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ptt購買iphone7 plus 256g(還有幾天保固)高雄面交,賣家現場有告
知這是港版且台灣有保固,現場檢查外觀功能都ok,手機序號與盒子一致,但是沒注意機
型不一樣(手機是美國機型NNxxxLL/A,盒子是香港機型MNxxxZP/A),直到mail給賣家才
告知在香港更換過營幕,所以不一樣。
到高雄studio A跟打電話至101直營店都說還有保固幾天,但是無法確定是否為
香港機(感覺101能查但是要我到101才肯查給我),跟賣家反應想退貨,他認為所告知的
資訊都沒問題,整新的部份屬個人認知,可以不用告知,且面交有讓我檢查,所以不願退
貨。
個人認知是如果早知道機型從港版變美版,真的不會跟對方買,面交時只注意序
號是否相符,盒子機型是否為港版,卻沒有核對型號是否一樣(以前只看過序號不一樣)
。
結論:請問 整新過賣家是否要告知買家?是買家我太龜毛還是賣家賴皮?
PS:與賣家溝通過程中雙方都理性在討論,只是認知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