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河市仲裁案 北市捷運局:算是市府打了

作者: FaithPrice (信仰的價值)   2016-07-11 23:51:14
http://udn.com/news/story/8672/1821529
美河市仲裁案 北市捷運局:算是市府打了勝仗
北市府與日勝生在2001年簽訂小碧潭站聯合開發案,卻爆出捷運局前聯開處長高嘉濃
,篡改鑑價報告讓利日勝生,2012年監察院針對美河市案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物成本提
出糾正,北市長柯文哲都曾怒嗆日勝生「我要告他詐欺」,今天仲裁結果出爐,捷運局代
理局長張澤雄表示,這次算是市府打了勝仗。
美河市案爭議不斷,時任捷運局聯開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葳當時篡改鑑價報告,浮
報建商日勝生的成本,讓北市府與日勝生在談權益分配時,北市府僅分回30.75%。
在2012年美河市更因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物成本遭監察院糾正,郝市府時捷運局針
對土地及建物成本進行鑑價,與日勝生重談權益分配,捷運局依鑑價結果,要求日勝生要
付76.9億作為擔保金額,日勝生在2014年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聲請仲裁。
前年捷運局更發現日勝生竟有短報建坪的情形,日勝生與北市府簽約時建坪僅九萬八
千八百餘坪,短報八千六百六十六坪面積。
張澤雄今天表示,美河市權益分配爭議,仲裁庭判斷權益分配比例由30.75%提高到
45.4469%,北市府成功向日勝生討回33億多元,明天將發文請兆豐銀行履行連帶責任,
返還北市府33億。
(聯合報 2016-07-11)
作者: q615 (俏皮小花精)   2016-07-13 11:05:00
前朝郝龍斌選擇了湯匙(仲裁)這種爛武器,能挖他一塊指甲就不錯,何況是挖斷對方一隻手,柯要做的不是只幫郝龍斌擦屁股,還要在任內建立防弊制度,才可以杜絕郝龍斌之流政客再擺爛,再選湯匙!終於有政治家努力建構制度才是真正勝利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7-12 18:10:00
如果真的大勝,柯P會表現得那麼謙卑??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6-07-12 18:09:00
110億好像是監察院的數字? 不過這案子的確是不算贏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7-12 17:20:00
唉,拿回的權利金,應該是日勝生短報坪數應還的錢吧!聯合開發,也是某種BOT的契約能不能賺,也要看開發商規劃與行銷能力!平心而論,由台北市政府來執行,也不一定賣得賺錢所以說圖利什麼,都是看人家賺錢的事後諸葛柯市長,真的厲害,就自己編預算,來開發行銷這樣仲裁結果,日勝生並不算輸!反而是柯市長的漫天要價(110億),被打ㄧ巴掌連郝龍彬的70億,都不被第三者的仲裁人認同這樣的結果,各位真的認為是市府贏了??記得要加入8600坪的權利金加入總計的分母中我猜分配比例,市府還是31%因為日勝生8600坪還是有多拿,這樣才是正確的算法捷運局代局長,應該只是安慰自己,及市民吧?
作者: relio (瑞哩歐)   2016-07-12 17:18:00
可見之前某__亂搞圖利,損失的還是納稅人。
作者: how1229 (Howard)   2016-07-12 12:15:00
真的拿到手才算數吧~~
作者: ultratimes   2016-07-12 00:13:00
釋字732 BJ4
作者: kutkin ( )   2016-07-12 00:14:00
才33億 已笑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6-07-12 00:26:00
連郝當初設定的擔保額76.9億都無法全拿...
作者: QuentinHu (囧興)   2016-07-12 03:03:00
至少有追回一點。。。
作者: q615 (俏皮小花精)   2016-07-12 07:49:00
浮州黑心建商敗真爽
作者: es05440011 (天是地)   2016-07-13 13:53:00
郝龍彬是同意仲裁或訴訟,並不是只有仲裁!
作者: Clieff (悶)   2016-07-13 22:11:00
如果有能力的話 不要看新聞而已 去看看全本1000頁的仲裁判斷書..其實都把過程講得很清楚了..基本上 就法律攻防來講.市府確實贏了.這是經典的防守反擊
作者: pagenotfound (404 not found)   2016-07-14 01:06:00
郝龍斌當初的70E根本沒有提供足額保證,現在也變成是功勞,然後討回一半變成是柯的錯?
作者: ottokang (貓貓的大玩偶)   2016-07-21 09:27:00
仲裁算湯匙,那什麼大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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