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n19971997 (安安)》之銘言:
鏡傳媒騙騙不懂的人還可以
但鏡傳媒手上的資料卻已經揭示著日立吃鱉的原因
這個案子的評分方式是序位法
也就是委員針對廠商各自評分,最後由工作人員依照委員評分進行排序
廠商的排序加總後,由總和最低的廠商優勝,為最有利標決標對象
因此這個案子來說,分數並不是這麼重要,重要的是序位
委員M想給中鼎同盟88.4分,那是他的決定
他的分數有跟其他委員不一樣嗎?跟次高分比差1分多,事實上不多
日立的分數有跟其他委員不一樣嗎?有4個委員都把它評為81分,似乎也沒有這麼大的差異
但因為這是序位法,差1分或差8分也不會有太大的差異
從這個彙整表跟採購資訊,日立顯然是站不住腳
另外從實務面來看
機關在辦理評選的時候
如果是現階段合作的廠商,基於系統的一致性,原廠商在最有利標是具優勢的
但是日立在這次評選卻是以6:7惜敗於中鼎同盟
顯然是日立自己的問題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