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生坐博愛座遭公審 北捷:有座位需求可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14:34:36
※ 引述《vhygdih (ATJ)》之銘言:
: 今天來講個故事
: 我很常在香港銀行辦事情,
: 香港銀行如果你不是中高階理財或者是公司客戶,
: 就是一條隊伍排到死,沒有位子給坐,
: 也不太會用叫號碼
: 簡單來講香港就是一個你想坐
: 錢就拿出來的地方
(恕刪)
在國外也很少看到設置明顯的博愛座,但在公交地鐵上
看出來行動不便、年老、尤其有孕在身,大家讓座是理所當然的
這應該是要建立在沒有限制,看社會是不是得以體現
仰賴的是自覺相互扶持、榮譽制,怎麼會是標示要怎麼做?
反倒是涉及安全問題的手扶梯上行走有沒有安全疑慮這件事
主管機關倒是說得不清不楚,也很多人就這樣接受了?
說台灣人文素養還可以,確定那不是表面?
這個制度如果衍伸的問題那麼多,何不直接取消博愛座?
由社會公眾心中的那把尺來定義
還是根本沒人願意說真話?
作者: Youkai0825 (盧黎)   2023-09-23 15:16:00
原來我剛才在普通座讓座 換車後再看到一個普通座小姐讓座都不是相互扶持跟榮譽制的 受教了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16:35:00
不知道是不是我語法沒學好,樓上你的論點可以講的清楚些嗎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17:01:00
https://reurl.cc/9RGeAX北捷老早就說過 不影響機械安全 新聞也有報 你要站左還是站右只有一步之遙 既然不趕時間就慢慢排隊 讓後面有需要的人先過 跟博愛座被少數人意識把持的狀況不同請不要偷渡 謝謝
作者: edison (edison)   2023-09-23 17:36:00
偷渡概念,我就是要站右走左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18:16:00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0:17:00
個人觀點很簡單,安全應該是能不能走這件事主要考量而這件事的認定,應該是主管機關或是專業領域的範疇不會有不愉快,不要有預設立場,理性討論很好的人行道除非有坑洞,當然不會追究。但電扶梯畢竟是設備如何安全的使用,還是要講清楚。不然不應有事故發生的。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0:22:00
可能我推文的方式不夠嚴謹吧 你白字回文的內容看起來有點話中有話 可能是我語氣的問題 不過在這裡我說話有時候就只能這樣請見諒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0:29:00
多交流很正向~也謝謝回覆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0:29:00
我是覺得安全不一定要要求風險=0 還有效益問題要考慮如果風險是可接受且可控管的 不能以單一事故即認定通勤旅客行走的需求 風險0實務上也不可能 我們不會因為路上發生車禍就禁止所有汽機車上路*剝奪某種程度上「沒有不安全」也可以視為「安全」至少我是這樣認定的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0:47:00
「效益」與「安全」之間如何權衡,美國有個報告可以參考https://tinyurl.com/msthkyxz首先主管機關應有個調研,能說明電扶梯災害發生原因的類別才有辦法去核算直接的醫療、間接職涯影響等隱性國家成本比對允許電扶梯上行走,或禁止電扶梯上行走的社會效益差異才會進到允許行走的安全隱患程度多少才應視為可忽略不計當然這是我片面理解,可能有更合理的程序但事實擺在我們眼前的,是這些數據都沒有公開調研與資料去支撐的政策,所以內文才會說主管機關說得不清不楚。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01:00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如果不能證明安全的做法就一律禁止 包括電扶梯走立在內很多日常經濟活動都要停擺 你也沒辦法證明「站」在電扶梯上顯然比較「安全」對吧?電扶梯行走的需求始終都會在 以台灣目前來說最好的做法應該還是落實風險管控(例行查修、保養等)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07:00
這方面理解不一樣,電扶梯不是近年才發明的,而且事故時有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08:00
我不贊成把國外的東西拿來套到台灣 有些國家可能不建議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08:00
所聞,主管機關應有調研公開說明的的義務,如果確定沒安全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09:00
行走 但當地發生事故國賠的價錢是多少?通勤人口比例有多少 缺乏背景描述的資料參考價值是很有限的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10:00
隱患,那也要同時宣導怎麼行走,是走左邊右邊還是兩邊都走皆可,準則跟宣導要清楚,認為不過分吧?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13:00
目前的做法是確定無安全隱患啊(?)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14:00
身為行人(使用者)也應為自己的安全考量,要求主管機關說明有無危害。如果如你所言的,調查結果無安全隱患,應清楚宣導怎麼行走其實我在討論的,只是把外面把政策說很清楚拿來做參考但把政策說清楚從來就不是國外專屬,這應是基本共通的價值?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20:00
老實講我也覺得捷運(尤其是北捷)把「靠左行走」改成「不禁止」是有點規避責任的味道 把行走的風險由選擇行走的人承擔 是想降低未來被追討賠償的機會成本換個角度想 選擇走路多負跌倒的風險 換來較節省的時間好像也不是完全不妥如果是電扶梯本身的問題 跟站或走無關 當然還是北捷要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25:00
前面也說了,這不是各捷運單位的問題,估計他們也沒方向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25:00
處理負責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26:00
主管機關是內政部跟轄下國管署,是這兩個單位要說清楚的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28:00
你確定他們制定政策時沒有參考原廠手冊或這個署的規範?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28:00
當然各捷運單位沒有去追主管機關,我是覺得蠻匪夷所思應是有去參考,但「行走這件事安不安全」至今是不清楚的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30:00
這個政府部門間的權責分配可能就有勞你深入調查了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31:00
所以前面也提過了,已經寄信待回覆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31:00
至少到目前為止 我們的電扶梯並未因為開放行走而發生重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32:00
如果不是罐頭回覆,會再回文分享的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32:00
大事故 沒錯吧? 也許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33:00
這點也不太認同,電扶梯事故是網路上搜就有,只是不知道各原因所佔的比例,也沒找到公開的調研數據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36:00
風險永遠不可能為零 我們能做的只有損害控管另外也很好奇你何不順便詢問主管機關電扶梯上「站立」到底安不安全?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40:00
因為如果「站立」不安全,那我們聽到的宣導「站穩踏階」是?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41:00
可能也是各地捷運公司沒方向 無頭蒼蠅直覺訂出來的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45:00
這個之前有閱讀到主管機關國管署(前營建署)有羅列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46:00
願聞其詳?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46:00
如果你認為不安全,有豐富的好奇心是好事,也可寄信詢問記得是內政部國管署(前營建署)的電梯管理實用手扎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50:00
所以你認為在電扶梯上行走不安全?好奇那本手札上寫了什麼 如果寫了站穩踏階 會不會也是無頭蒼蠅沒方向搞出來的?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1:52:00
國管署彙編的那本也是沒講清楚.... 記得可以google下載的你的意思是,主管機關國管署列出來的是隨便訂的?XD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1:55:00
安全跟效益本來就很難量化 參考國外的標準只能得到有限的資訊 最後的判定主觀成分很大我想是在意料之中 說不定像北捷那種有包商直接問原廠還比較快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2:05:00
還是要回歸一開始所說的,讓專業領域或主管機關來處理安全或是你所說的風險管控問題,畢竟廠商是銷售、賣東西的假如把自身安全,交由設備商處理,那不是很奇怪嗎?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2:08:00
出事北捷要負責 規則由北捷訂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2:09:00
但問題的癥結點是這個設備安全的主管機關根本不是捷運公司
作者: amport625 (amport)   2023-09-23 22:09:00
如果不是全國系統性的癥結 中央應該把精力放在國土規劃上
作者: ckTHU (XD)   2023-09-23 22:10:00
國土規劃有機會可以再開其他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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