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QQ (なんでや)
2014-11-15 11:17:01各位學長,各位弟兄好
問題如同標題,發現沒帶的時候已經出營區了
這樣會怎麼辦? 幹到飛上去?
同梯的叫我要不要自己做一份魚目混珠過去
但如果被查到了會不會更慘
還是回報時就跟隊長講,這樣比較好嗎?
還請各學長弟兄解答
作者:
HuangYa (å¿—å¸é˜¿éƒ¨å¯¬)
2014-11-15 11:38:00你知道悠遊卡可以逼逼嗎?
作者: rockywalker (洛磯渥克) 2014-11-15 12:49:00
自己做一張=(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 不值得阿
作者:
RNLRNL (宅兔)
2014-11-15 16:08:00沒差 這案例你不會是第一個 就直說忘記帶就好了
作者: laste (拉斯提) 2014-11-15 18:33:00
進憲校前打給POA幫忙 or請幹部人來帶就好~
作者:
kikielle (This song is over)
2014-11-15 19:26:00幸好是沒帶出去不是丟在外面 頂多被念一下啦 就算被狗幹也忍一下就過了 提早跟幹部講就好 別想搞東搞西
被罵5分鐘 跟 偽造特種文書背前科 相信不用考慮了
作者:
bughong (小洪)
2014-11-16 13:22:00沒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怎麼成立偽造特種文書?
作者: s860355 (小宏) 2014-11-17 07:16:00
有事情找幹部,別怕
作者:
kikielle (This song is over)
2014-11-17 21:08:00為什麼沒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這本來就是抽象認定只要說你有害國軍形象就夠了啦
作者: ron0522 (ron) 2014-11-24 08:58:00
寫檢討報告!我同踢的寫過
作者:
bughong (小洪)
2014-11-25 09:05:00我覺得可能要先去把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先搞清楚法學上的定義,本身就是軍人也持有該文書,雖有偽造行為,但不足生損害啊!有害國軍形象...那是內部行政處罰的問題,普通法院誰理你
作者:
kikielle (This song is over)
2014-12-02 00:59:00樓上你才搞混了吧 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根本沒有法學上的定義 不然就不會有一些學說在吵這個要件再來 內部處罰跟這個要件的認定是兩回事並不會因為說有內部處罰了就認定不會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不然只要公務員偽造文書就都認為有內部處罰而不會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囉?
作者:
bughong (小洪)
2014-12-02 22:32:00好吧!那可能是我看的實務太少了沒有道長多
...偽造文書不是2年以上7年以下的公訴罪嘛?而且憲兵犯法可是加重刑責,所以別給不明確的訊息讓板友踩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