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這次清大的槍手事件

作者: hahaball (有氣無力)   2009-12-21 18:58:32
有關於第二天
足球複賽
中興 VS 清大B
清大B被舉發槍手的事件
根據一領會議中各校領隊之決議
以下引用一領會議
"比賽當天:
賽前跟賽後如發現有槍手,將一律取消該隊比賽資
格並沒收全額保證金,且明年該校將予以禁賽。"
所以必須把這項決議交給下一屆主辦單位中山大學做裁決
我們不會干涉中山大學的決定
以上是中興的團隊做出的決議
作者: northsevenla (哈滋卡吸)   2009-02-21 20:02:00
純粹給個建議 已經說了不可以找槍手 找了取消明年參賽資格 如果現在又交給中山決定 可能會影響以後大家比賽的品質 反正找槍手 被抓到以後還是可以比或者以禁止該校該項目禁止報名一屆也不會影響到該校校內系隊間之情誼
作者: masterphotos   2009-02-21 21:10:00
我也認同樓上的看法
作者: magic0826 (忙碌小菁)   2009-02-21 21:55:00
同意1樓 畢竟如果全部都禁賽的話對其他系隊也不公平~~
作者: liweits (LAZZYER)   2009-02-21 23:19:00
是所有比賽項目都禁嗎,還是只限找槍手的那個項目阿我也覺得應該只限該項目,有時各系隊的狀況互相不了解...
作者: kusobird (簡單的幸福)   2009-02-22 00:02:00
其實是有道理的 但因為最初一領的時候 我們是公佈全校當時也有領隊質問說 會不會太嚴苛 但槍手這種問題本來就是很嚴重必須禁止的 我們之所以定全校 是希望該校所有同學能做到互相監督的效果 也沒想到會這樣不過明年究竟要如何禁賽 也是中山決定的 不是我們中興說禁就禁 只是提出來讓中山了解 給他們做決定
作者: kaiDX (one day/Days)   2009-02-22 01:09:00
不過比較大的系系隊之間也不一定會熟就是...
作者: liweits (LAZZYER)   2009-02-22 01:36:00
中興主辦單位考量有理,槍手的確令人無法苟同,訂定全校禁賽的確能使大家互相監督,不過畢竟此次事件並不是各系隊互相默許而發生的,而且清大系足也非常有誠意的道歉,相信大家是有人情味的,如果中山大學決議只禁系足參賽,應該大家都能接受吧。
作者: pohaha (將撥)   2009-02-22 13:53:00
老實說所謂的系隊之間互相監督的情況還蠻難真的發揮效用吧大材盃賽程密集加上一個學校一個項目常常有好幾隊在比賽而且往往比玩一場馬上就要準備下一場,也很少有人真的有餘力去管其他系隊的情形吧....而且這樣的連座懲罰等於是用大家自己的品德和道德標準來維繫,這樣對於其他系隊的人感覺有點不公平,畢竟沒有人可以保證一整個系四個年級加上研究所數百個人都遵守規範,因為"找槍手"這樣的行為很嚴重就採連座懲罰整系所有人似乎有點太過嚴刑峻法我用回文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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