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司法戰車

作者: heliosy (這一欄是要做啥用的)   2008-04-01 13:27:03
相信在總統府附近的都會看過那台後面裝著一隻稻草人 手上拿支粗香的"司法戰車"吧
原來他已經陳抗許久了...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拍賣古達鋒輪胎等物品新聞稿
文 / 站務12
95.6.27聯合報載,「經營修車行的苗栗縣民古達鋒、洪秀春夫妻,不滿90年間一起車禍
案,店中所有輪胎等物被對方聲請假扣押,事後扣押物短少,他還被判敗訴。昨天起開著
『司法戰車』載著四名女兒巡迴各地方法院,要求社會公評…」云云。本院對古達鋒所述
,特澄清並聲明如下:
本件強制執行之緣由
1.古達鋒於民國90年5月8日下午,在苗栗縣通霄鎮台一線第132公里 100公尺處,駕駛自
小客車與騎機車之鄒金池發生車禍,致鄒金池受重傷癱瘓。
2. 被害人鄒金池於90年9月聲請法院就古達鋒之銀行存款20餘萬元及所有之輪胎等物品提
供擔保在新台幣300萬元以內假扣押,執行假扣押時,扣押之輪胎等物品原是交給債務人
古達鋒自行保管,後來債務人古達鋒聲請改由債權人保管,法院乃決定將扣押之輪胎等物
交由債權人保管,並將扣押物品交給債權人之代理人。
3. 被害人鄒金池於假扣押後並提起500餘萬元的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一審本院判決古達鋒
應賠償鄒金池458,0358元,上訴二審時鄒金池死亡,台中高分院就看護費部分應予減少及
被害人已領得之強制保險金150餘萬元應予扣除,故改判古達鋒應賠償被害人家屬726,363
元。
4.被害人的家屬於取得台中高分院確定判決後,聲請本院強制執行古達鋒前開假扣押古達
鋒之存款及輪胎等物品,承辦之執行人員於拍賣前至債權人保管之現場清點扣押物品,發
現數量與假扣押時之數量有短少,即將現存數量送鑑定,並定95.4.6拍賣。拍賣時輪胎部
分依債務人古達鋒陳報之批發價格,其他物品法官依鑑定價格酌予提高作為底價,由到場
之債權人以底價380,000元承受。
5.法院清點發現債權保管之輪胎數量有短少後,債務人古達鋒就開始到處陳情,並對債權
人的代理人提出刑事告訴(此部分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又在其輪胎店門口樹立看板
及布條,最近復開著置有苗栗檢察官、法官人偶之貨車巡迴各法院,牴毀法官及司法形象

本院之立場 
本院認為,債權人依據確定判決聲請強制執行,是合法的行使權利,法院只是根據確定判
決來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法院強制執行時,債權人保管中的假扣押輪胎等物品有短少
,本院只能就現存的輪胎來拍賣,並無所謂司法不公的情形。
至於債權人保管的假扣押物品有短少,債務人古達鋒如認為損及他的權利,應對債權人提
起訴訟請求賠償,才能解決問題。他以各種非理性的方法陳情、抗議,並不能解決問題,
而且也浪費社會成本。
承辦法官與兩造均不認識,更沒有交情,債務人如果有具體事證認為法官有包庇債權人或
法官有貪贓枉法的情事,大可至地檢署提出告訴,如查無具體事證,債務人也須相對負起
責任。
資料來源:苗栗地方法院
作者: WildCloud (踏實點)   2008-04-28 10:35:00
推一個,終於找到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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