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說這4000項都沒排除啊 有時候"工地汙損"之類的也算整個簡報是說4000多張工單(單一事件) 彙整後的結果 我只對那個柱狀圖有點感冒而已XD 計算基準不同的東西擺在一起比的確會讓人覺得只是粉飾太平 雖然你的確可能有改善 但只是把簡報收看者當傻子而已XD
http://goo.gl/pMBs5i 舉個例子 台中歌劇院的缺失表 工單(表中的項目)3787項 但收攏成類型可能就只有數十項 甚至數項(例如有10隻燈管壞掉 工單是10張 但是同一類型缺失)只是直接把3787項跟4大類的缺失 3787->4去比 也太搞笑了XD有點腦袋的委員都會去問25大項下的事件改善數量到底是多少才會是真正改善的效率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