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案件補遺2] 有關命理小組的論點補遺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   2017-03-12 23:33:37
報告群組長,
ufenlong現為塔羅版之版主,
將 PTT身為版主之事實貼在個人的網站上,
但並無宣傳第一名師等非事實的情況,
並且,也無引導版友至本組各版瀏覽文章,
互相引為宣傳。
另,其在外開課,並無特別註明其在 Ptt上的貢獻,
也無以本小組為號召在網站廣告專文、購買或宣傳其等行為,
因此,情節尚小,
判罰警告一次。
另,其名片檔已查無實證,
不知何年寫上何年刪除,
在此,我認為,
若有PttLaw版的判決或違規文,
則可作為例證。
暫不判決。
此案,
ufenlong也於#1OkJqu_T (Magic_Center)回覆並答辯,
請群組長過。
若群組方有其他看法,
小組再行答辯。
命理小組 Paul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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