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附部份推文如下:
噓 nate530: S902340904 被告的時候 還保證說不會再來亂 結果還不是 08/28 21:38
→ nate530: 一直犯? 看來你告不怕嘛XD 你都忘記你從台中上來的狼狽樣 08/28 21:39
→ nate530: 整天窩在這板 還隱藏假裝沒上線 也隱瞞不了你沒工作的事 08/28 21:40
噓 nate530: 可憐唷 整天在迷線上遊戲 你的人生虛度了.. 08/28 21:43
噓 nate530: 他常在別板鬧別人阿 他是不是也該自實惡果了? 08/28 22:06
→ nate530: 當初還信誓誕誕的在檢察官面前 說絕不會再犯 結果勒 頗呵 08/28 22:06
貳、一般文章與言論規範總編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3. 於本看板發表不當言論者,
板主得逕行刪除不另行通知,並處之7日有期水桶。
對於情節嚴重者,板主得加重處分,最高處之無期水桶。
下述之行為皆屬不當言論,由板主主觀判定。
(5) 具挑釁或引戰意味之言論。
nate530 水桶7日
ropkc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