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捷運公司調整攜帶物品長度限制 敬請大家支持及配合
資料更新:2014-6-17 14:28
資料檢視:2014-6-17 14:27
資料維護: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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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捷運公司即日起調整旅客攜帶物規定,每件攜帶物品長度限制放寬為
165公分(原為 150公分),長、寬、高總和則維持原規定,不得超過 220公分
限制。另針對各國中、小學生團體參加各類比賽或表演,若須攜帶超過 165公分
棍棒或體育器具,可由學校函文向臺北捷運公司申請搭乘許可後,各車站將配合
派員協助引導團體搭乘特定車廂。
修正後攜帶物上限 165公分限制,係考量捷運列車車門高度為 186公分,扣
除物品移動上下寬限空間各約10公分而訂定。另考量老師或教練帶領國中、小學
生,攜帶超過 165公分棍棒或體育器具參加各項團體競技表演,在有老師或教練
隨團管理下搭乘特定車廂,不致影響其他旅客的通行及安全,將予個案彈性處理
,若個人申請則不予受理。
臺北捷運公司特別提醒,旅客隨身攜帶較長物品進出車站、搭乘電扶梯、電
梯及列車時,請注意避免攜帶物品碰撞其他旅客或碰撞車站天花板、車廂頂,以
免影響週邊旅客及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