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edi5566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9-09-04 02:12:00
經當事人來信檢舉
●33892 12 9/03 medi5566 □ [閒聊] 找到了桃園機場捷運遲遲不公布的各站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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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RelaOG (MRT) [ptt.cc] [閒聊] 找到了桃園機場捷運遲遲不?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567525860.A.61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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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補充內容
※ 編輯: medi5566 (49.217.225.238 臺灣), 09/04/2019 00:46:35
噓 mattc123456c: 但是嚴格來說還是要識別一下09/04 00:48
看你這麼生氣 我好心幫你做一張圖https://i.imgur.com/B*****h.png
圖片素材取自於完全公開且合法公開的資料
→ mattc123456c: 原始資料都寫A14a就乖乖寫A14a09/04 00:48
→ medi5566: 我偏不改你可以繼續噓09/04 00:50
※ 編輯: medi5566 (49.217.225.238 臺灣), 09/04/2019 01:03:31
連結所示圖片內文字,明顯針對該文內推文之當事人及內容
另照片涉及個資散佈,即便是社群網站上公開的照片,仍須經由當事人同意方可取用,
當事人亦可主張要求撤下或刪除,
惟當事人表示並未同意被檢舉者使用其照片作為哏圖使用,
已違反板規第三條第四款及第五款,
第 三 條 討論時請注意網路禮儀
第四款 文章內容不得意圖針對前篇發文或推噓文;若為當事人受到原文針對
需由當事人提出檢舉;推噓文吵架可由任一人提出檢舉。
第五款 文章內不得出現明確針對板友人身攻擊之文字,由當事人提出檢舉;
     或未經許可擅自公布使用者個人資料,可由任一人提出檢舉。   
綜上所述,爰用同條第九款罰則,兩項違規併案處理取最重者處分,
第九款 違反本條者,得處以水桶15日並記點一次(原警告)。
唯本條違反第五款人身攻擊,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違反第三款、第六款、洩漏個資,原文退回,水桶一個月並記點兩次
medi5566 水桶一個月+記點兩次
另有關個資處理內容,依站方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6條第1款第2目辦理,
並檢附相關事證轉至看板警察板續辦,原文先行配合鎖文處理,敬請見諒。
MRT板 板工 naruto1010
2019.09.04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18-09-04 00:48:00
但是嚴格來說還是要識別一下原始資料都寫A14a就乖乖寫A14a
作者: medi5566 (medi)   2018-09-04 00:50:00
我偏不改你可以繼續噓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19-09-04 02:16:00
再來就是看板警察板的事了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9-09-04 02:55:00
忽然辦事效率很高捏2小時都沒有就桶了
作者: TaiwanXDman (XD...)   2019-09-04 03:31:00
好好的一篇分享運量文...搞得烏煙瘴氣= =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19-09-04 03:43:00
好好照我說的話改不去搞543就不會吃板規了
作者: hunng5 (阿豪)   2019-09-04 05:20:00
https://i.imgur.com/Jho1xCh.jpg可以看看違反那一條 到violation檢舉然後那篇文關閉回應了,不過可轉錄過去當證據嗎?看起來是違反站規
作者: WeAntiTVBS   2019-09-04 05:24:00
應直接請看板警察做鎖定..鎖定後只有板主以上/站長能看見文章內容
作者: EXIONG (E雄)   2019-09-04 06:08:00
該叫樂極生悲或過於膨漲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9-09-04 07:13:00
這種個資當然要馬上處理啊,不然要怎樣= =
作者: Lime5566 (ZIME)   2019-09-04 08:04:00
好好一個運量文 真的是...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19-09-04 08:18:00
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 形式之利用者。是不是使用找這個啊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9-09-04 08:48:00
板主不是可以修文嗎?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9-09-04 08:53:00
不是,用我公告文末的那條就可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19-09-04 09:23:00
申請鎖文要板主以上,我能做得就是檢舉洩漏個資
作者: eternalmi16 (嶼)   2019-09-04 10:14:00
A14就打錯本就應該糾正,結果不但不糾正還公開他人個資照片,白目欠人桶嗎?
作者: hjchris (J)   2019-09-04 11:05:00
那麼愛5566搞不好也免洗帳號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9-09-04 12:03:00
所以是看板警察有權限會改文章?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9-09-04 12:07:00
板主有權限刪除指定推文,但不得編輯內文,本案個資內容是以「編輯內文」方式附加,而非推文,故依流程仍須交由看板警察受理。
作者: cutegcm (永遠相信)   2019-09-04 12:13:00
疑?這照片...不會是法政的同仁吧?是就自己寫狀啦(默)
作者: hayden218 (Hayden)   2019-09-04 13:45:00
討論就討論 公布人家照片不知道居心什麼 自己長得好看自己公佈啦 心態真的不行...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9-09-04 15:35:00
本來一開始看到很驚訝以為會被瞬砍....
作者: omkizo (陳武愛帶你笑掌)   2019-09-04 16:05:00
2小時很快啊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9-09-04 22:40:00
鎖文(以這次為例)是站長和看板警察權限板主只有觀看和解除鎖定的權限,然後板主要修改內文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這權限要找群組長開通
作者: lim98989 (土撥鼠)   2019-09-05 00:29:00
而且一堆站運量低就是還沒開發 硬要那邊唱衰挑釁 什麼東西啊……
作者: dantes1013 (dantes1013)   2019-09-06 00:04:00
丈二金剛,能不能簡單說一下出了什麼事嗎?是資料不能公開?還是...?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19-09-06 00:07:00
......我以為公告的內容已經夠簡單了欸文章被鎖的原因是有人的個資被惡意使用,跟原本討論的主題(桃園捷運運量)無關。
作者: mattc123456c (Matt Zhuang)   2019-09-06 00:09:00
不願意更正就算了還拿我在別的社群網站作攻擊性圖片我當然檢舉盜取我在別的社群網站的大頭貼做攻擊性圖片
作者: WeAntiTVBS   2019-09-06 02:48:00
像這種行為 當然要列入未來不受歡迎的名單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9-09-06 23:40:00
同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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