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請恢復發言權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4-07-15 10:32:40
1.申訴之版名:
Life 命理 ◎紫微斗數
2.申訴之版主:
目前暫無版主,直接申述 Paulnewman 小組長
3.申訴之原由:
申請恢復發言權
4.以下附上申訴之原件:
永久水桶事件是在yhoo當Life 命理版,版主的事,事件有點久遠。
因當初對PTT的一些版規運作並不是很清楚,故不知道事情過當,可以有申述機會。
而今,想對過往事件提出處罰過當行為,盼Magic_Center 組務,可以協助調查。
為了讓組務大概了解當時狀況,因此做些陳述和舉證,還請組務參看了解,感謝!!
● 前因一 :
永久水桶過後,學生告知 ( PTT帳號容我保留,如有需要我會寄到站務管理信箱 ),
我才知道yhoo前版主在當版主其間,竟然利用版主職務約我學生在外見面,行使
版上不允許的商業行為。
前版主yhoo約我學生,地點在台北石牌捷運站旁的一間餐廳,那是家類似(怡客)之類
的餐廳。
● 人證提供 :
以上所述,如有必要,隨時可以請人證出面證實。
● 前因二 :
在此其間前版主yhoo,也去本人在2001年就已開設的命中人網站設立帳號,在
命理版區PO文發言。或因發言問題被我網站版主禁止其帳號發言權限而生恨
(此部分僅是本人被永久水桶後的猜測,無法證實),不知何時本站版主已開通他的權限
,因為我的網站資料顯示他的會員資料目前是開通的。
● 另一事證資料提供 :
前版主yhoo 加入命中人網站的連結資料,提供 >>>>
http://www.2shared.com/photo/C3vOv1Iu/yhoo.html
●事實陳述 :
前版主yhoo,會來本人網站的原因,是因為之前我有一位學生在LIFE板發文,
而yhoo前版主邀約我學生網外見面,希望我學生可以跟他學習紫微 (其實
當初我的學生已受過和具備、執業老師論命的訓練和水準)。
yhoo前版主在本人網站發言不當,因此遭本站版主禁止會員發言權,或因而心生不滿。
此事我並不知情,而當我知道PTT此BBS網站也是學生介紹,爾後也因此經常在此發文。
而遭前版主處罰的是另一位我的學生yiying,不是跟前版主約外出的學生,原因乃前版主
知道此yiying是我的另一名學生。基本上之前在此發文者,就我所知,很多是我的學生。
當初的氛圍很多板友都有貼布落格於簽名檔,唯獨我與學生yiying被罰,猶記得還有一位男學生
( 帳號已忘記 )。實說以當初的行為罰則過當。 以上!!
這是本人認為,因私人過節,假公濟私做出不公平的處罰。
● 永久水桶原由 :
01、如果組務有資料可查詢,當初很多版友都有把個人部落在簽名檔做連結,
我也只是學著照做,把個人的部落格連結放在簽名檔,僅如此而已
,就把我永久水桶。
02、如果這是商業宣傳,理應大家都受罰,而不是應該只有我和學生。
且本人認為如是無心之過,永久水桶是否罰之過當。
03、永久水桶理因屢勸不聽,或情節重大,才祭出的最後手段。
就算有錯,也該是從水桶一星期或是一個月開始懲戒。
04、此次直接永久水桶,理由無法讓人信服,且無據可如此依循。
05、又、前版主yhoo 平常都在做些明修棧道,暗度陳倉的違反版規之事
,何以可做出公正的管理層級之公平處置。
●申述理由 :
01、版務小組,如查屬實罰則過當。本人 y50 自當與其他會員權益相同。
02、又當初對PTT的一些規章不熟悉,現知道有此申述管道,因此想申請恢復
在Life 命理 ◎紫微斗數版的發言權。
03、還請版務小組明查,y50是否罰則過當,請准予恢復發言權限。
最後祝版務昌隆,以上。
作者: sando88 (仙道)   2014-07-15 17:57:00
ㄟ....今天來偶然看見,不過y老師..不管你和之前某版有什主有什麼過節,我覺得啦,就事論事還是要看實際上你有沒有有犯規,因為你和某版主的恩怨和你有沒有違規是兩碼子事喔何況我覺得啦5年前的東西,要找當事人出來對質恐怕也很難如果是這樣很難證明真相,也變成只能聽你的一面之詞喔..by~路過的鄉民何況上個月去朝聖精華區,浸y大永久水桶的不是qff嗎?判罰的人根本不是yhoo啊。如有得罪還請y大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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