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ive (五樓)
2014-07-05 16:45:40http://ppt.cc/Ou-S
「不要再摸了」 粉領族斥退捷運狼 自由時報 – 2014年7月4日 上午6:12
4分鐘襲臀近20次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捷運江子翠站至龍山寺站成犯罪熱區?今年北捷
凶案的前兩個月,一名「電車痴漢」在兩站的4分鐘車程內,對一名粉領族襲臀近20次,
被害女子氣得當場大罵:「可不可以別再摸了!」因事後兩人和解,台北地檢署昨給予不
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3月12日上班尖峰時段,一名打扮亮麗的女性上班族搭乘捷運板南線,由
板橋往台北方向;當時車內人擠人,站在車門邊的她,竟在江子翠站到龍山寺站的4分鐘
內,被張姓男子從後方襲臀將近20次。
被害女子指控,原以為是因列車搖晃才被擠到,未料身體接觸頻率越來越高,「根本就是
性騷擾」!張男辯稱,因車廂內太擠,不小心碰到,後來才改口承認犯行。
獲原諒和解 不起訴
為取得被害女子原諒,張男允諾未來不會再犯,若再犯將賠償她10萬元,受害者也同意原
諒並撤告;檢方認為,雙方已達成和解,所以不起訴。
北捷凶案在今年5月21日發生,凶嫌鄭捷同樣選在捷運龍山寺站與江子翠站的行車區間犯
案,該兩站是北捷行車時間最長的兩站,部分人士呼籲警方加強巡邏,避免該兩站間成為
犯罪熱區。
這種罪早就該改為非告訴乃論甚至覺得,台灣告訴乃論基本上都可以取消改成告訴後即成立不得撤銷,還能杜絕訴棍
作者:
but (←殺千刀的UAO始作俑者)
2014-07-05 17:11:00樓上最近一直發表驚人的法律見解
作者: maybeyoucan (BE BRAVE) 2014-07-05 17:46:00
看起來像是國考未錄取的崩潰性平行式見解
說真的不覺得告告撤撤逼和解訴棍賺錢真的很煩?告訴乃論變非告訴不是沒有前例,如盜版物 性侵害等
作者:
but (←殺千刀的UAO始作俑者)
2014-07-05 19:26:00對被害人而言刑責又沒意義 本來就是方便以刑逼民的
作者:
coon182 (微笑å°ç©ºç©ºâ™¥)
2014-07-05 20:57:00性騷擾還有分正不正才能性騷擾喔...
作者:
aaronbest (心情悸動Aaron)
2014-07-06 03:21:001樓的見解真的有點扯==連我國內地的法律學者聽到也會被嚇到~
1F最近被盜帳號嗎 怎一直語出驚人 1F不是MRT老版友嗎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7-06 16:22:00竟然和解了 而且男的好像沒賠一毛錢 看來很帥..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7-07 15:33:00所有罪非告訴乃論檢察官可能要多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