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自己也有在演唱會過程中上傳我自己拍的影片,
所以知道Alex直播事件時,
內心一直很複雜,一直在思考這件事情。
也許可以跟大家討論看看。
到底youtube上面大家自己上傳的影片片段,
跟直播到底有什麼不同?
> 正文:
直播的意義在於與現場同步,看到的事物是即時不經修改的。就算是以現代的電視技術,
直播的節目還是不多,原因在於直播也就是不經過後製的節目,必須經過更多的事前彩排
,以確認各個細節不能出錯。
這個即時讓觀眾看到的過程,就有如舞台表演,也就是直接與觀眾的感官互動,讓觀眾看
到現場即時的演出,這些過程中無法經過剪輯或是 NG 重來,所以舞台演出的事前彩排,
通常都需要數個月、幾百個小時的排練。
今天臉書給藍勾勾的藝人、名人直播的功能,當然是個互利的結構,希望這些藝人、名人
能為臉書帶來更高的閱覽率,臉書信任他們有製作 content (值得觀覽的內容) 來吸引觀
眾的能力。
今天艾力克斯是一個藝人,但是他直播的卻是其他人的演唱會內容,也就是其他人彩排幾
個月、數百個小時、是世界上頂級的服裝設計師、舞台設計、音樂家、編舞家、舞者們的
成果。
艾力克斯忘記他使用的直播功能代表的意義,已經不是一個小粉絲、平凡人錄影以後上傳
這麼簡單而已。他用了只有公眾人物才有的特權,他卻選擇播放他人的智財內容,來獲得
他自己個人粉絲頁的觀覽流量。
Youtube上有很特別的審核機制,也就是智財的審核。任何有包含他人的智財內容的,包
括使用他人的歌曲等…的影片,在這支影片上所加入的廣告所得,都是智財擁有者所獲得
,而不是影片上傳者。
這點正是臉書無法做到的,審核智慧財產權。所以臉書上各種非法的影片到處流竄,很多
日本管得非常嚴的各種電視節目與音樂,在臉書上都可以看得到。
而直播跟錄影以後上傳的差異,還有一個是時間差。這個也是錄影後上傳,無法與直播的
魅力批敵的原因。
直播我們感受到的是現場、即時、未知、無法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的魅力與緊張感。
而錄影相較之下就只是『記錄』,紀錄已經發生的事情。而記錄通常是為了回味,當然也
可以是分享、或是宣傳。
瑪丹娜允許歌迷上傳自己的錄影影片,我想很大一部分也是因為宣傳。越多的影片,代表
世界上越多的角落、越多不同的人看過她的演出而迫不及待與他人分享。
但是這一切的紀錄與分享的榮耀,必須回歸於她的身上。The Queen of Pop.
https://www.facebook.com/BlueAmy/videos/10153835433988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