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水手一壘手的case
https://twitter.com/Mariners/status/1581400178187042816
這是陳俊秀那招
https://youtu.be/Tt0FKACdLtI
首先故意漏球規則與內野高飛球規則
是兩個不同的規則
野手不碰到球就不適用故意漏球規則
其次內野高飛球規則不適用在僅
一壘有人情形
(因為只要擊球跑壘員全力衝向一壘
就幾乎不會發生雙殺情形)
因此在水手case中
縱非屬觸擊亦不適用
內野高飛球規則
故水手一壘手應亦得使用陳俊秀那招
也就是
1.讓球落地
2.觸殺一壘跑者
3.踩一壘封殺擊球跑壘員
雖然實際上,
水手一壘手先接殺擊球跑壘員,
再觸殺一壘跑者也是雙殺,
但是風險比較高,
因為一壘跑壘員有可能及時回到一壘。
另外如果是1出局1、3壘有人情形,
水手一壘手如此處理,
可能有timing play,
也就是3壘跑壘員先回到本壘,
得分算的可能,
因為來不及回壘履行再觸壘
義務屬於促請裁決、申訴(appeal)的情形,
可參考拿莫伊漾case,
https://youtu.be/EkSNk1LAAtc
如果第三出局數是強迫進壘狀態的封殺,
就能避免此風險。
我的理解應該沒錯吧,
大家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