以任意將球員升降大小聯盟,要特別注意喔單位是“球季”不是"次"。
像是前陣子洋基隊的 Chad Green 被下放時,很多人非常意外為什麼 Green 還有下放權
,正是因為近幾年他的成績太過亮眼,使得洋基一直將他留在大聯盟,才因此保留了能讓
Green 下放調整的寶貴機會,但下放權其實還有以下不同的使用規定。
https://i.imgur.com/VJZsRdv.jpg
第一、在一個球季中,如果球員下放小聯盟天數不超過20天,球團就不算用掉下放權,像
是剛剛提到 Green 的下放調整就沒有超過20天喔。
第二、當球員在40人名單時就用完3次下放權,但職業生涯未超過5個賽季,球團就可以擁
有第4次下放權,另外補充一下,職業生涯是指球員無論是待在大聯盟或小聯盟,一個賽
季必須工作90天,但待在傷兵名單的天數並不算工作天數,例如小小郭在2007年時已經用
掉3次下放,分別為03年、04年與06年,但因為間斷受傷 生涯工作未滿5個賽季,所以道
奇就額外得到第4次的下放權。
https://i.imgur.com/8er9i9h.jpg
第三、當球員進入大聯盟傷兵名單時,球團可以不使用下放權就讓大聯盟球員到小聯盟打
復健,相信這條規定大多數人都很熟悉。
另外,球團在下放球員到小聯盟時,球員要在小聯盟待滿10天才能夠回到大聯盟,但是以
下幾種情況不受到這個條件影響。
第一、如果小聯盟球季已經結束了,那被下放的球員就可以直接升上大聯盟。
第二、如果遭下放的球員被交易到另一支球隊,並且被放入大聯盟名單,此時就不受10天
限制 可以直接進入25人名單。
第三、如果大聯盟25人名單中有人進入傷兵名單,被下放的球員就不受10天限制,可以直
接升上大聯盟頂替這個空缺。例如黃暐傑前陣子才被下放4天就因為 Kelley 受傷再度被
call 上來。
https://i.imgur.com/vDwaX7x.jpg
當次數用完,球團要將滿5年職業生涯的球員下放時,就得將球員放入讓渡名單,當72小
時內沒有任何球隊選擇他時,球團才可以將該球員下放小聯盟。
技術性下放又是什麼?
在大聯盟的現行規定中,當球員未待滿大聯盟172天就不算是在大聯盟的一年年資,球團
就能夠利用這種方式將球員的控制年限從6年延長至7年,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小熊隊的老大
Kris Bryant 在2015年的新人賽季,小熊隊就技術性地在季初將他下放,直到4月中才拉
上大聯盟,讓他當年球季只待在大聯盟171天,也就是少了這一天,讓小熊隊能多控制老
大一年的時間。
https://i.imgur.com/IQgOKs7.jpg
包括了去年的 Torres、Acuna Jr.以及今年的 Guerrero Jr. 也有類似的情形,雖然藍鳥
隊的說法是因為小葛有輕微腹斜肌拉傷的情況才將他下放,但這其中是否與控制年限有關
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規定擺在那邊,球團本就可以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進行各種操作,以客觀的角度來
說這件事並沒有哪方的對錯,就交由各位觀眾自行評判囉!只能說今年季初就直接將
Alonso、Jimenez、Tatis Jr. 放進25人名單的大都會、白襪還有教士真的很佛!
https://i.imgur.com/65QNQ59.jpg
總結一下,球團對於40人名單內的球員有所謂的下放選擇權,能夠在球員的三個完整球季
中使用,但是使用上也受到一些規範與限制,為此保障球員在大聯盟出賽的權利,讓球團
不至於在這方面的調度過於強勢,但球團仍然會在現行規定下想辦法鑽漏洞,增加控制年
限,延後球員行使自由球員資格的時間,而這種方式也嚴重影響了勞方的權益,這個原先
用來保護球員的條款也不再如此堅不可摧了,聯盟會不會針對這個現象介入規範,將直接
影響未來幾年陸續登板的明日之星囉。
影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oEdn6TUUkk&featur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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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達斯,IL放大鏡系列分析球員傷勢,談論各種傷兵名單相關議題!
作者: kenkuo1688 (嘉大彭于晏)   2019-05-20 01:03:00
作者: acd51874 (Iwakuma)   2019-05-20 01:53:00
小V葛季前不在40人喇在用過option的球季卻躺超過90天傷兵名單,才能拿到第四個option,那邊有點寫錯了Eloy是直接綁好合約才開季上的,說白襪佛有點怪http://anakinlai.blogspot.com/2007/11/dfawaiver.html?m=1太長被切了orz五年那個是指職業球季(含小聯盟),所以第四個option其實非常難拿,近期有拿到這個的是Marco Gonzales
作者: madboy (歡樂牛棚在躲人)   2019-05-20 02:10:00
?m=1是手機版 沒差
作者: JustinIdiot (←傻子)   2019-05-20 02:34:00
還有一項 滿五年下放要球員書面同意
作者: web946719 (韋伯就是漏氣依舊)   2019-05-20 04:24:00
沒有寫錯 原文在Major League Rules的11(c)
作者: acd51874 (Iwakuma)   2019-05-20 05:19:00
按樓上說的去看,才知道原來我對第四個option的用意搞錯了,以為一定要躺太多天才給這個補償機制重看一次發現另個bug,文中前後兩個提到五年的地方,採用的基準是不一樣的,前者是看職業球季,後者是看大檸檬年資
作者: Sizemore24 (newborn in Tampa)   2019-05-20 05:30:00
一開始就寫錯了...VG Jr. contract selected by Toronto 4/26/19
作者: web946719 (韋伯就是漏氣依舊)   2019-05-20 05:45:00
對呀現在官網transaction都寫的蠻清楚的option/recall跟select/outright但中文報導的時候好像不區分這兩種異動
作者: carrhung (酋不短)   2019-05-20 07:41:00
作者: Sizemore24 (newborn in Tampa)   2019-05-20 09:02:00
從來沒有進40人,其實也沒有所謂下不下放不然豈不一堆小聯盟球員開季都被「下放」?英文上比較會看到字眼是 assign 而非 option
作者: aikotoba (aikotoba)   2019-05-20 10:37:00
推規則說明
作者: Roshiel (Roshiel)   2019-05-20 10:51:00
Jimenez長約都簽了,不給上才是佛心來著
作者: danmarch (阿湯)   2019-05-20 11:02:00
推好文
作者: Anakin (Anakin)   2019-05-20 11:36:00
這篇也錯太多
作者: Xyler6561 (DemonJone777)   2019-05-20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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