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story/8864/196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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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貼出台北捷運新莊線迴龍站內監視器畫面,指控本月12日
有1名乘坐電動輪椅的女性旅客,不僅撞壞電梯門,且惡意撞傷站務人員,但捷運公司卻
為了息事寧人,要求站務員撤告。
對此,捷運公司表示網友的貼文內容與事實不符,北捷除協助同仁報警提告、沒有要求撤
告,電梯門損害也會向該名旅客求償。涉嫌撞傷女站長的輪椅女旅客則已到案說明,她聲
稱並非故意,都是誤會。
網友爆料內容指稱,12日中午12時06分,該名旅客乘電動輪椅衝撞迴龍站大廳通往1號出
口電梯,導致電梯故障停機。12時09分她想進站借廁所,疑因不滿站務人員未事先開啟公
務門,2度故意以電動輪椅衝撞站長,把女性站長夾在輪椅與鐵閘門之間,造成右小腿紅
腫,衝擊力道之大,甚至驚動路過旅客連忙過來幫忙,稍後電動輪椅則是趁著站務員打門
之際,快速開走。
貼文網友指控說,後來站長到醫院驗傷,並向轄區新莊警分局丹鳳派出所報案,但捷運公
司給站務人員壓力,要求撤告,令人不滿,認為值勤的尊嚴和安全未被尊重。
旅客衝撞站務員的影片、抨擊捷運公司處理態度的內文貼出後,引起網友熱烈回響,許多
人責罵身障旅客太不尊重站務員,也有人怪捷運公司不挺自己人,但還是有人認為應該先
釐清事發經過,不該人云亦云跟著謾罵。
對此,台北捷運公司新聞課課長凌啟堯表示,當天輪椅旅客是為了借廁所要求進站,不知
何故2度衝撞站長,上完廁所之後離開才又撞壞電梯門,事後公司主動協助站長送醫驗傷
、到派出所報案提出傷害告訴,並沒有要求撤告。且經查,該名旅客自上個月至今,陸續
在劍潭、三重、迴龍等5個站撞壞電梯門及驗票閘門,這部分捷運公司也會一併提告求償
。
捷運迴龍站轄區丹鳳派出所所長劉威慶說,31歲朱姓輪椅乘客今天下午已由母親陪同向警
方說明,她出示重度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自己有肢體及語言表達障礙,並聲稱12日當天是
因為閘門開啟的時候卡到電動輪椅,而且她的手也被卡到,輪椅才會失控撞到站長。
後來她急著去上廁所,離開的時候也是因為輪椅操作不當,才會撞到電梯門,都是意外,
都不是故意的。警方偵訊後將該名女子依傷害、毀損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原文內有圖,請自行觀看)
理由還一大堆,這根本SS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