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苗栗三人行]我的小抱怨

作者: pzc (別時茫茫江浸月)   2005-07-16 21:02:04
※ 引述《logit (死 lag)》之銘言:
: 到日新島是個奇怪的經驗 畢竟以前好好的舞台 廁所 植被 都不見了
: 「到底這是怎麼回事」 這句在村上舞‧舞‧舞中的名言 再適合不過了
: 廁所是不能用的 上面還寫著說是因為處理污水功能不好!
: 這‧種‧東‧西 要件來蓋麼?
: 花大錢做個沒品沒用的 廢物
: 島上的咖啡店 大概只有副學朋來的那一天有開八 以後就會像
: 靈洞宮下的湖畔咖啡一樣 >?> 廢棄
: 而且那些建設公司是台中來的﹝這點也許是我誤會了﹞
: 這點 是為了 當工程款項流出時,跨縣市的款項不受當地政府的監督
這個部分確實是你誤會了
苗栗縣政府的工程案﹝規劃設計案也是﹞在程序上
不管是委辦案還是招標案
當時都經過一個跨局室的「創造台灣城鄉風貌推動小組」小組委員的審查
﹝而且掌握決定權的委員們幾乎都非公部門的官員﹞
從規劃案開始的顧問公司必須提出服務建議書/計畫書
經過一年以上的規劃、提出細部設計等等的
期間必須通過期中、期末報告的審查
審查通過才能進行下一階段的工程案
並且!
負責實際執行的可能還不會是作規劃設計的同一家公司或建築師事務所
他們可能是負責監工的工作
同樣的
在工程執行的期程仍舊必須通過期初計畫書的審查、期中、期末報告
也少不了委員們的現地實勘
日新島的案子是縣府工務旅遊局前兩年的13大指標工程之一
期間受到不少人的指責
包含局長為了堅持更好一點的品質、讓審查的進度寧缺勿濫
因此曾被當地的人以「草菅人命」目之
﹝在設施老舊部分未改建完成時 曾有一老翁在當地因設施不良意外喪生
居民認為是因為不儘速完成工程的緣故﹞
我想關於內幕我已經爆料的過多了
我並不是在為政府美言或是辯護
工程案完成後的設施維護與如何發揮邊際效益
原本就是審查會中關注的第一問題
但是說一句公道話
案子的本身和完工後的後續問題
並非同一批人得以用簡單的操作手法、廉價的成本、和少量的人力
就可以簡單解決的
至少這比起一個在外地的時間多於在苗栗的時間的異鄉人的乍見的批判來說
你或許真的很難想像在這個苗栗精英不願回流的現時情況下
我願意給這個案子的掌聲有多少
在苗栗 人們互不理解、彼此傷害的事情我見多了
當然意見是一定要表達的
但犬儒式的批判或許不應該建立在臆測的基礎上
那最深刻的原因在於
我看到太多太多的人
在自己單純而全心只想為苗栗好而付出、卻被無情批判最後黯然退出
苗栗就此喪失一位人才這樣的例子
我們都想用自己的努力讓苗栗更好
所以在那之前
我們是不是能從理解而非傷害做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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