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塔羅版主ufenlong/qllvv第二次怠職

作者: wearewinner (GET)   2017-10-29 16:37:24
※ [本文轉錄自 wearewinner 信箱]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標題: [申訴] 塔羅版主ufenlong/qllvv第二次怠職
時間: Sun Oct 29 04:46:06 2017
W大你好:
由於現在命理小組很多規定都是臨時規定,而且規定詳細度也比以前還不詳細,
為了避免被管理方隨便找個(沒寫不等於不包含)當理由任意水桶,所以這篇申訴
懇請麻煩幫我代申訴,轉貼到命理小組的組務版~!!
1.申訴之版名:
TAROT
2.申訴之版主:
ufenlong 和 qllvv
3.申訴之原由:
連續第二次~
未依小組和群組最新的公告解除本人的水桶,公然違反站規和小組規。
故請依據小組規給予警告~!!
4.以下附上申訴之原件:
由於我的案件發生在舊組規的時代,由於臨時組規不溯及既往,所以相關的規範
仍應依據舊組規的規範來處理。
1.代小組長已在10/9日公告終止本人gkc過去所有判罰和不受歡迎人物
祥見本篇 #1PseEoJE (Magic_Center)
10/09 sitos □ [公告] 處理 #1PgdVacE (Magic_Center)
但是至今已經10月29了~!! 塔羅版兩個版主不但上次七月的公告所說的內容沒執行,
連這次也直接公然無視,連續一犯再犯,嚴重損害本人的權益,本人至今仍未恢復
塔羅版的發言權。
祥見截圖:
https://imgur.com/a/VM1vw
2.塔羅版版主嚴重違規並依法須判處以下罰則
剛剛好前面阿忠申訴的時候提供了很豐富的資料~!!
我就直接複製貼上,首先:
A.依據過去小組規 #1GO9XrB3 (Magic_Center) ,裡面提到
2.版主不得違反站規,違者以警告論。
並依據SYSOP的精華區的
23. ◆ PTT 法規集 > 17. ◇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裡面有看到
(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同時下面來講到罰則
五、板主的罰責:
(1)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2) 若期限內未自動修正者,得以廢板主,看板由小組長或站長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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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同時,依據過去組規的規定,版的相關爭議事件須在14天內處理,否則以怠職論~!!
#1GO9XrB3 (Magic_Center)
5.版主需定期管理看版或精華區:
一、看版爭議宜於七天內處理,超過十四天不處理爭議,則以怠職論,
所以,兩個塔羅版主,不但不甩小組規的指示,未依指示解除我的水桶,違反站規,
須記警告之外,10月9日公告至今已經二十天,遠遠超過14天須處理的規定。
所以請依法判罰兩個塔羅版主一支警告外加1支違規~!!
並請兩位版主立即依據公告解除本人的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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