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i.imgur.com/XVZZ8cR.jpg
(抱怨一下,板規已閱讀,如有不妥之處請告知刪文,多謝。)
與 monHHH相約面交ㄧ台mbpr
電話與信件也確認面交事宜了
隔天惡意失約,
手機關機,信件不回
你可以突然不想賣可以後悔
但是能知會對方一下嗎…
沒有人會怪你。
損失的交通與時間成本
不知道類似情形板友有沒有研究過法律問題
作者:
Bejita (Bejita)
2016-04-16 11:02:00保留法律追訴權...不懂法律可以不要出來秀下限嗎?
就算被亂殺價也不應該故意失約 一則簡訊取消交易很難嗎?
作者:
gassoho (孤本絕唱)
2016-04-16 11:59:00有沒有想過對方可是發生重大意外? XDD
作者:
CloserJ (oh YEAHHHHHH)
2016-04-16 12:10:00你就想成賣家面交途中被車撞死 心裡會好過一點
沒殺價喔!! 也有打電話! 對方發生意外 我願意認錯!《民法》規定買賣商品時,只要雙方當事人彼此口頭約定契約即算成立,因此若有電話錄音,應該是可以追溯的喔!但因ptt是匿名制~站內信應該是只能算誠信問題大家如果沒錄音到..面交就默默禱告吧我想各位都可能會面臨類似狀況,拋磚引玉一下,謝謝一樓大律師提醒~在下也把相關法律問過身邊律師朋友了
作者:
Bejita (Bejita)
2016-04-16 12:23:00所以妳要提告哪一條?對方有任何侵權行為嗎?你要要求損害賠償嗎?
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所以這位朋友 遇到類似情況 就是暗罵一聲就好嗎可惜沒有下標 不然就適用刑法第355條
作者:
Bejita (Bejita)
2016-04-16 12:34:00好啦,不要說這麼多,趕快動起來去告看看,再來回報結果吧!
作者:
bgworld (Solid)
2016-04-16 13:29:00拍拍,沒同理心的酸民很多希望那些人都被放鳥
作者:
yaya517 (Abby)
2016-04-16 13:59:00懂不懂法律跟被交易被無故放鳥沒有關係吧
作者:
EthanWen (Ethan)
2016-04-16 14:08:00這樣也能戰!厲害!
在下無法提告啦...忘了錄音@@ 只是分享自身經驗相信大家都有機會碰到...至於酸民 ^^ 大家多體諒...其實沒侵權的確無法求償 但是可以要求履行契約喔!
作者:
wbenjin (WBJ)
2016-04-16 19:16:00PTT就有些人只會酸啊出來講些沒建設性的屁話還不是如別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