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大家好久不見! ^^
都過了這麼久 怎麼一進板還是這些文章阿哈哈
一人分飾多角申訴的降亢奮 害我也興奮起來惹 >///<
今天是25號聖誕節 板面被很硬的大失弄的硬邦邦
我決定讓 它 軟 哈哈哈 XD
親愛的伙伴們 想不到人肉搜索就像瘟疫一樣 悄悄地漫延到大家身上
唉呀 我也曾經很困擾呢 !
可是後來我發現一件事
當有人要讓你不舒服的時候 其實我們自己是可以去control那個不舒服的
不過這種功夫需要多次的磨練 我現在假設有一些人是被肉搜驚擾的不得了
所以我也不在這裡教大家如何防被肉鬆了 噢是肉搜 XD
今天是聖誕節 我想做的 是給你們真誠的關心
我要扭轉你們的不舒服 :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WbbFh3Thsg 聽聽這首歌吧!
以後看到人肉搜索 被肉搜 請記得這首歌就好^^
詞:Joahua Thompson、李宗恩
曲:Andrew Jackson、Gandalf Roudette-Muschamp
鍵盤上敲打搜尋 來回穿梭你 留下愛的訊息
陌生的匿名 熟悉的各種表情 給我驚喜
嬉鬧的人群 你總低調著 睜大眼睛聆聽
我笑話你總第一個熱情回應 笑不停 笑不停
*喜歡妳 沒有人的心跳聲可以比我還要肯定
十萬大軍的粉絲團每天都追隨著你
用我千萬分的真心力拼妳的超人氣
我絕不放棄
#人肉搜索你的身影 不讓你獨自走失在愛裡
你偷偷關注我所有消息
我關注你 只想愛你
人肉搜索妳的美麗 尤其是妳微笑的眼睛
我關注你 只想愛你
我關注你 只想愛你
你銷聲匿跡 一整天神隱
我像熱鍋螞蟻 想喊救命變啾咪
睡不著數綿羊數的 都是你 都是你
Repeat:*.#
命中注定 剛好巧遇
茫茫網海就是讓我遇見你
是你故意 是我LUCKY
微薄的心要天天灌溉愛情
我就是要你 要你 我就是要你 要你 要你
Repeat:#
愛愛愛不停息
是是是我和你
唯唯唯一約定
心在為你跳動 不是虛擬的夢
愛要勇敢追求 要愛就要衝 要愛就要行動
希望大家在這一年倒數的日子中 平平安安
希望板務管理人員 與可愛熱血的潛水與不潛水觀眾群 平平安安過新年
我們無法預測什麼時候箭會射過來
可是我們深信那些飛過來的箭一碰到身體 都變成了花
P.S 好啦 我知道大家都很害羞 這篇開放推文互相祝賀說平安話 要趁亂告白也可以X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6 11:07:00我也收過一封信,說知道我是誰…,大濕紫微不鑽研,跑去鑽研肉搜,失敬失敬
歌好聽嗎哈哈 先祝大家新年快樂囉!歡迎使用此篇一日DJ+傳情許願樹多功能po文 X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7 17:41:00小心大濕對大家使用激烈的做法.....或是大濕開始"想當面見見你"...跟你說聲,新年快樂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12-27 20:39:002017快要結束GG惹,祝大家2018夢裡哈哈大笑,嘴合不攏喜拜年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7 20:57:00大濕的信真有意思,都可以出語錄了那天判下來,大濕從 ptt 隱退,大家才能懷念一下
最後的時刻來得如此倉促 我想他仍然會選擇辯駁到底如果我是他 我會選擇好好地道別 人生中能夠好好說再見的機會並不多
有收到他“合法肉搜”的信件的人 可以去發表意見囉!還好我沒版務身份 不然被他拿個資寄信騷擾 我一定也很害怕 還好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阿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12-29 01:10:00歌名:沒有人喜歡你...XD,好聽喔
阿忠在站長那露臉了XD既然可以知道隱版資料還裝做公道伯XD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9 07:12:00怎麼 w沒寫信?w不要變心,要繼續支持大濕!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9 14:29:0028你不要害大濕被終止服務....站長不了解,你趕快寄信去幫大濕說明..
雞年都快過了,希望大家有個happy ending
站長不了解 你快點寄信給他 拜託我好希望你快點寄信給他 這樣更好XD
站長不是有提非當事人需先提出發言申請嗎?我以為所謂的發言包括寄信、推文和發文的說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12-31 00:56:00案情看是越來越熱鬧惹 .... 精彩可期 XD
大家2018新年快樂!外面跨年真的不能喝水 上廁所好麻煩唷 差點尿在路人身上哈哈哈X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31 08:21:00越來越多資料被揭露,大濕要業力引爆了……
G大師雞年好像不順耶,請問大師是否雞年不順的人燒陀羅尼被可改運呢?G濕號稱功力高,紫微風水加肉搜。站長辦案鐵無私,G粉力挺被打槍。G濕告人全失敗,現在業力要引爆。眾多證據難狡辯,恭送G濕好上路。
今天是2017最後一天 雖然外頭風大 但陽光燦爛無比 還沒曬到的趕緊出門唷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12-31 14:12:0050405你在說2017年 BoardCourt壓軸大戲嗎?不怕抖的人在看喔XD
作者: luckyelf 2017-12-31 18:34:00
祝 大家新年快樂 !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7-12-31 22:59:00我在大陸山東張家屯11號進了一批罐頭,友人問我:進罐何用?答:餵豬。又問:咋吃罐咧?又答:此豬又聾又瞎,也不用腦,灌屎灌尿也是能長,又叫好灌豬。再問:灌屎尿可,咋買罐咧?再答:不餵罐不行啊,不餵還咬人呢,被這好灌豬咬了還能找誰說理去?灌著罐著也就習慣了。終問:這都成嗜好啦!?終答:是啊,嗜好灌豬……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14:08:00情節極為嚴重,大濕要 gg了嗎?w,28,阿忠,你們快幫大濕寫信給站長說明,站長不了解大濕的苦心再不說明,就要停止服務了
站長不了解?一個28居然知道gkc的書籍上沒寫PTT?是平行世界的gkc告訴scop28:他的書上沒寫PTT嗎?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 <--對2017年gkc行為的最佳總結
是說從去年初開始跟到這事件,沒想到也要一年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15:05:00
"乾脆自己扮起小組長"XDDD
G大濕我們懷念你,搞了兩年還搞到站長這,還是沒翻案還變...犯案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1 17:43:00「忘記公告」受教了,以後定謹遵教誨隨時朝令夕改當板謊嗎XD感謝站長上了一課,PTT學問還真深,學無止境ㄚㄚㄚㄚXDDDDD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0:59:00那個本組都要被永不任用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07:00
阿忠大濕終於來開示了
居然配合大濕串證,當然會永不任用不過還好我沒有配合,所以我還是可以當板主的~嘻嘻~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31:00不是吧~不是某個本組自己先寄信給別人談條件的嗎~?反而是別人配合那個人吧~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32:00至於某人~不要又因為被罵作太爛重演145票比較實在~ㄎㄎ
被罵作太爛喔~我倒想起去年的現在有人被罵作太爛被罷免下台~然後用個請辭文就落跑了,到現在仍不見其影我還想說他何時會重返那個板呢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34:00問題是有群組長加持~還很保護的提高門檻到350次居然還可以145票~還挺神的~顆顆
問題是這個人已經自身難保了,阿忠還不去寄信挺他也挺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36:00站長不是說不要寄信嗎~?
因為對象是站長就不寄了?平時不是很會針對板務人員嗎?
可能還沒肉搜到站長名字 學歷 宗教信仰吧 搜到再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38:00偶對事不對人~針對版務人員? 我是針對違法耶~
還可以罵他們作很爛,怎麼換成站長就不吭一聲了?對事不對人? 真是貴人多忘事X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39:00啊是真的做得很爛沒錯~做得好還會版上人氣那樣歐~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41:00
期待肉鬆大濕來做版主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42:00又在錯誤類比了~申訴用的版人氣低很正常~討論用的版低就很差了~尤其是本來人氣好的版~違法指的是不照版規和組規來處理的情況~
可是命理群組一堆討論板人低欸~所以是這些板主做得很爛^氣我知道阿忠的意思了~他認為命理群組所有板主都做很爛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44:00
某個賣肉鬆的 粉絲團只有500多人 平常文章按讚數不到20 可見賣得蠻爛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45:00有個問題~如果是本來人氣就低~那還沒話說~可是斗數版是以前人氣第2高~被玩到剩.......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46:00他舉太陽花的例子不就一清二楚了~那是因為相關人士違法在在先~所以才有後面的公民不服從~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47:00所以站長不是才說這是一個論點~所以才來函照登?可惜的是~斗數版是經營了大半年還是回不到以前的光景~那當然是經營不好囉~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48:00
那位賣肉鬆開粉絲團的大濕人氣才低好嘛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48:00所以被145票罷免根本不意外~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49:00m那是你沒看清楚站長信裡他的回文~
開版人氣低又如何呢?至少 少了那種會肉搜威脅人的比較好唷
麼關心命理板務,相信他當了之後人氣一定會超過當初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51:00應該是少了會違法判決的比較好吧~如果作這麼好~就不會有145票這種數字~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51:00
按讚的人數比肥宅少 幫QQ
真的喔?那自稱本組的那個人一開始違法在先呢~在書上大肆宣傳他在PTT上的貢獻這種違法的事都做得出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1:52:00阿忠,"自詡為小組長"發判決文...你直接幫站長打好判決文貼上來大家娛樂一下嘛....讓大家學習一下大濕風範...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53:00
去年龍珠版的版主 罷免案贊成率高達九成 阿忠顯然認為他作得爛死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54:00那是別人的私信建議~還是配合某前小組長~提到這舊顆顆~很抱歉喔某C~當初的規定裡根本沒這條~還說是在營利資訊~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54:00
不過這人被罷免前夕請辭閃人 不敢面對現實 真是不知羞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55:00站長都說過他是以肉搜來代稱~也說肉搜無具體定義~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56:00然後至於你說龍X版喔~看到後來大師提出來的版友相關作為~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1:56:00等判決出來就有具體意義啦....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56:00
“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 拖人下水沒用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57:00他舉出來的都有相關文章證據~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57:00
看站長的判決 我一直沒懷疑問題核心是誰啊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58:00這不是拖人下水~就是因為c講的內容都是沒有明文規定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1:59:00好啊~但先決條件是我有參選資格~不然你想複決也沒辦法~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1:59:00
有人看不懂中文!?
沒有明文規定?那個舊組規和新組規視若無睹,我也沒辦法你要有參選資格還不容易?到Life板多發文就可以了我只怕你不敢~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00:00
“犯後”態度也列入考量哦 我相信站長應該也會看這一系列推文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01:00顆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02:00新組規更別說了~法不訴及既往~
說什麼呢?反正大師如果不把外部網站中的PTT相關資訊給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03:00
好好表現您的態度 現在公開道歉還來得及吧
奇怪了 叫你別發言也錯 叫你多發言也有錯 好難侍候喔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04:00C你還以為你現在還是版主喔~?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04:00阿忠...我支持你幫大濕發聲.站長不了解,你快寄信說明
我不是板主啊,我只單看這次大師到底有沒有配合新組規
新組規我讀了好幾遍,都是說請板主自行認定,然後若能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05:00某U~這種不太高明的建議就省了吧~
不太高明XDDD 所以你們那幾個寄信的......哈哈哈哈各種裝作中立 被站長鄭重警告 QQ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06:00可憐..一代肉搜大濕...現在都不說話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06:00
有話快講哪!再過幾天會不會就再見掰掰了呢QQ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06:00當然不聰明啊~因為之前是你們先違法給別人判罰~你要他刪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07:00之前他也跟群組長說了~如果能將之前的違法侵害都一一恢復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07:00我半年前建議.直接改藝名..真的是良心建議可惜當初大濕沒聽進去...弄到現在這樣...
奇怪耶 阿忠這麼對這件事情上心 也一直否定站長看法你怎麼不去申訴阿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09:00也可以啊~看我心情~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10:00可惜了一個帳號...買書的人萬一搜尋不到帳號.這..就是誇大不實銷售噎.....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11:00封帳~? 哪來的公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11:00也可惜了那本書...第一版就是絕版....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12:00沒有萬一兩個字耶~
也好啦 這樣粉絲團就不會有人氣下滑的問題 已經在底部了
u9003096: 可惜了一個帳號...買書的人萬一搜尋不到帳
這樣也被他逃過正義制裁的話,我就買某本不實的書來當墊角!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14:00你應該去好好安慰某小組長~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15:00如果沒像S版主和大家說的弄出一堆問題~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15:00
難怪某人要自行扮演小組長 我都不知道大濕還喜歡cosplay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16:00那也不會到連一個版主的位子都保不住~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17:00
管一個按讚人數不到20的粉絲團多無聊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17:00自稱大師變有罪了~好可怕~別人說刪的也是(違規文)。而且也沒有違法~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18:00更何況~當時那些做法~經過查證還是被判例判過關的~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19:00那些作法...現在被揭露.宣稱合法肉搜.要當面見見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19:00是鬼迷心竅違法吧~查詢資料之前看說是因為如果走法律途徑必須要這麼作~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20:00大家一人一票支持阿忠,w,28寄信給版主說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20:00
自稱大師 自薦版主 自行扮演小組長
可以尊重一下站長嗎pro 他之前還在某組務版 自行認證組務發言 結果被打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22:00版主是小組長推薦的~不是大師自建的喔~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22:00
為什麼ptt要陪某人自嗨呢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23:00那個不起訴書就更好笑了~我前幾天問大師~他說裡面寫的證據是偽證~所以他已提出這點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23:00
那自行扮演小組長呢?阿忠覺得演得如何
有人也向小組長自薦板主呢~而且還是在知道對方個資之下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24:00
阿忠現在是在質疑法官就對啦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24:00那個也不叫自行扮演~因為他都是在配合小組長開的條件~
人家聚賭最多罰3000 你在ptt行徑誇張可能被停權 XD
爬文的使用者,可以這樣百分百相信被站長認證的人真的是好棒棒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24:00有偽證你還不趕快幫大師說明...大濕就靠你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25:00那如果我是大師~換做我~我也會指出他錯的地方~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25:00
是站長認證的自行扮演喔!犯後態度很重要的
以我過去在LIFE版的聲望,確實版主由我出任最適合怎麼辦 要等下輩子了嗎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26:00那他前一句是什麼? 不就是(你說的我也有想過)
天啊,聲望欸~站長都不認這塊了,還不快去申訴站長討回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27:00樓上你沒問題吧~?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27:00來去建議站長來看這些推文....大濕及其支持者的犯後態度...可見一二
我很好,沒有問題。倒是你有問題你的問題是還沒向站長申訴,怎麼辦?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28:00還不如說某些人完全無視前小組長的壞~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29:00隨便你啊~在哪個版發言是個人言論自由~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29:00大濕想當面見見別人...壞壞.直接板上告白就好了.
沒阿,他被肉搜威脅做出不理智的行為確實有錯,所以下台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0:00他下台好像是因為偷偷把違法版主偷偷復職~兩者好像無關耶~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30:00
跟肉鬆怎麼比呢
討厭~大師又偷偷寄信向站長告白了~站長你這個小壞壞,怎麼可以對我這樣呢?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2:00哈~被抓包後火速請辭~原因是什麼當初推文下面一清二楚~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32:00
該懲處的懲處嘛 肉鬆的那個 逃不過法網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3:00是說被抓包違法~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4:00我的確不是粉絲ㄚ~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5:00最重要的是~那件事的嚴重度竟然比MRZ更嚴重~W0W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35:00
阿忠只是左手 別再誤會他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6:00當然是MRZ嚴重~因為那是公然違反明文規定~
kadone: 那個不起訴書就更好笑了~我前幾天問大師~他說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7:00因為他有說出哪裡是偽證~也提出了文章證據~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8:00他題給我看了文章證據~清流歐~謝謝你的稱讚~
是喔,可不可以丟出來讓大家看看啊?既然要眼見為憑,就讓大家的眼睛見證一下吧~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39:00這個的話我無法決定~因為要公開要當事人同意~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40:00趕快把文章寄給站長....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0:00何況跟版上申訴無關~公開變成違反規定ㄌ~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41:00
法官不信信大師 難怪台灣那麼多seafood在詐騙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1:00提證據也要按規定來才對吧~
阿忠你不能這樣吧,你不是很支持大師,只要你肯說大師一定會同意的,對吧?
那你快點徵求大師同意寄給站長,不然站長收不到證據大師被誤判怎麼辦,幫QQ?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2:00還扯seafood勒~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42:00
大濕給阿忠看那些文章時 有徵得當事人同意?
喔喔,所以你提不出證據,那我看是不用相信p大突破盲點
對啊對啊,不是有事先徵得當事人同意嗎?快寄給站長說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3:00文章是他收到的信件~需要徵得同意?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44:00
看樣子大濕在沒徵得當事人同意的狀況下 讓無關第三者得知應予保密之資料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4:00但我覺得就算大師真的被停權了~也不是重點吧~
哪天大師換了一個帳號來上PTT,那站長的判決不就...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45:00
一下要同意一下又不要同意 統一說法好嗎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5:00因為整件事的過程都被紀錄下來~一開始的元兇是誰一清二楚內容可驗證當然相信~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46:00
那沒個資的資料你又不讓大家看 說要當事人同意 好壞壞哦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6:00換作明眼人~誰都看得出如果被停權~問題可能也不在大師身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46:00到時命理群組應該各版都轉貼站長的判決文...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47:00讓大濕的驚世作為讓世人景仰....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7:00因為大師的作法~就算論單一情節嚴重度~PTT比他嚴重的
比他嚴重的例子很多啊,不過以肉搜而言好像誰都比不上他呢~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48:00
阿忠 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 在法官前那這辯駁是說不過去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8:00換做我是站長~判這案我也會因為這案的有關對像而顧忌~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49:00
就像鄭捷不會因為殺害的人比陳進興少就無罪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49:00重點是基於維護自身法律權益而找公開資料~確實不違法~
立flag了!誰快去告訴站長,說有人想當上站長!!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50:00
各位觀眾!自行扮演站長XDDD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50:00樓上幾位沒問題吧XDDDDDDDDDDDDDDDDDDDD
大家跟G耗那麼久 有沒有人愛上他阿 我是沒有啦哈哈哈X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51:00聽到都好想睡喔~顆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52:00假設狀況~有什麼問題嗎?
睡之前記得把證據寄給站長喔~大師的清白就靠你了,加油
沒問題,當然沒問題,這是你的志願,我們當然不會反對四處拉的到底是誰啊X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53:00
我只知道有人粉絲團按讚人數20人不到XDD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1 22:53:00這邏輯還真的hen棒啊~XDDD
真愛配方裡有台詞說 一開始對我大吼大叫的女人最後都會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2:55:00
我看這要跟神龍許願才行 但又會勾起大濕的慘痛回憶QQ
睡覺記得做夢後,給大師解夢一下對了,大師有跟你說他幫自己解夢有解到現在這地步嗎
各位趕快去睡覺 有空再回一下我的問題 不要害羞唷X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19:00:00什麼?大濕承認肉搜還教唆偽證?還有提告板務人員被法院認證不起訴這………不是說都沒有,一切合法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20:24:00
阿忠心裡苦 而且阿忠還想說阿忠最愛的大溼竟然想認罪了 這叫阿忠如何是好呢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20:26:00大濕快點選1、把真心話說出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20:27:00真的合法一定要跟站長說明清楚,不要變成最黑的肉搜大濕
選2跟子玄道歉?說不定只是全站水桶10年選1 肉搜站長+告他?
阿忠快出來幫大師發聲啊!只要在這裡發聲,我們很願意幫你轉到站長那裡唷~還有那幾個支持大師的,我們也願意替你們轉到站長那~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3 01:06:00吃到飽...都出來了...哈哈哈哈這案子拖很久了,快選一選,我們要打烊了。 ....... XD
會不會他其實想寫情書給站長 愛在離別方濃時(?說不定站長給他一種非洲叢林猛獸風的震懾與悸動
>///< 帥又瀟灑 Man 夠硬 讚 辛苦大家囉! 晚安XD
2,但補第3不會爭執是說真心話,懇准因並非爭執可否先申5行說明補之必要不是~可否給5行推文讓我說補必要性?2,但我指的是請讓我補3,方程序完整~既然站長不允許,那2就2吧~第一次看過這麼盧的X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3 07:41:00
看樣子…gg了有要幫大濕跟阿忠等人辦惜別宴嗎QQ好好的機會不把握 可惜了 說真的 來日方長啊 早知真切反省自己的問題 就不會有今天的結果 然而一切已經太遲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3 07:48:00何苦來由……
原本還有機會力挽狂瀾的!!怎麼搞到連2都沒有了XD
真是屈辱 想1不敢選 只能忍辱選2然後求補充 盧小幾次失敗 屈辱說出那2就2吧 誰知道連2的機會都沒有 再次被打臉打到腫選1還可以站著死 選2就是跪著活 結果是 最慘的跪著死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3 11:56:00樓上神推文……XDDDD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3 23:23:00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4 23:09:00大濕的文章也要全砍了嗎 還好沒浪費時間整理到精華區
動輒1、20頁甚或更多的申訴大作即將隨風而逝了嗎 有沒有人統計過是數百篇還是已經破千了- -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5 18:31:00作者: luckyelf 2016-01-06 13:05:00
他這種行為就很符合他在嘉義版的政見 應該要先預防性水桶他分身
身為首位被gkc提告但獲不起訴的版友來說,我覺的正義還是保護好人的Gkc總是揚言上法院告人,我才不會被退縮從上魔力神殿申訴gkc到他被判不受歡迎,再到gkc將要停權。gkc的申訴海沒少過,但堅持得到正義的判決,是所有善良鄉民的期望。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6-01-06 18:35:00等判決ing
冠元大濕愛告人,怪力亂神唬版友。出書廣告打很大,原來一切是預謀。教唆版友刪回饋,自己獨享大濕名。眾多分身來助陣,難掩違規全都除。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8 04:36:00我是覺得蠻好笑的啦~某個占星偽裝成斗數違規文的人~到現在還堅持自己的文章是回饋文不是違規文耶~好強幾天沒上來真精采~更好笑的是詩還沒押韻~然後能力沒比別人強~說怪力亂神~哄堂大笑啊~還有劣退11篇~自稱善良鄉民~好像沒什麼說服力歐~看上面還有人很想我的樣子~而98唯一有建設性的地方只有~讓做出狗屁倒灶判決的某人~真的被拔除全職永不任用~更證明了我們這些人是對的~之前連y50都大方的說是小人得志的判決了~小人得志還想立善良鄉民的牌仿~轉JOKE版吧XDDD
好笑好笑~阿忠快檢舉站長!你不是說大師都沒做錯嗎? 你講98之前怎麼不講講大師?大師現在被站長這樣搞,你怎麼不幫他說話!真的可以轉joke~讓大家知道大師的末路QQ
這麼憤慨怎麼不去檢舉站長呢?你認為是對的大師就要被站長給踢出去呢,趁他還沒下判決之前趕快去向站長求情啊...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8 11:47:00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3:50:00
我以為阿忠要跟著大濕去了不知阿忠對大師的下場有何高見?
更證明了我們這些人是對的<---包含行逕大膽誇張gkc?
阿忠的語氣完全跟gkc一樣,請站長明查是否是分身一網打盡將要被除權永久踢出ptt的是冠元大師,不是我冠元大師即將離開ptt啦,我們會好好送你上路離開的不會是我,gkc及其同儻要怎麼耍嘴皮子,也改變不了事實事實勝於雄辯...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19:00說真的不是我要幫阿忠講話 你們常講分身 可是講了一年多就是沒人拿出證據 還提到下場什麼的?現在幾位是自以為站長在判決? 這才叫大膽誇張吧所以現在判決出來了? 讓各位這麼高潮?去年的小人得志判決 各位也一樣高潮 看起來的確......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31:00等判決出來 才知道值不值得高潮吧只要不是跟去年某個人的小人得志的判決一樣 當然支持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36:00我只是因為被人不實指控才寄信澄清 扯到我寄信很應該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38:00是沒錯 因為之前有看過判例 之前某K小組長受形式所逼
“你們” 不是很注重守法嗎 為什麼要用連站長都看的出現的把戲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39:00替MRZ擬稿 結果無罪 理由是K小組長不可能拒絕 而且擬的稿還已公開 相較之下G的情況是鄉民私信也未公開 重判的確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40:00不合理 站長也沒說我們違規 因為是說公開發言要申請
所以你質疑站長囉 他可是看的很明白肉鬆資料要看看人家 好可怕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44:00因為查資料至少是為了維護權益 真的能說威脅的 是要像開這篇的某個說要送人骨灰罈的這種才有違法的狀況
連龍珠版版友也被肉鬆 嘖嘖 這就是口口聲聲說自己守法的大師嗎還在骨灰壇 去檢舉阿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45:00可是我看是龍豬版友肉搜大師ㄟ 而且我記得大師有說他是在他版意外看到而非肉搜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50:00之前去爬文龍豬版的害死別人家人事件時 在相關文章的推文友看到大師說他是無意間在他版看到
先不管有沒有這段留言 但是站長說這樣拿資料威脅別人是不行的喔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54:00但看起來大師也沒拿資料威脅別人更何況還是相關人士侵權在先那怎麼看都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正當防衛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57:00大師有威脅那個K版友? 有的話請舉出內容
到現在還在堅持 只有“你們”幾個對的行為 也難怪你跟大師這麼“熟”了一個陌生人寄信給對方說我知道你是誰 這還不恐怖??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58:00到現在還在堅持小人得志判決是對的只有"你們" 也難怪幾位這麼熟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7:59:00我覺得還好耶 因為如果自己有資料公開被知道好像也很正常相較之下骨灰罈才恐怖吧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02:00所以樓上覺得送骨灰罈不嚴重 比沒法律問題的查資料妥當?
奇怪了 站長都已經說不對的行為 你怎麼還在說小人得志?
怎麼又是老招式比較法阿 現在再講的是被站長認定不對的肉鬆大師唷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04:00每個人都有權力認為某件事的對錯 這我尊重 但問題不違法
不.違.法?大師可是違反使用者條款第8條及第8-1條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05:00那個沒有具體條規 我指的是法律C就不要出來丟人了吧 如果不是持續護航小人得志判決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06:00你也不會被145票壓倒性罷免
怎麼跟阿忠一個樣啊,光只會找145票來說嘴那你來當如何?然後我再提出複決,看你能否超越我的紀錄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07:008跟8-1沒有具體的內容 所以當然要說別人違規很困難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08:00寄信跟發言不一樣喔 寄信人人都有自由
罷免就罷免 至少人家走的很穩當 不像某人被罷免還趕快自行請辭XD
沒有具體的內容是嗎?看來有人是沒認真做功課呢是喔,那怎麼還是被站長打回票XD
大濕還說自己是最適合的life版主呢 下輩子吧 XD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09:00這麼壓倒性的票數 不走難道還想留?
據說 大濕本來要道歉認錯的也 結果表態要認錯還是死
一直說站長的判決不對 怎不去抗議呢 你可以學時代力量去靜坐!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0:00的結果 全力護航還被這樣趕下台 當然要快跑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1:00不用降門檻吧 有門檻145票就夠難看了 我人很好不想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8 18:11:0028,阿忠,你們是冠元粉,這時不要害冠元,他都沒說話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8 18:12:00你們一直說,這樣是害了他,冷靜等判決嘛
我不會難堪啊XDD 會難堪的是大師吧,你們都不支持他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2:00喔~沒有145票這件事的話 C是為何被趕下台?
怎會有人覺得被罷免 好像很不堪一樣 這都是經驗 總比不敢接受罷免結果而請辭烙跑的好多囉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3:00命理小組是超小的小版 限制登入次數護航之下 還可以145
大濕被罷免+選版主輸+被水桶+不受歡迎<-超級難勘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4:00e講的這些不是一堆已撤銷? 還證明是違法判決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8 18:14:00如果有新事證,就上呈,何必口水
你又繞到違法了,在這裡PTT的規定就是法律所以大師違法沒錯
就講了,有新事證趕快去呈給站長看,我想他應該會考量一下你們的說詞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5:00如果是的話 你先說說某小組長吧 這個比較嚴重
大濕念茲在茲的life版主 還有他的文章 好像都要GG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8 18:16:00追求人氣是各版或粉專的是,國研群組是學術討論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6:00版主這件事不是子玄自己提的嗎? 人家大師好像沒主動提耶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7:00龍豬當時人氣據說都是60~80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8 18:17:0028,好好休息啦,人生有意義的事情還有很多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8:00先不說沒有罷免成功 145票VS95票 好像前者比較慘
欸,好像還有幾個公告都是被噓到X1以上呢~幸好我在任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19:00裡自嗨 結果一離開小圈圈來當版主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20:00是差多了 因為另一個還有350次登入的護航條款加持
49:145 我也可以說很多想要投反對的被擋阿XD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21:00我是看到一個結果跟罷免完全一樣 只不過名字不一樣的事實
那個板主下台之後還跑去女板和嘉義板選,還好我有自知
life複決是在討論資格 dragonball罷免是惹民怨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23:00複決被請下台理由就是因為認為他不適任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24:00
呃 大濕根本毫無悔意嘛 怎麼當初不選1就好 至少死得光榮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25:00證據先前不是有人在群組版踢爆你自稱局外人 又不知回饋?
啥啥啥?28你又在講哪個平行世界的PTT?你真的還好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26:00
本來頂多無期徒刑 可能還會假釋 現在這樣根本無教化可能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26:00平行世界? 不是吧 weare 的文現在還在群組版喔
大濕最知道回饋 要不然怎麼圖利 還好文章可能全被砍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27:00回饋是有來LIFE的都知道 不知道是根本沒來過
大濕選2 就代表他知道自己錯了 可惜還是得死 XD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27:00
weare何時參戰呢X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28:00
選2又不是真心 不然怎麼還在這邊嘴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29:00大師選不選2關我再不在這嘴啥事?
w應該明天或後天今天輪到的是28反正要看到他們同台太困難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30:00還輪勒 你幾時上站還要排班的喔 是說we還真的很久不見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30:00
所以g有真心要公開道歉嗎?沒有嘛 反正現在也沒機會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31:00並不是每個人都很閒每天上PTT好嗎?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32:00老套了 有點創意好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32:00
別耍花招啊大濕 聰明反被聰明誤 何況又不聰明 那就更誤了
也對拉 大濕帳號如果被砍 就要好好栽培這幾個帳號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33:00開始抹他人汲汲營營 跟栽培帳號了 可惜老梗變不出新招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33:00
可是有人閒到上站不多次 一上ptt就一堆申訴文 太強了X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34:001985你不也是? 超久上站卻好像知道很多因為你1985上站也沒多少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35:00上站次數還比我少 文章數4篇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36:00
我可沒一堆申訴文 X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36:00我算老手沒錯 我註冊PTT少說四年以上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37:00
我是誰的分身 可請專業的肉搜大濕去找 就算是分身 我也不會不承認滴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37:00所以承認了? 那就好當初我就是申訴LIFE版主群 所以才會跟這案扯到關連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39:00
不是分身的話快去幫gkc跟站長抱怨 在這邊也沒意義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41:00
我又沒犯法 管它分身本尊 沒在怕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41:00你先問問寄MRZ之後史上第2個被永不錄用的人 你怎都護航?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42:00我還算是客觀看事情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42:00
要小心的倒是那個快被停權的人 “分身帳號受相同處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43:00是嗎? 看你很挺小組長的判決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44:00
又有人在主張不法的平等了 就我看來 前小組長有錯 但不代表g就是對的 這麼簡單的道理 為何28就是不懂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44:00事實證明後來撤銷判決 不就表示你之前挺的是錯的?問題是 很多時候前小組長的錯就是建立再錯判g上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45:00
犯不犯法都是自己在講的?自己當法官?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45:00那挺錯判不就等於變相證明大師其實是對的請問哪裡被威脅?之前撤銷的文裡寫的一清二楚 子玄就是沒有按程序無誤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46:00
m大說對了…但有人就認為自己絕對沒錯 錯都在別人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47:00不然你就請拿出程序中所寫的告知信出來 拿出來不就沒話說?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47:00
好啦 28乖 別森七七 去跟站長講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48:00
這樣叫真心悔改我也醉了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48:001985自己乖吧 這麼會說 那就拿出告知信嘛 沒有都是多講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49:00
你當初就選1嘛 搞不好還會有人同情支持也說不定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49:00前提是哪個裁量真的合法 不然就拿出告知信來嘛 這麼簡單
你們已經少了一個社會事件的r了 好好把握機會出來唷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0:00
我只相信站長判決 28你信嗎?大濕信嗎?
我管什麼告知信XD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0:00你等判決出來再說吧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1:00
大濕竟然這麼有理 怎麼當初不選1 28怎看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1:00之前你也是不管子玄判的有沒有道理 硬說大師錯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2:00結果呢? 事後證明是違法判決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2:00
判決的可能 站長都有列出 反正沒一個是好的XD
事實證明是“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3:00去年你也是拿子玄的裁定當神主牌 老套了啦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3:00
那麼有理卻不選1 搞不好選1還能活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4:00威脅? 看不出來耶 反而整個觀察下來 某人不過是為反對而反像之前連維基百科都寫得很明白的性騷擾用詞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5:00你也是硬是為反而反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5:00
28乖 不乖吃包乖乖 快去跟站長說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6:00這次不過是故計重施 去年拿子玄的話當神主牌 現在改站長而已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6:00
不然去八卦版、黑特版、粉絲頁上訴苦 搞不好會有同情
什麼叫故計重施阿XD 阿難道我要說站長是錯的嗎X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7:00
所以28認為站長不對囉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7:00何況站長人家也接受公民不服從的論點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8:00因為你的表現不過是人云亦云沒有說服力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8:00
聽說阿忠想選站長 記得去支持他哦
人云亦云 你到底再說啥阿大師錯的行為 我一直都站很穩阿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8:59:00
站長也認為gkc犯行極為嚴重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8:59:00子玄之前也說很嚴重 結果後來還自己徹下盤決
好奇怪喔 大師錯的行為 我怎麼可能違背自己的良心去支持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0:00所以判決出來了? 現在看起來就好想在說太陽花站領立法院
裡了?為什麼沒有跟著一起向站長申訴呢?顆顆,你的語調真的和阿忠挺像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1:00對啊子玄錯的行為你就很有良心的去支持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01:00
希望站長頂得住壓力啊 比如有人肉搜威脅之類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2:00145票我看純粹只是因為你作得爛所以才投反對 關G何事?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02:00
判決可能的結果 已經列出 不就都是要死 死的姿勢不一
不對 是大師違法 我是對大師錯,行為評論 完全跟小組長無關唷
是g的支持者當初提起的,當然有關是喔,那g要脅小組長給他板主的事情怎說?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3:00提的人也不是G的支持者吧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03:00
好期待看到長篇大論卻沒有重點的申訴文啊
那145票怎麼就沒有跑出來說:我不是因為支持g才投反對票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04:00
龍珠版被罷免率高達九成的人有什麼資格談被罷免X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4:00因為投反對是因為你們做得差 何必題不相干的事?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5:00複決是在討論贊不贊成 資格的話一開始就不合格
第一個是gkc,第二個是w,第三個是阿忠,第四個是你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6:00但你被KK題複決是因為人家覺得你們作得爛壓跟跟你提的人無關複決也不是我跟阿忠提的 扯這有意義?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07:00
龍珠版那個還是計名投票 我覺得那個被罷免的比較慘
第一部分你已經讓我很失望了,第二部分你又再讓我失望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7:00公告已撤銷所有判決 當然沒違法 人家沒來發文是他自由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8:00你看看提要複決你們不適任的人是誰吧?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09:00人家不就是不滿你們做得不好所以提複決? 你們沒被他申訴?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10:00複決案本來就不是我提的 但是會被提很正常 因為作太差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11:00編的人是你吧 所以KK沒有檢舉版主群的錯誤行為?
改口說作太差了喔?那請提出他有說過因為我作太差的發言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11:00
有人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啊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12:00一個月內都可以提出複決 所以重點是不適任 如果是資格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13:00你才在編故事 資格不符就直接取消資格了 需要投票?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14:00群組規寫的很清楚~該板板友若對新任板主之"適任性"有異議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15:00
說那麼多 大濕還不是要因為犯錯而受處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15:00可於一個月內提複決 寫的這麼清楚 拿資格嘴你開心就好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16:00可見投票的意義是即使資格符合 如果不適任很爛 還是得下台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17:00那是理由之一 群組規這樣規定 當然是以群組規為主群組規寫的是適任性 資格只是其中理由 事實K也認為作得爛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20:00寫出適任性了 為何還要一個月 就是1個月內作得爛就下台吧
第一篇提到 專業背景 看版參與 造成版友認為不適任他再用第二篇 不適任規定來提出複決 這樣更清楚嗎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22:00那是之前有提到這兩點拿出來講 不表示不適任的定義只這兩個 這是很簡單的邏輯 因為群組規本就只說(不適任) 而非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23:00只有這兩個才算不適任 這也是邏輯問題 舉例不表示概括全部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24:00例子只是所有原因"之一" 重點還是"不適任"三個字從KK大檢舉他們的文章 我看不出KK大哪裡覺得他們做得好不過你開心就好XDD88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32:00結果那個95的觀點 竟被145打槍 那就知事實是...
好了啦 公然說謊 我們就當看笑話吧XD你要拿沒發生的事來詭辯也是你開心就好囉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34:00
事實是那個被記名罷免的 之後還到處去選版主 然後都落選就算了 還累積了一堆水桶現在搞不好還要被停權了 實在是亂源
你是說那個政見 預防性水桶的嗎XD 照他的說法 他自己本身也要被預防性水桶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36:00亂源是某些違法判決的吧 連騙色的都給放出來了
因為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38:00
這樣的人有資格嘴別人 笑死
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這種行為很值得被預防性水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38:00人云亦云得跳針老招就免了吧
scop28你還有5分鐘可以找,並且你有一行推文可以證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39:00
肉搜威脅的人我也覺得很恐怖QQ別耍花招啊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40:00最重要的是還沒給人家大師當事人答辯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41:00
誰叫大濕不乾脆 人家給機會 自己放棄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41:00挖~國王的威脅耶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42:00
除非大濕不懂中文啦 不然站長都給那麼多次機會了
盧三次 不接受站長給的選擇 站長直接判定不給答辯 也是合乎常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43:00
一開始選1不就得了 哪有人點素食還要加牛肉的
半小時已到,很遺憾的是scop28未能舉出讓我認定足以說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44:00
然後再來怪人家不給機會 全世界又不是繞大師轉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46:00
何時換阿忠來?還有一個w的…要不要一起來 天氣那麼冷餒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47:00站長沒說威脅吧 反到是有些人不是被認證牛鬼蛇神?
canandmap,某人的指控本來就都是空話,被站長及法院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48:00沒有說謊啊 事實群組規就是寫不適任 發起人也不認為不適任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49:00哎呀~某人你出現啦~現在起寫將子玄拔全職永不任用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49:00
敢問大濕何時現身?快沒機會了餒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0:00有寫到不任用子玄當任何版主以上職務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50:00
原來是法院認證的不受歡迎人物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1:00站長好像沒有對那個案件做出評論耶~拔全職男
看到以前的政敵出現就開始表演名嘴了餒所以你是站長嗎?scop28還是你又要說「換作我是站長」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2:00站長很明白的寫出來了 這可不是個人觀點 還人云亦云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52:00
那大濕是什麼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3:00顯然只有你自己演戲認為是空話 還不能說145票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4:00也寫信去說去撤銷別人的不受歡迎耶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5:00那你怎麼稱呼他我不是很有興趣 那以後就尊稱你145票男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19:55:00
判決書出來後搞不好變全站不受歡迎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6:00因為這是事實我無能為力
你挖別人過去的錯誤出來鞭,就以為大師就沒事了嗎?無能為力?喔我懂了~你無能為力找出證據,那我就稱你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7:00他有沒有事也不是我們在這爭論決定的吧
空話男好了,反正你這次是有錯在先嘛(沒找出證據給我看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8:00我無能為力的是 無法替你護航找理由 那145票男就這麼定了證據就是小組規 以及人家不爽檢舉你們 之後就題不適任複決
我也無能為力的是無法替你護航你的言論,空~話~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8 19:59:00群組規就寫在那 不好意思喔145票男
唉,講來講去你就是沒去替大師發聲嘛小組規代表不了我作很爛,人家究竟有沒有不爽你也沒能證明,關鍵字你又找不出來,不好意思喔空話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04:00爽的話會申訴你們喔 還一申訴完就提複決 可見人家氣炸了
什麼時候會去找站長呢?還是我把這些推文都轉給站長好了我讓站長看看所謂大師的支持者,他們的行徑哪裡氣炸你說說?人家說不定真的是心情一爽就申訴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06:00隨便啊 這裡不是版務版謝謝 何況還是篇違規的申訴回覆文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07:00心情一爽就申訴 好棒的理由 看有沒有三歲小孩要相信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08:00因為你的說詞很明顯不合常理 如果對你們有好感會複決喔
倒是有人挺爽的,在這裡大談他人的不是,別人一回馬上針對那人說他的不是,很明顯不合常理啊~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09:00應該是巴不得你們繼續作 而不適認為你們不適任
我看有人明明不檢舉還跟著推文說他人不是,不合常理啊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11:00因為阿忠已經檢舉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12:00沒有重複檢舉的道理OK?
沒有重複檢舉?你在開玩笑嗎?是誰重複申訴又檢舉的?
對啊,阿忠跟你很熟嗎?他檢舉難道你就不能檢舉?還算什麼重複檢舉?又不是同一人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14:00人家重複檢舉是因為新事證明確 這件事講的都同一件 檢舉?
哪來的新事證?都是已經認證過的舊事證,你有新事證也
可以檢舉,群組長也允許不是嗎?況且這篇推文出現新事證,你不檢舉是因為沒意義?很明顯不.合.常.理啊~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18:00因為還沒判 所以這些推文也在那案件中 如果是已經結案
我拿站長的話來說 叫人云亦云 你拿站長的話來說 叫做事實 這樣還真的是不合常理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34:00一個是確定判決 一個只是個人觀點 可以比?
同一篇文的內容 一個是個人觀點 一個是確定判決 這樣的看法確實不合常理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0:39:00這只表示同篇文章中同時有個人觀點 和確定判決
9成票罷免男? 版主落選男? PTT不受歡迎男?還是粉絲團冷清男? 求饒不成男? 自稱最適合版主男?還有機會當文章全被砍男 一直叫人家收錄精華區 真慘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21:22:00
大濕這種奇葩真的不多見呀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23:00可惜我不是gkc啊 某y是在高潮什麼XD?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24:00我看是會被稱做牛鬼蛇神的比較奇葩吧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25:00之前有前例 所以我這麼說很何裡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26:00我又不是說y50 我是說骨灰罈女真的喔 那證據拿出來嘛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27:00145票男我又沒說你 只是骨灰罈女常常很會說就是沒證據
真的不是gkc的話就不會跳出來嘛,所以這麼說很合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28:00這兩件事好像沒有邏輯關聯 有支持的當然也會有不支持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29:00我以145票稱呼145票男超合理耶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30:00明明是你跟某m一直提別的事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31:00沒有空話 145票是事實 我用事實稱呼完全符合事實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33:00好像只有你自認拿不出證據 但顯然你的辯解完全不合邏輯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34:00哪裡哪裡145票男說我空話 我笑笑就好
好像也有人認定你拿不出證據,顯然你的辯解完全不合邏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36:00可惜跟你同夥的那個說詞也與邏輯不合 所以就當笑點囉
哪裡哪裡,你的同夥倒是不出來替你護航我也只能當個大笑話來看囉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37:00原來人家認為作的好 會檢舉你 然後還發動複決 而不是擁戴
事實上就是因為資格問題才提出複決 跟前面檢舉有無完
好啦我懂那種孤軍奮戰的感覺啦,同夥都不出來護航邊緣男,謝謝你的發聲喔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39:00事實就是資格是有明確規定 條文寫的很清楚投票是投不適任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0:00哪裡哪裡 我要是像你有145的龐大票數我就不邊緣了
公告說因資格問題 可提出不適任 才用群組規的不適任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1:00對啊連投票者意見中 也不只一人說你不適任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2:00可惜這個九成票的同夥被145票幹掉可見9成票是小圈圈的笑話
哪裡哪裡,你這個邊緣男不去幫大師,大師就要邊緣化你
提出的文章完全沒提到做的差 別在東扯西扯了 混搭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3:00如果是因為資格 為何要等到申訴版主群後才提複決?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4:00之前在人家的申訴文中就提出對版主群不滿了 不用嘴了
而在他人對資格提出意見後 群組長才有公告說 可因資格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5:00剛剛看了他提出的文 不用狡辯了 人家下面直接飲用群組規
你跟我看的是同一個ptt嗎....他前面有提出 被刪文的申訴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6:00然後群組規裡寫的是不適任 可見人家覺得不適任才提複決
50:145 10:95 怎麼看都是10:95比較爛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7:00你的才平行世界吧 他題的文下面就直接飲用小組規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8:00文章重點是下面的條規引用 也就是前面的引文只是其中一部
要是沒有350次登入 反對會有1000多票 這種空話 誰都會說
沒關係,scop28講越多,就通通轉180度就對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49:00也就是他把所有可能原因都列出來 也就是不只是資格問題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50:00還包含群組規寫的"不適任" 否則他只要引公告就可以了
他並沒有列出"所有"原因 原因就是依照前面公告的資格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51:00畫蛇添足 所以事實是你以偏概全
28 為甚麼沒有登入門檻 大濕只拿到10票啊 XDD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52:00我也不曉得可能正常人不願意接觸某個小圈圈
大濕粉絲團貼文連20讚都沒有 是正常人不去的關係嗎
作者:
scop28 2016-01-08 21:55:00我覺得這沒啥好說吧 王炳忠他們粉絲團三千人讚數也差不多
跟大師同等級的 從卡漫組務版就開始自己認定別人說法直接被打槍 不要自己認定XD
大濕是在跟炳忠比較嗎 XDDDDDDDDDDD28 是不是很恨大濕阿 說的東西都在攻擊大濕
炳忠的讚是大濕多幾倍也 28認為大濕是炳忠都不如男?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22:20:00
太放肆了 竟然拿大濕跟餅中比 要不要唱首歌XDD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2 09:11:00預計一週內直接公告、立即執行、結束本案。唉,何苦來由…
不是有人說還沒判決 不算嗎?這新的處理應該差不多了吧XD自然不受gkc這個人近期規避上站以減少上站次數的影響。這句話真經典scop28:等判決出來 才知道值不值得高潮吧
gkc這個人對人生苦短沒有自覺 <-- 笑死XD「那2就2吧」更進一步顯示其選擇2並非出於悔意 唉建議大濕快點上站 多發兩篇文 享受發文的快感大濕又跪了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6-01-12 13:10:00都已經栽定結束宣佈判決了,現在才又說要來做悔悟陳述……之前幹嘛去了?命理學習就是要比人看的遠會預測,也知道什麼叫[因果報應],那麼早知有這一天,當時在做這些行為時為何不眼光放長遠一點、節制一點?現在棺材黃河都在眼前了,有沒有回頭看看當初所做所走都是自己選的呢?人生苦短,安心上路吧……
新型犯罪手法...把資料給黑道去蓋布袋難道很新型XDDDM大你就讓他說吧 他從頭到尾完全沒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他選2 站長指示他可以進行陳述 結果他這篇卻選1 站長並未指示他可以進行1之陳述!
就是他說越多錯越多讓他說又何妨 他這種內容 只會讓站長判他更重 很好啊只有他自己以為這樣的內容可以挽回甚麼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2 14:27:00
站長有答應讓他在版上陳述了嗎?狗急跳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2 14:31:00
看文章內容 滿滿大濕風啊 我看也改變不了什麼事實
我敢說啦 他如果剛剛PO的是5行誠懇道歉文 可能還有救結果他寫那543 根本就是自己害死自己
套一句高進說的話:我沒差…我聚賭…最多罰款三千,你殺人……最少要坐三十年的牢!
之前選2想加幾行 站長就生氣了 現在選1還是沒誠意加
我推文頂多被水桶,他違規發文,肉鬆站務人員,假道歉真答辯,他就跟ptt說再見吧!
不 我覺得站長今天暗示他自己放棄道歉機會 顯示站長其實不一定想用6 不過大濕今天這篇文 給了站長足夠的理由 給他6下去
另外就是故意不上站 但是站長PO文就馬上跳出來站長就知道 這個人就是沒有悔意只想取巧
(舉手) 我想點歌: 魔訶不思議Adventure (高橋洋樹)初代七龍珠裡,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小悟空,真是令人懷念.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2 16:41:00下午稍微忙一下,事情已演變到無可復加地步,兄弟一定要挺住我跟這些鄉民不一樣,我跟你同陣線,說好了為我們挺住喔加油大家請不要怪我,老實說我迷上大師的文采 .. XDDDDDD支持大師
https://imgur.com/a/ezKu7 大家請救我,我用機G成癮ㄚㄚㄚ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2 17:12:00
被退文了XDDDDD
你在開玩笑?我立馬退文了 <--比周末到來更笑死人
哈哈哈 被退文了我就說是違規發文吧 還想害我被打完臉之後 本尊又要神隱囉 這次換誰上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2 18:38:00人生確實苦短 明明才跨年完突然1月就過了12天了耶!前陣子看了一本書《殺死小甜甜》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2 23:44:00有一篇<那就算啦>是這樣寫的:任何事情在即將失去的時候,都是會有感覺的,但你必須勇敢去面對。一個人的心已經不在的時候你其實會知道,一份工作已經無法繼續的時候你也是會知道的。……只是我們通常不敢去面對「感覺」,寧願選擇相信「努力」與「加油」,最後搞得兩敗俱傷。有些時候放手其實是最漂亮的姿態對我自己而言 我很認同人生很多時刻的放手遠比緊握還要有意義
其實我真的很怕被gkc冠元大師採取「激烈行動」,因為告人都失敗加上又不能使用PTT..gkc會不會很激烈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3 19:51:00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4 11:28:00選2就是承認所有犯行,這,悔過書會流傳在ptt以後google第一篇就會跳出來……
太慘了 前陣子還瘋狂強調自己沒錯 類比項羽太陽花當初選2還不會多一篇劣退 現在還不是乖乖寫悔過書 X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4 14:29:00
阿忠 28 w等人表示悲憤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6-01-14 14:49:00歹戲還要拖多久?選2不過是數字,五行寫不完杯糞、訴不盡不公,我敬大4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猛,但是瞧不起最後一刻選擇2的軟膝作為,念你今天一代大4在板站前還是褲濕,這罐膀胱丸和固樂沙敏吃完後,你還是轉戰他處吧…大濕都不大濕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4 17:03:00也說不定是真心悔過,但好像要有具體悔過作為方顯誠意但姑且不論真心與否,悔過下去,這個使用者 id和大濕之名,也算是到此結束了當初在板上我就苦勸,以和為貴,停止這一切如果當初想通了,也沒今天這些事,那些私信什麼做偽證,想當版主,想當面見見這種,也不會公開
好慘 還要先寫認罪切結 如果最後還是全站停權 那就...不是慘字能形容了寫了認罪切結 法務部說不定還會有其他處分
(舉手) 既然有time to say goodbye, 我要加點兩首:(1) all I ask of you, (2) think of me.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6-01-15 12:33:00看起來挺嚴重,原來背後發生這麼多事情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5 17:25:00
阿忠 28 w倒是巧合的一致逃走中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15 22:35:00他沒說想當版主吧 而且版主還是子玄自己寄信說要推薦他的而且人家他也沒作偽證 寫的內容經上面的圖檔也只是因為看是因為看穿子玄寄來的信是在騙人~那為什麼我不說說話~想也知道站長條件都開的這麼明顯了~正常人都會選2吧~何況雖然G的文章被刪了~該說的他也說的很清楚了~而G還拒絕子玄的推薦版主黑箱作業~堅持一定要民選才算數~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5 22:42:00
阿忠終於出現了 XD如果那麼有道理就選1啊 怎麼看到站長就軟了 一點都不像大濕的作法他違規被劣退的那篇文章 只是表明他仍非真心悔改 只是迫於壓力不得不選2罷了就算還能繼續用gkc跟其他分身好了 大濕名聲已經壞掉惹
膝蓋軟 理虧的人才會選2大濕真是慘 告子玄也輸 版主也當不成還要寫悔過書求饒保帳號 這帳號在ptt是徹底臭掉了更慘的是 站長的判決可能還是比他想像的重現在承認自己錯了 道歉了 就會變成法務部的證據 再判
正常人才會選1,因為認為自己沒錯選2就是認自己的說詞完全沒道理可言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6 10:42:00阿忠,正常人都會選 2,我去年卜卦就勸大濕認罪協商了看來大濕的紫微、卦文王卦實在是……大家都在等大濕的悔過書和具體歉意,好奇…不知道又有什麼驚世論述悔過書出來,會有人貼到八卦版問卦嗎?算命算到嚴重影響板務…
這位G濕 請開始你的表演 XDDDD看過悔過書和道歉文的人會不會比看過大濕的書的人多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6 15:34:00
像小學生乖乖的寫悔過書 那之前的那些申訴大作都變廢紙了
作者: D777 2016-01-16 18:55:00
https://i.imgur.com/DIDoc2h.jpg真的懂什麼叫做悔意嗎?“1部分私信中說對方名字,雖說無相關規定” 。辯解無規定“而第2部分我話沒說清楚致對方產生擔心” 辯解是話沒說清楚,不是再威脅。“第3部雖是為抵制對方謊言陷阱,但既做法有爭議” 。辯解自己是抵制才這樣做。都給這麼多機會 叫他好好的表達悔意了,結果還是充斥辯解之詞…………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7 01:44:00XDD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7 05:17:00
超沒誠意又無厘頭的道歉 大濕這次掰了XDDDDD
大濕還不如選1 可以洋洋灑灑大說道理 結果人生最後5行如此屈辱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7 13:38:00
站長英明!該讓鬧劇落幕了
作者:
wkc0908 (彌生留)
2016-01-17 14:47:00大濕完全掰了 第一段毫無悔意太明顯 明明很想選1卻怕死選2 後來還不是栽在自己手上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7 16:25:00站長有新進信件呢 看來有人去求情 還是說肉搜站長X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7 18:32:00
可以去跟台大、教育部、監察院、總統府申訴反正有人時間多XD
PTT多了一個敲敲看的功能 會不會是站長把大失關在裡面害我都不敢點那個選項 XD扣扣扣) :放我出來我要申訴~~~外面的人:886 終於可以收工啦!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7 22:32:00乎然覺得好無聊,生活過不習慣了…我好想你哦,這是告白嗎?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8 01:12:00XD很榮幸在鄉民正義續集,有個重要的角色,爽爆XDD
無論你在這事件中開心多少 難過多少 請記得這寶貴的經驗 如何處理危機 如何跟團隊的伙伴溝通種種 此刻一定有新的體悟了再次感謝每個在版與版之間跑龍套的鄉民 因為有你們 這場戲並不孤單 祝福各位人生定有後福
作者:
ceio (野馬塵埃)
2016-01-18 12:57:00卦中轉折求生,恐還有未知潛開之分身。
作者:
ceio (野馬塵埃)
2016-01-18 15:10:00恐不止檯面上所見。
威士忌風暴調查要重出江湖了嗎!請參閱NTU精華區17.海嘯來襲系列
@ceio:當然不止,事實上已有些跡象出現這時就要請帳號部協助調查了
大師想要躲3000次登入嗎 XD 昨天是28上線 今天是阿忠站長又有新信件了 XD 大濕膝蓋還好嗎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9 05:56:00我100樓爆了爆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9 21:36:00站長說1/30裁定,看來這一年多來的事件終於要結束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29 01:05:00
大師和他的快樂夥伴似乎消失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30 18:16:00原來站長因為網路問題delay判決,不過還是沒人出來幫大師說話欸,怎麼回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2-14 12:47:00恭祝大家,老G掰,新狗來,狗年一切平安~~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2-14 21:46:00哈哈哈,大家新年快樂,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2-15 16:43:00
大家新年快樂!!
大家2018新年快樂!外面跨年真的不能喝水 上廁所好麻煩唷 差點尿在路人身上哈哈哈X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1 22:08:00情節極為嚴重,大濕要 gg了嗎?w,28,阿忠,你們快幫大濕寫信給站長說明,站長不了解大濕的苦心再不說明,就要停止服務了
站長不了解?一個28居然知道gkc的書籍上沒寫PTT?是平行世界的gkc告訴scop28:他的書上沒寫PTT嗎?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 <--對2017年gkc行為的最佳總結
是說從去年初開始跟到這事件,沒想到也要一年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1 23:05:00
"乾脆自己扮起小組長"XDDD
G大濕我們懷念你,搞了兩年還搞到站長這,還是沒翻案還變...犯案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2 01:43:00「忘記公告」受教了,以後定謹遵教誨隨時朝令夕改當板謊嗎XD感謝站長上了一課,PTT學問還真深,學無止境ㄚㄚㄚㄚXDDDDD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4:59:00那個本組都要被永不任用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07:00
阿忠大濕終於來開示了
居然配合大濕串證,當然會永不任用不過還好我沒有配合,所以我還是可以當板主的~嘻嘻~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31:00不是吧~不是某個本組自己先寄信給別人談條件的嗎~?反而是別人配合那個人吧~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32:00至於某人~不要又因為被罵作太爛重演145票比較實在~ㄎㄎ
被罵作太爛喔~我倒想起去年的現在有人被罵作太爛被罷免下台~然後用個請辭文就落跑了,到現在仍不見其影我還想說他何時會重返那個板呢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34:00問題是有群組長加持~還很保護的提高門檻到350次居然還可以145票~還挺神的~顆顆
問題是這個人已經自身難保了,阿忠還不去寄信挺他也挺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36:00站長不是說不要寄信嗎~?
因為對象是站長就不寄了?平時不是很會針對板務人員嗎?
可能還沒肉搜到站長名字 學歷 宗教信仰吧 搜到再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38:00偶對事不對人~針對版務人員? 我是針對違法耶~
還可以罵他們作很爛,怎麼換成站長就不吭一聲了?對事不對人? 真是貴人多忘事X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39:00啊是真的做得很爛沒錯~做得好還會版上人氣那樣歐~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41:00
期待肉鬆大濕來做版主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42:00又在錯誤類比了~申訴用的版人氣低很正常~討論用的版低就很差了~尤其是本來人氣好的版~違法指的是不照版規和組規來處理的情況~
可是命理群組一堆討論板人低欸~所以是這些板主做得很爛^氣我知道阿忠的意思了~他認為命理群組所有板主都做很爛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44:00
某個賣肉鬆的 粉絲團只有500多人 平常文章按讚數不到20 可見賣得蠻爛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45:00有個問題~如果是本來人氣就低~那還沒話說~可是斗數版是以前人氣第2高~被玩到剩.......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46:00他舉太陽花的例子不就一清二楚了~那是因為相關人士違法在在先~所以才有後面的公民不服從~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47:00所以站長不是才說這是一個論點~所以才來函照登?可惜的是~斗數版是經營了大半年還是回不到以前的光景~那當然是經營不好囉~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48:00
那位賣肉鬆開粉絲團的大濕人氣才低好嘛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48:00所以被145票罷免根本不意外~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49:00m那是你沒看清楚站長信裡他的回文~
開版人氣低又如何呢?至少 少了那種會肉搜威脅人的比較好唷
麼關心命理板務,相信他當了之後人氣一定會超過當初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51:00應該是少了會違法判決的比較好吧~如果作這麼好~就不會有145票這種數字~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51:00
按讚的人數比肥宅少 幫QQ
真的喔?那自稱本組的那個人一開始違法在先呢~在書上大肆宣傳他在PTT上的貢獻這種違法的事都做得出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5:52:00阿忠,"自詡為小組長"發判決文...你直接幫站長打好判決文貼上來大家娛樂一下嘛....讓大家學習一下大濕風範...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53:00
去年龍珠版的版主 罷免案贊成率高達九成 阿忠顯然認為他作得爛死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54:00那是別人的私信建議~還是配合某前小組長~提到這舊顆顆~很抱歉喔某C~當初的規定裡根本沒這條~還說是在營利資訊~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54:00
不過這人被罷免前夕請辭閃人 不敢面對現實 真是不知羞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55:00站長都說過他是以肉搜來代稱~也說肉搜無具體定義~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56:00然後至於你說龍X版喔~看到後來大師提出來的版友相關作為~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5:56:00等判決出來就有具體意義啦....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56:00
“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 拖人下水沒用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57:00他舉出來的都有相關文章證據~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57:00
看站長的判決 我一直沒懷疑問題核心是誰啊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58:00這不是拖人下水~就是因為c講的內容都是沒有明文規定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5:59:00好啊~但先決條件是我有參選資格~不然你想複決也沒辦法~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5:59:00
有人看不懂中文!?
沒有明文規定?那個舊組規和新組規視若無睹,我也沒辦法你要有參選資格還不容易?到Life板多發文就可以了我只怕你不敢~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00:00
“犯後”態度也列入考量哦 我相信站長應該也會看這一系列推文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01:00顆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02:00新組規更別說了~法不訴及既往~
說什麼呢?反正大師如果不把外部網站中的PTT相關資訊給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03:00
好好表現您的態度 現在公開道歉還來得及吧
奇怪了 叫你別發言也錯 叫你多發言也有錯 好難侍候喔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04:00C你還以為你現在還是版主喔~?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04:00阿忠...我支持你幫大濕發聲.站長不了解,你快寄信說明
我不是板主啊,我只單看這次大師到底有沒有配合新組規
新組規我讀了好幾遍,都是說請板主自行認定,然後若能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05:00某U~這種不太高明的建議就省了吧~
不太高明XDDD 所以你們那幾個寄信的......哈哈哈哈各種裝作中立 被站長鄭重警告 QQ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06:00可憐..一代肉搜大濕...現在都不說話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06:00
有話快講哪!再過幾天會不會就再見掰掰了呢QQ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06:00當然不聰明啊~因為之前是你們先違法給別人判罰~你要他刪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07:00之前他也跟群組長說了~如果能將之前的違法侵害都一一恢復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07:00我半年前建議.直接改藝名..真的是良心建議可惜當初大濕沒聽進去...弄到現在這樣...
奇怪耶 阿忠這麼對這件事情上心 也一直否定站長看法你怎麼不去申訴阿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09:00也可以啊~看我心情~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10:00可惜了一個帳號...買書的人萬一搜尋不到帳號.這..就是誇大不實銷售噎.....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11:00封帳~? 哪來的公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11:00也可惜了那本書...第一版就是絕版....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12:00沒有萬一兩個字耶~
也好啦 這樣粉絲團就不會有人氣下滑的問題 已經在底部了
u9003096: 可惜了一個帳號...買書的人萬一搜尋不到帳
這樣也被他逃過正義制裁的話,我就買某本不實的書來當墊角!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14:00你應該去好好安慰某小組長~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15:00如果沒像S版主和大家說的弄出一堆問題~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15:00
難怪某人要自行扮演小組長 我都不知道大濕還喜歡cosplay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16:00那也不會到連一個版主的位子都保不住~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17:00
管一個按讚人數不到20的粉絲團多無聊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17:00自稱大師變有罪了~好可怕~別人說刪的也是(違規文)。而且也沒有違法~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18:00更何況~當時那些做法~經過查證還是被判例判過關的~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19:00那些作法...現在被揭露.宣稱合法肉搜.要當面見見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19:00是鬼迷心竅違法吧~查詢資料之前看說是因為如果走法律途徑必須要這麼作~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20:00大家一人一票支持阿忠,w,28寄信給版主說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20:00
自稱大師 自薦版主 自行扮演小組長
可以尊重一下站長嗎pro 他之前還在某組務版 自行認證組務發言 結果被打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22:00版主是小組長推薦的~不是大師自建的喔~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22:00
為什麼ptt要陪某人自嗨呢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23:00那個不起訴書就更好笑了~我前幾天問大師~他說裡面寫的證據是偽證~所以他已提出這點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23:00
那自行扮演小組長呢?阿忠覺得演得如何
有人也向小組長自薦板主呢~而且還是在知道對方個資之下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24:00
阿忠現在是在質疑法官就對啦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24:00那個也不叫自行扮演~因為他都是在配合小組長開的條件~
人家聚賭最多罰3000 你在ptt行徑誇張可能被停權 XD
爬文的使用者,可以這樣百分百相信被站長認證的人真的是好棒棒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24:00有偽證你還不趕快幫大師說明...大濕就靠你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25:00那如果我是大師~換做我~我也會指出他錯的地方~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25:00
是站長認證的自行扮演喔!犯後態度很重要的
以我過去在LIFE版的聲望,確實版主由我出任最適合怎麼辦 要等下輩子了嗎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26:00那他前一句是什麼? 不就是(你說的我也有想過)
天啊,聲望欸~站長都不認這塊了,還不快去申訴站長討回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27:00樓上你沒問題吧~?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27:00來去建議站長來看這些推文....大濕及其支持者的犯後態度...可見一二
我很好,沒有問題。倒是你有問題你的問題是還沒向站長申訴,怎麼辦?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28:00還不如說某些人完全無視前小組長的壞~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29:00隨便你啊~在哪個版發言是個人言論自由~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29:00大濕想當面見見別人...壞壞.直接板上告白就好了.
沒阿,他被肉搜威脅做出不理智的行為確實有錯,所以下台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0:00他下台好像是因為偷偷把違法版主偷偷復職~兩者好像無關耶~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30:00
跟肉鬆怎麼比呢
討厭~大師又偷偷寄信向站長告白了~站長你這個小壞壞,怎麼可以對我這樣呢?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2:00哈~被抓包後火速請辭~原因是什麼當初推文下面一清二楚~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32:00
該懲處的懲處嘛 肉鬆的那個 逃不過法網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3:00是說被抓包違法~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4:00我的確不是粉絲ㄚ~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5:00最重要的是~那件事的嚴重度竟然比MRZ更嚴重~W0W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35:00
阿忠只是左手 別再誤會他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6:00當然是MRZ嚴重~因為那是公然違反明文規定~
kadone: 那個不起訴書就更好笑了~我前幾天問大師~他說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7:00因為他有說出哪裡是偽證~也提出了文章證據~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8:00他題給我看了文章證據~清流歐~謝謝你的稱讚~
是喔,可不可以丟出來讓大家看看啊?既然要眼見為憑,就讓大家的眼睛見證一下吧~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39:00這個的話我無法決定~因為要公開要當事人同意~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40:00趕快把文章寄給站長....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0:00何況跟版上申訴無關~公開變成違反規定ㄌ~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41:00
法官不信信大師 難怪台灣那麼多seafood在詐騙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1:00提證據也要按規定來才對吧~
阿忠你不能這樣吧,你不是很支持大師,只要你肯說大師一定會同意的,對吧?
那你快點徵求大師同意寄給站長,不然站長收不到證據大師被誤判怎麼辦,幫QQ?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2:00還扯seafood勒~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42:00
大濕給阿忠看那些文章時 有徵得當事人同意?
喔喔,所以你提不出證據,那我看是不用相信p大突破盲點
對啊對啊,不是有事先徵得當事人同意嗎?快寄給站長說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3:00文章是他收到的信件~需要徵得同意?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44:00
看樣子大濕在沒徵得當事人同意的狀況下 讓無關第三者得知應予保密之資料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4:00但我覺得就算大師真的被停權了~也不是重點吧~
哪天大師換了一個帳號來上PTT,那站長的判決不就...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45:00
一下要同意一下又不要同意 統一說法好嗎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5:00因為整件事的過程都被紀錄下來~一開始的元兇是誰一清二楚內容可驗證當然相信~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46:00
那沒個資的資料你又不讓大家看 說要當事人同意 好壞壞哦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6:00換作明眼人~誰都看得出如果被停權~問題可能也不在大師身上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46:00到時命理群組應該各版都轉貼站長的判決文...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2 06:47:00讓大濕的驚世作為讓世人景仰....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7:00因為大師的作法~就算論單一情節嚴重度~PTT比他嚴重的
比他嚴重的例子很多啊,不過以肉搜而言好像誰都比不上他呢~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48:00
阿忠 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 在法官前那這辯駁是說不過去的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8:00換做我是站長~判這案我也會因為這案的有關對像而顧忌~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49:00
就像鄭捷不會因為殺害的人比陳進興少就無罪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49:00重點是基於維護自身法律權益而找公開資料~確實不違法~
立flag了!誰快去告訴站長,說有人想當上站長!!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50:00
各位觀眾!自行扮演站長XDDD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50:00樓上幾位沒問題吧XDDDDDDDDDDDDDDDDDDDD
大家跟G耗那麼久 有沒有人愛上他阿 我是沒有啦哈哈哈X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51:00聽到都好想睡喔~顆顆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52:00假設狀況~有什麼問題嗎?
睡之前記得把證據寄給站長喔~大師的清白就靠你了,加油
沒問題,當然沒問題,這是你的志願,我們當然不會反對四處拉的到底是誰啊X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53:00
我只知道有人粉絲團按讚人數20人不到XDDD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2 06:53:00這邏輯還真的hen棒啊~XDDD
真愛配方裡有台詞說 一開始對我大吼大叫的女人最後都會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2 06:55:00
我看這要跟神龍許願才行 但又會勾起大濕的慘痛回憶QQ
睡覺記得做夢後,給大師解夢一下對了,大師有跟你說他幫自己解夢有解到現在這地步嗎
各位趕快去睡覺 有空再回一下我的問題 不要害羞唷XD
照大師的個性,應該不會是那5行~2,但希再給一篇補第3獨缺之當事陳詞哇 有人知錯了??都說給他五行 還想多凹一篇 真的是吼“對本案第一、第二及第三部分已明確之違規事實不再爭執,並願表達悔意或對相關人員表達具體歉意”都選2了 還想要講第三部分 ……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3 03:00:00什麼?大濕承認肉搜還教唆偽證?還有提告板務人員被法院認證不起訴這………不是說都沒有,一切合法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3 04:24:00
阿忠心裡苦 而且阿忠還想說阿忠最愛的大溼竟然想認罪了 這叫阿忠如何是好呢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3 04:26:00大濕快點選1、把真心話說出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3 04:27:00真的合法一定要跟站長說明清楚,不要變成最黑的肉搜大濕
選2跟子玄道歉?說不定只是全站水桶10年選1 肉搜站長+告他?
阿忠快出來幫大師發聲啊!只要在這裡發聲,我們很願意幫你轉到站長那裡唷~還有那幾個支持大師的,我們也願意替你們轉到站長那~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3 09:06:00吃到飽...都出來了...哈哈哈哈這案子拖很久了,快選一選,我們要打烊了。 ....... XD
會不會他其實想寫情書給站長 愛在離別方濃時(?說不定站長給他一種非洲叢林猛獸風的震懾與悸動
>///< 帥又瀟灑 Man 夠硬 讚 辛苦大家囉! 晚安XD
2,但補第3不會爭執是說真心話,懇准因並非爭執可否先申5行說明補之必要不是~可否給5行推文讓我說補必要性?2,但我指的是請讓我補3,方程序完整~既然站長不允許,那2就2吧~第一次看過這麼盧的X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3 15:41:00
看樣子…gg了有要幫大濕跟阿忠等人辦惜別宴嗎QQ好好的機會不把握 可惜了 說真的 來日方長啊 早知真切反省自己的問題 就不會有今天的結果 然而一切已經太遲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3 15:48:00何苦來由……
原本還有機會力挽狂瀾的!!怎麼搞到連2都沒有了XD
真是屈辱 想1不敢選 只能忍辱選2然後求補充 盧小幾次失敗 屈辱說出那2就2吧 誰知道連2的機會都沒有 再次被打臉打到腫選1還可以站著死 選2就是跪著活 結果是 最慘的跪著死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3 19:56:00樓上神推文……XDDDD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4 07:23:00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5 07:09:00大濕的文章也要全砍了嗎 還好沒浪費時間整理到精華區
動輒1、20頁甚或更多的申訴大作即將隨風而逝了嗎 有沒有人統計過是數百篇還是已經破千了- -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6 02:31:00作者: luckyelf 2016-01-06 21:05:00
他這種行為就很符合他在嘉義版的政見 應該要先預防性水桶他分身
身為首位被gkc提告但獲不起訴的版友來說,我覺的正義還是保護好人的Gkc總是揚言上法院告人,我才不會被退縮從上魔力神殿申訴gkc到他被判不受歡迎,再到gkc將要停權。gkc的申訴海沒少過,但堅持得到正義的判決,是所有善良鄉民的期望。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6-01-07 02:35:00等判決ing
冠元大濕愛告人,怪力亂神唬版友。出書廣告打很大,原來一切是預謀。教唆版友刪回饋,自己獨享大濕名。眾多分身來助陣,難掩違規全都除。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08 12:36:00我是覺得蠻好笑的啦~某個占星偽裝成斗數違規文的人~到現在還堅持自己的文章是回饋文不是違規文耶~好強幾天沒上來真精采~更好笑的是詩還沒押韻~然後能力沒比別人強~說怪力亂神~哄堂大笑啊~還有劣退11篇~自稱善良鄉民~好像沒什麼說服力歐~看上面還有人很想我的樣子~而98唯一有建設性的地方只有~讓做出狗屁倒灶判決的某人~真的被拔除全職永不任用~更證明了我們這些人是對的~之前連y50都大方的說是小人得志的判決了~小人得志還想立善良鄉民的牌仿~轉JOKE版吧XDDD
好笑好笑~阿忠快檢舉站長!你不是說大師都沒做錯嗎? 你講98之前怎麼不講講大師?大師現在被站長這樣搞,你怎麼不幫他說話!真的可以轉joke~讓大家知道大師的末路QQ
這麼憤慨怎麼不去檢舉站長呢?你認為是對的大師就要被站長給踢出去呢,趁他還沒下判決之前趕快去向站長求情啊...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08 19:47:00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8 21:50:00
我以為阿忠要跟著大濕去了不知阿忠對大師的下場有何高見?
更證明了我們這些人是對的<---包含行逕大膽誇張gkc?
阿忠的語氣完全跟gkc一樣,請站長明查是否是分身一網打盡將要被除權永久踢出ptt的是冠元大師,不是我冠元大師即將離開ptt啦,我們會好好送你上路離開的不會是我,gkc及其同儻要怎麼耍嘴皮子,也改變不了事實事實勝於雄辯...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19:00說真的不是我要幫阿忠講話 你們常講分身 可是講了一年多就是沒人拿出證據 還提到下場什麼的?現在幾位是自以為站長在判決? 這才叫大膽誇張吧所以現在判決出來了? 讓各位這麼高潮?去年的小人得志判決 各位也一樣高潮 看起來的確......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31:00等判決出來 才知道值不值得高潮吧只要不是跟去年某個人的小人得志的判決一樣 當然支持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36:00我只是因為被人不實指控才寄信澄清 扯到我寄信很應該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38:00是沒錯 因為之前有看過判例 之前某K小組長受形式所逼
“你們” 不是很注重守法嗎 為什麼要用連站長都看的出現的把戲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39:00替MRZ擬稿 結果無罪 理由是K小組長不可能拒絕 而且擬的稿還已公開 相較之下G的情況是鄉民私信也未公開 重判的確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40:00不合理 站長也沒說我們違規 因為是說公開發言要申請
所以你質疑站長囉 他可是看的很明白肉鬆資料要看看人家 好可怕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44:00因為查資料至少是為了維護權益 真的能說威脅的 是要像開這篇的某個說要送人骨灰罈的這種才有違法的狀況
連龍珠版版友也被肉鬆 嘖嘖 這就是口口聲聲說自己守法的大師嗎還在骨灰壇 去檢舉阿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45:00可是我看是龍豬版友肉搜大師ㄟ 而且我記得大師有說他是在他版意外看到而非肉搜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50:00之前去爬文龍豬版的害死別人家人事件時 在相關文章的推文友看到大師說他是無意間在他版看到
先不管有沒有這段留言 但是站長說這樣拿資料威脅別人是不行的喔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54:00但看起來大師也沒拿資料威脅別人更何況還是相關人士侵權在先那怎麼看都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正當防衛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57:00大師有威脅那個K版友? 有的話請舉出內容
到現在還在堅持 只有“你們”幾個對的行為 也難怪你跟大師這麼“熟”了一個陌生人寄信給對方說我知道你是誰 這還不恐怖??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58:00到現在還在堅持小人得志判決是對的只有"你們" 也難怪幾位這麼熟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1:59:00我覺得還好耶 因為如果自己有資料公開被知道好像也很正常相較之下骨灰罈才恐怖吧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02:00所以樓上覺得送骨灰罈不嚴重 比沒法律問題的查資料妥當?
奇怪了 站長都已經說不對的行為 你怎麼還在說小人得志?
怎麼又是老招式比較法阿 現在再講的是被站長認定不對的肉鬆大師唷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04:00每個人都有權力認為某件事的對錯 這我尊重 但問題不違法
不.違.法?大師可是違反使用者條款第8條及第8-1條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05:00那個沒有具體條規 我指的是法律C就不要出來丟人了吧 如果不是持續護航小人得志判決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06:00你也不會被145票壓倒性罷免
怎麼跟阿忠一個樣啊,光只會找145票來說嘴那你來當如何?然後我再提出複決,看你能否超越我的紀錄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07:008跟8-1沒有具體的內容 所以當然要說別人違規很困難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08:00寄信跟發言不一樣喔 寄信人人都有自由
罷免就罷免 至少人家走的很穩當 不像某人被罷免還趕快自行請辭XD
沒有具體的內容是嗎?看來有人是沒認真做功課呢是喔,那怎麼還是被站長打回票XD
大濕還說自己是最適合的life版主呢 下輩子吧 XD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09:00這麼壓倒性的票數 不走難道還想留?
據說 大濕本來要道歉認錯的也 結果表態要認錯還是死
一直說站長的判決不對 怎不去抗議呢 你可以學時代力量去靜坐!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0:00的結果 全力護航還被這樣趕下台 當然要快跑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1:00不用降門檻吧 有門檻145票就夠難看了 我人很好不想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9 02:11:0028,阿忠,你們是冠元粉,這時不要害冠元,他都沒說話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9 02:12:00你們一直說,這樣是害了他,冷靜等判決嘛
我不會難堪啊XDD 會難堪的是大師吧,你們都不支持他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2:00喔~沒有145票這件事的話 C是為何被趕下台?
怎會有人覺得被罷免 好像很不堪一樣 這都是經驗 總比不敢接受罷免結果而請辭烙跑的好多囉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3:00命理小組是超小的小版 限制登入次數護航之下 還可以145
大濕被罷免+選版主輸+被水桶+不受歡迎<-超級難勘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4:00e講的這些不是一堆已撤銷? 還證明是違法判決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9 02:14:00如果有新事證,就上呈,何必口水
你又繞到違法了,在這裡PTT的規定就是法律所以大師違法沒錯
就講了,有新事證趕快去呈給站長看,我想他應該會考量一下你們的說詞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5:00如果是的話 你先說說某小組長吧 這個比較嚴重
大濕念茲在茲的life版主 還有他的文章 好像都要GG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9 02:16:00追求人氣是各版或粉專的是,國研群組是學術討論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6:00版主這件事不是子玄自己提的嗎? 人家大師好像沒主動提耶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7:00龍豬當時人氣據說都是60~80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09 02:17:0028,好好休息啦,人生有意義的事情還有很多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8:00先不說沒有罷免成功 145票VS95票 好像前者比較慘
欸,好像還有幾個公告都是被噓到X1以上呢~幸好我在任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19:00裡自嗨 結果一離開小圈圈來當版主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20:00是差多了 因為另一個還有350次登入的護航條款加持
49:145 我也可以說很多想要投反對的被擋阿XD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21:00我是看到一個結果跟罷免完全一樣 只不過名字不一樣的事實
那個板主下台之後還跑去女板和嘉義板選,還好我有自知
life複決是在討論資格 dragonball罷免是惹民怨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23:00複決被請下台理由就是因為認為他不適任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24:00
呃 大濕根本毫無悔意嘛 怎麼當初不選1就好 至少死得光榮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25:00證據先前不是有人在群組版踢爆你自稱局外人 又不知回饋?
啥啥啥?28你又在講哪個平行世界的PTT?你真的還好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26:00
本來頂多無期徒刑 可能還會假釋 現在這樣根本無教化可能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26:00平行世界? 不是吧 weare 的文現在還在群組版喔
大濕最知道回饋 要不然怎麼圖利 還好文章可能全被砍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27:00回饋是有來LIFE的都知道 不知道是根本沒來過
大濕選2 就代表他知道自己錯了 可惜還是得死 XD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27:00
weare何時參戰呢X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28:00
選2又不是真心 不然怎麼還在這邊嘴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29:00大師選不選2關我再不在這嘴啥事?
w應該明天或後天今天輪到的是28反正要看到他們同台太困難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30:00還輪勒 你幾時上站還要排班的喔 是說we還真的很久不見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30:00
所以g有真心要公開道歉嗎?沒有嘛 反正現在也沒機會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31:00並不是每個人都很閒每天上PTT好嗎?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32:00老套了 有點創意好嗎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32:00
別耍花招啊大濕 聰明反被聰明誤 何況又不聰明 那就更誤了
也對拉 大濕帳號如果被砍 就要好好栽培這幾個帳號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33:00開始抹他人汲汲營營 跟栽培帳號了 可惜老梗變不出新招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33:00
可是有人閒到上站不多次 一上ptt就一堆申訴文 太強了X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34:001985你不也是? 超久上站卻好像知道很多因為你1985上站也沒多少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35:00上站次數還比我少 文章數4篇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36:00
我可沒一堆申訴文 X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36:00我算老手沒錯 我註冊PTT少說四年以上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37:00
我是誰的分身 可請專業的肉搜大濕去找 就算是分身 我也不會不承認滴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37:00所以承認了? 那就好當初我就是申訴LIFE版主群 所以才會跟這案扯到關連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39:00
不是分身的話快去幫gkc跟站長抱怨 在這邊也沒意義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41:00
我又沒犯法 管它分身本尊 沒在怕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41:00你先問問寄MRZ之後史上第2個被永不錄用的人 你怎都護航?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42:00我還算是客觀看事情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42:00
要小心的倒是那個快被停權的人 “分身帳號受相同處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43:00是嗎? 看你很挺小組長的判決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44:00
又有人在主張不法的平等了 就我看來 前小組長有錯 但不代表g就是對的 這麼簡單的道理 為何28就是不懂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44:00事實證明後來撤銷判決 不就表示你之前挺的是錯的?問題是 很多時候前小組長的錯就是建立再錯判g上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45:00
犯不犯法都是自己在講的?自己當法官?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45:00那挺錯判不就等於變相證明大師其實是對的請問哪裡被威脅?之前撤銷的文裡寫的一清二楚 子玄就是沒有按程序無誤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46:00
m大說對了…但有人就認為自己絕對沒錯 錯都在別人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47:00不然你就請拿出程序中所寫的告知信出來 拿出來不就沒話說?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47:00
好啦 28乖 別森七七 去跟站長講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48:00
這樣叫真心悔改我也醉了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48:001985自己乖吧 這麼會說 那就拿出告知信嘛 沒有都是多講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49:00
你當初就選1嘛 搞不好還會有人同情支持也說不定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49:00前提是哪個裁量真的合法 不然就拿出告知信來嘛 這麼簡單
你們已經少了一個社會事件的r了 好好把握機會出來唷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0:00
我只相信站長判決 28你信嗎?大濕信嗎?
我管什麼告知信XD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0:00你等判決出來再說吧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1:00
大濕竟然這麼有理 怎麼當初不選1 28怎看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1:00之前你也是不管子玄判的有沒有道理 硬說大師錯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2:00結果呢? 事後證明是違法判決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2:00
判決的可能 站長都有列出 反正沒一個是好的XD
事實證明是“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3:00去年你也是拿子玄的裁定當神主牌 老套了啦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3:00
那麼有理卻不選1 搞不好選1還能活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4:00威脅? 看不出來耶 反而整個觀察下來 某人不過是為反對而反像之前連維基百科都寫得很明白的性騷擾用詞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5:00你也是硬是為反而反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5:00
28乖 不乖吃包乖乖 快去跟站長說
gkc君行徑大膽誇張,嚴重滋擾板務部各級人員裁量自主性,亦嚴重破壞板務部申訴檢舉制度之公正性。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6:00這次不過是故計重施 去年拿子玄的話當神主牌 現在改站長而已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6:00
不然去八卦版、黑特版、粉絲頁上訴苦 搞不好會有同情
什麼叫故計重施阿XD 阿難道我要說站長是錯的嗎X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7:00
所以28認為站長不對囉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7:00何況站長人家也接受公民不服從的論點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8:00因為你的表現不過是人云亦云沒有說服力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8:00
聽說阿忠想選站長 記得去支持他哦
人云亦云 你到底再說啥阿大師錯的行為 我一直都站很穩阿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2:59:00
站長也認為gkc犯行極為嚴重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2:59:00子玄之前也說很嚴重 結果後來還自己徹下盤決
好奇怪喔 大師錯的行為 我怎麼可能違背自己的良心去支持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0:00所以判決出來了? 現在看起來就好想在說太陽花站領立法院
裡了?為什麼沒有跟著一起向站長申訴呢?顆顆,你的語調真的和阿忠挺像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1:00對啊子玄錯的行為你就很有良心的去支持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01:00
希望站長頂得住壓力啊 比如有人肉搜威脅之類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2:00145票我看純粹只是因為你作得爛所以才投反對 關G何事?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02:00
判決可能的結果 已經列出 不就都是要死 死的姿勢不一
不對 是大師違法 我是對大師錯,行為評論 完全跟小組長無關唷
是g的支持者當初提起的,當然有關是喔,那g要脅小組長給他板主的事情怎說?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3:00提的人也不是G的支持者吧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03:00
好期待看到長篇大論卻沒有重點的申訴文啊
那145票怎麼就沒有跑出來說:我不是因為支持g才投反對票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04:00
龍珠版被罷免率高達九成的人有什麼資格談被罷免X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4:00因為投反對是因為你們做得差 何必題不相干的事?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5:00複決是在討論贊不贊成 資格的話一開始就不合格
第一個是gkc,第二個是w,第三個是阿忠,第四個是你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6:00但你被KK題複決是因為人家覺得你們作得爛壓跟跟你提的人無關複決也不是我跟阿忠提的 扯這有意義?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07:00
龍珠版那個還是計名投票 我覺得那個被罷免的比較慘
第一部分你已經讓我很失望了,第二部分你又再讓我失望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7:00公告已撤銷所有判決 當然沒違法 人家沒來發文是他自由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8:00你看看提要複決你們不適任的人是誰吧?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09:00人家不就是不滿你們做得不好所以提複決? 你們沒被他申訴?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46:00
何時換阿忠來?還有一個w的…要不要一起來 天氣那麼冷餒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47:00站長沒說威脅吧 反到是有些人不是被認證牛鬼蛇神?
canandmap,某人的指控本來就都是空話,被站長及法院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48:00沒有說謊啊 事實群組規就是寫不適任 發起人也不認為不適任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49:00哎呀~某人你出現啦~現在起寫將子玄拔全職永不任用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49:00
敢問大濕何時現身?快沒機會了餒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0:00有寫到不任用子玄當任何版主以上職務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50:00
原來是法院認證的不受歡迎人物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1:00站長好像沒有對那個案件做出評論耶~拔全職男
看到以前的政敵出現就開始表演名嘴了餒所以你是站長嗎?scop28還是你又要說「換作我是站長」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2:00站長很明白的寫出來了 這可不是個人觀點 還人云亦云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52:00
那大濕是什麼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3:00顯然只有你自己演戲認為是空話 還不能說145票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4:00也寫信去說去撤銷別人的不受歡迎耶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5:00那你怎麼稱呼他我不是很有興趣 那以後就尊稱你145票男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3:55:00
判決書出來後搞不好變全站不受歡迎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6:00因為這是事實我無能為力
你挖別人過去的錯誤出來鞭,就以為大師就沒事了嗎?無能為力?喔我懂了~你無能為力找出證據,那我就稱你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7:00他有沒有事也不是我們在這爭論決定的吧
空話男好了,反正你這次是有錯在先嘛(沒找出證據給我看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8:00我無能為力的是 無法替你護航找理由 那145票男就這麼定了證據就是小組規 以及人家不爽檢舉你們 之後就題不適任複決
我也無能為力的是無法替你護航你的言論,空~話~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3:59:00群組規就寫在那 不好意思喔145票男
唉,講來講去你就是沒去替大師發聲嘛小組規代表不了我作很爛,人家究竟有沒有不爽你也沒能證明,關鍵字你又找不出來,不好意思喔空話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04:00爽的話會申訴你們喔 還一申訴完就提複決 可見人家氣炸了
什麼時候會去找站長呢?還是我把這些推文都轉給站長好了我讓站長看看所謂大師的支持者,他們的行徑哪裡氣炸你說說?人家說不定真的是心情一爽就申訴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06:00隨便啊 這裡不是版務版謝謝 何況還是篇違規的申訴回覆文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07:00心情一爽就申訴 好棒的理由 看有沒有三歲小孩要相信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08:00因為你的說詞很明顯不合常理 如果對你們有好感會複決喔
倒是有人挺爽的,在這裡大談他人的不是,別人一回馬上針對那人說他的不是,很明顯不合常理啊~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09:00應該是巴不得你們繼續作 而不適認為你們不適任
我看有人明明不檢舉還跟著推文說他人不是,不合常理啊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11:00因為阿忠已經檢舉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12:00沒有重複檢舉的道理OK?
沒有重複檢舉?你在開玩笑嗎?是誰重複申訴又檢舉的?
對啊,阿忠跟你很熟嗎?他檢舉難道你就不能檢舉?還算什麼重複檢舉?又不是同一人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14:00人家重複檢舉是因為新事證明確 這件事講的都同一件 檢舉?
哪來的新事證?都是已經認證過的舊事證,你有新事證也
可以檢舉,群組長也允許不是嗎?況且這篇推文出現新事證,你不檢舉是因為沒意義?很明顯不.合.常.理啊~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18:00因為還沒判 所以這些推文也在那案件中 如果是已經結案
我拿站長的話來說 叫人云亦云 你拿站長的話來說 叫做事實 這樣還真的是不合常理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34:00一個是確定判決 一個只是個人觀點 可以比?
同一篇文的內容 一個是個人觀點 一個是確定判決 這樣的看法確實不合常理呢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4:39:00這只表示同篇文章中同時有個人觀點 和確定判決
9成票罷免男? 版主落選男? PTT不受歡迎男?還是粉絲團冷清男? 求饒不成男? 自稱最適合版主男?還有機會當文章全被砍男 一直叫人家收錄精華區 真慘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5:22:00
大濕這種奇葩真的不多見呀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23:00可惜我不是gkc啊 某y是在高潮什麼XD?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24:00我看是會被稱做牛鬼蛇神的比較奇葩吧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25:00之前有前例 所以我這麼說很何裡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26:00我又不是說y50 我是說骨灰罈女真的喔 那證據拿出來嘛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27:00145票男我又沒說你 只是骨灰罈女常常很會說就是沒證據
真的不是gkc的話就不會跳出來嘛,所以這麼說很合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28:00這兩件事好像沒有邏輯關聯 有支持的當然也會有不支持的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29:00我以145票稱呼145票男超合理耶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30:00明明是你跟某m一直提別的事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31:00沒有空話 145票是事實 我用事實稱呼完全符合事實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33:00好像只有你自認拿不出證據 但顯然你的辯解完全不合邏輯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34:00哪裡哪裡145票男說我空話 我笑笑就好
好像也有人認定你拿不出證據,顯然你的辯解完全不合邏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36:00可惜跟你同夥的那個說詞也與邏輯不合 所以就當笑點囉
哪裡哪裡,你的同夥倒是不出來替你護航我也只能當個大笑話來看囉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37:00原來人家認為作的好 會檢舉你 然後還發動複決 而不是擁戴
事實上就是因為資格問題才提出複決 跟前面檢舉有無完
好啦我懂那種孤軍奮戰的感覺啦,同夥都不出來護航邊緣男,謝謝你的發聲喔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39:00事實就是資格是有明確規定 條文寫的很清楚投票是投不適任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0:00哪裡哪裡 我要是像你有145的龐大票數我就不邊緣了
公告說因資格問題 可提出不適任 才用群組規的不適任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1:00對啊連投票者意見中 也不只一人說你不適任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2:00可惜這個九成票的同夥被145票幹掉可見9成票是小圈圈的笑話
哪裡哪裡,你這個邊緣男不去幫大師,大師就要邊緣化你
提出的文章完全沒提到做的差 別在東扯西扯了 混搭男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3:00如果是因為資格 為何要等到申訴版主群後才提複決?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4:00之前在人家的申訴文中就提出對版主群不滿了 不用嘴了
而在他人對資格提出意見後 群組長才有公告說 可因資格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5:00剛剛看了他提出的文 不用狡辯了 人家下面直接飲用群組規
你跟我看的是同一個ptt嗎....他前面有提出 被刪文的申訴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6:00然後群組規裡寫的是不適任 可見人家覺得不適任才提複決
50:145 10:95 怎麼看都是10:95比較爛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7:00你的才平行世界吧 他題的文下面就直接飲用小組規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8:00文章重點是下面的條規引用 也就是前面的引文只是其中一部
要是沒有350次登入 反對會有1000多票 這種空話 誰都會說
沒關係,scop28講越多,就通通轉180度就對了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49:00也就是他把所有可能原因都列出來 也就是不只是資格問題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50:00還包含群組規寫的"不適任" 否則他只要引公告就可以了
他並沒有列出"所有"原因 原因就是依照前面公告的資格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51:00畫蛇添足 所以事實是你以偏概全
28 為甚麼沒有登入門檻 大濕只拿到10票啊 XDDDDD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52:00我也不曉得可能正常人不願意接觸某個小圈圈
大濕粉絲團貼文連20讚都沒有 是正常人不去的關係嗎
作者:
scop28 2016-01-09 05:55:00我覺得這沒啥好說吧 王炳忠他們粉絲團三千人讚數也差不多
跟大師同等級的 從卡漫組務版就開始自己認定別人說法直接被打槍 不要自己認定XD
大濕是在跟炳忠比較嗎 XDDDDDDDDDDD28 是不是很恨大濕阿 說的東西都在攻擊大濕
炳忠的讚是大濕多幾倍也 28認為大濕是炳忠都不如男?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09 06:20:00
太放肆了 竟然拿大濕跟餅中比 要不要唱首歌XDD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2 17:11:00預計一週內直接公告、立即執行、結束本案。唉,何苦來由…
不是有人說還沒判決 不算嗎?這新的處理應該差不多了吧XD自然不受gkc這個人近期規避上站以減少上站次數的影響。這句話真經典scop28:等判決出來 才知道值不值得高潮吧
gkc這個人對人生苦短沒有自覺 <-- 笑死XD「那2就2吧」更進一步顯示其選擇2並非出於悔意 唉建議大濕快點上站 多發兩篇文 享受發文的快感大濕又跪了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6-01-12 21:10:00都已經栽定結束宣佈判決了,現在才又說要來做悔悟陳述……之前幹嘛去了?命理學習就是要比人看的遠會預測,也知道什麼叫[因果報應],那麼早知有這一天,當時在做這些行為時為何不眼光放長遠一點、節制一點?現在棺材黃河都在眼前了,有沒有回頭看看當初所做所走都是自己選的呢?人生苦短,安心上路吧……
新型犯罪手法...把資料給黑道去蓋布袋難道很新型XDDDM大你就讓他說吧 他從頭到尾完全沒意識到自己的問題
他選2 站長指示他可以進行陳述 結果他這篇卻選1 站長並未指示他可以進行1之陳述!
就是他說越多錯越多讓他說又何妨 他這種內容 只會讓站長判他更重 很好啊只有他自己以為這樣的內容可以挽回甚麼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2 22:27:00
站長有答應讓他在版上陳述了嗎?狗急跳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2 22:31:00
看文章內容 滿滿大濕風啊 我看也改變不了什麼事實
我敢說啦 他如果剛剛PO的是5行誠懇道歉文 可能還有救結果他寫那543 根本就是自己害死自己
套一句高進說的話:我沒差…我聚賭…最多罰款三千,你殺人……最少要坐三十年的牢!
之前選2想加幾行 站長就生氣了 現在選1還是沒誠意加
我推文頂多被水桶,他違規發文,肉鬆站務人員,假道歉真答辯,他就跟ptt說再見吧!
不 我覺得站長今天暗示他自己放棄道歉機會 顯示站長其實不一定想用6 不過大濕今天這篇文 給了站長足夠的理由 給他6下去
另外就是故意不上站 但是站長PO文就馬上跳出來站長就知道 這個人就是沒有悔意只想取巧
(舉手) 我想點歌: 魔訶不思議Adventure (高橋洋樹)初代七龍珠裡,初生之犢不畏虎的小悟空,真是令人懷念.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3 00:41:00下午稍微忙一下,事情已演變到無可復加地步,兄弟一定要挺住我跟這些鄉民不一樣,我跟你同陣線,說好了為我們挺住喔加油大家請不要怪我,老實說我迷上大師的文采 .. XDDDDDD支持大師
https://imgur.com/a/ezKu7 大家請救我,我用機G成癮ㄚㄚㄚ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3 01:12:00
被退文了XDDDDD
你在開玩笑?我立馬退文了 <--比周末到來更笑死人
哈哈哈 被退文了我就說是違規發文吧 還想害我被打完臉之後 本尊又要神隱囉 這次換誰上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3 02:38:00人生確實苦短 明明才跨年完突然1月就過了12天了耶!前陣子看了一本書《殺死小甜甜》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3 07:44:00有一篇<那就算啦>是這樣寫的:任何事情在即將失去的時候,都是會有感覺的,但你必須勇敢去面對。一個人的心已經不在的時候你其實會知道,一份工作已經無法繼續的時候你也是會知道的。……只是我們通常不敢去面對「感覺」,寧願選擇相信「努力」與「加油」,最後搞得兩敗俱傷。有些時候放手其實是最漂亮的姿態對我自己而言 我很認同人生很多時刻的放手遠比緊握還要有意義
其實我真的很怕被gkc冠元大師採取「激烈行動」,因為告人都失敗加上又不能使用PTT..gkc會不會很激烈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4 03:51:00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4 19:28:00選2就是承認所有犯行,這,悔過書會流傳在ptt以後google第一篇就會跳出來……
太慘了 前陣子還瘋狂強調自己沒錯 類比項羽太陽花當初選2還不會多一篇劣退 現在還不是乖乖寫悔過書 X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4 22:29:00
阿忠 28 w等人表示悲憤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6-01-14 22:49:00歹戲還要拖多久?選2不過是數字,五行寫不完杯糞、訴不盡不公,我敬大4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勇猛,但是瞧不起最後一刻選擇2的軟膝作為,念你今天一代大4在板站前還是褲濕,這罐膀胱丸和固樂沙敏吃完後,你還是轉戰他處吧…大濕都不大濕了……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5 01:03:00也說不定是真心悔過,但好像要有具體悔過作為方顯誠意但姑且不論真心與否,悔過下去,這個使用者 id和大濕之名,也算是到此結束了當初在板上我就苦勸,以和為貴,停止這一切如果當初想通了,也沒今天這些事,那些私信什麼做偽證,想當版主,想當面見見這種,也不會公開
好慘 還要先寫認罪切結 如果最後還是全站停權 那就...不是慘字能形容了寫了認罪切結 法務部說不定還會有其他處分
(舉手) 既然有time to say goodbye, 我要加點兩首:(1) all I ask of you, (2) think of me.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6-01-15 20:33:00看起來挺嚴重,原來背後發生這麼多事情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6 01:25:00
阿忠 28 w倒是巧合的一致逃走中
作者:
kadone (阿忠)
2016-01-16 06:35:00他沒說想當版主吧 而且版主還是子玄自己寄信說要推薦他的而且人家他也沒作偽證 寫的內容經上面的圖檔也只是因為看是因為看穿子玄寄來的信是在騙人~那為什麼我不說說話~想也知道站長條件都開的這麼明顯了~正常人都會選2吧~何況雖然G的文章被刪了~該說的他也說的很清楚了~而G還拒絕子玄的推薦版主黑箱作業~堅持一定要民選才算數~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6 06:42:00
阿忠終於出現了 XD如果那麼有道理就選1啊 怎麼看到站長就軟了 一點都不像大濕的作法他違規被劣退的那篇文章 只是表明他仍非真心悔改 只是迫於壓力不得不選2罷了就算還能繼續用gkc跟其他分身好了 大濕名聲已經壞掉惹
膝蓋軟 理虧的人才會選2大濕真是慘 告子玄也輸 版主也當不成還要寫悔過書求饒保帳號 這帳號在ptt是徹底臭掉了更慘的是 站長的判決可能還是比他想像的重現在承認自己錯了 道歉了 就會變成法務部的證據 再判
正常人才會選1,因為認為自己沒錯選2就是認自己的說詞完全沒道理可言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6 18:42:00阿忠,正常人都會選 2,我去年卜卦就勸大濕認罪協商了看來大濕的紫微、卦文王卦實在是……大家都在等大濕的悔過書和具體歉意,好奇…不知道又有什麼驚世論述悔過書出來,會有人貼到八卦版問卦嗎?算命算到嚴重影響板務…
這位G濕 請開始你的表演 XDDDD看過悔過書和道歉文的人會不會比看過大濕的書的人多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6 23:34:00
像小學生乖乖的寫悔過書 那之前的那些申訴大作都變廢紙了
作者: D777 2016-01-17 02:55:00
https://i.imgur.com/DIDoc2h.jpg真的懂什麼叫做悔意嗎?“1部分私信中說對方名字,雖說無相關規定” 。辯解無規定“而第2部分我話沒說清楚致對方產生擔心” 辯解是話沒說清楚,不是再威脅。“第3部雖是為抵制對方謊言陷阱,但既做法有爭議” 。辯解自己是抵制才這樣做。都給這麼多機會 叫他好好的表達悔意了,結果還是充斥辯解之詞…………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7 09:44:00XDDDD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7 13:17:00
超沒誠意又無厘頭的道歉 大濕這次掰了XDDDDD
大濕還不如選1 可以洋洋灑灑大說道理 結果人生最後5行如此屈辱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7 21:38:00
站長英明!該讓鬧劇落幕了
作者:
wkc0908 (彌生留)
2016-01-17 22:47:00大濕完全掰了 第一段毫無悔意太明顯 明明很想選1卻怕死選2 後來還不是栽在自己手上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8 00:25:00站長有新進信件呢 看來有人去求情 還是說肉搜站長XD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18 02:32:00
可以去跟台大、教育部、監察院、總統府申訴反正有人時間多XD
PTT多了一個敲敲看的功能 會不會是站長把大失關在裡面害我都不敢點那個選項 XD扣扣扣) :放我出來我要申訴~~~外面的人:886 終於可以收工啦!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8 06:32:00乎然覺得好無聊,生活過不習慣了…我好想你哦,這是告白嗎?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18 09:12:00XD很榮幸在鄉民正義續集,有個重要的角色,爽爆XDD
無論你在這事件中開心多少 難過多少 請記得這寶貴的經驗 如何處理危機 如何跟團隊的伙伴溝通種種 此刻一定有新的體悟了再次感謝每個在版與版之間跑龍套的鄉民 因為有你們 這場戲並不孤單 祝福各位人生定有後福
作者:
ceio (野馬塵埃)
2016-01-18 20:57:00卦中轉折求生,恐還有未知潛開之分身。
作者:
ceio (野馬塵埃)
2016-01-18 23:10:00恐不止檯面上所見。
威士忌風暴調查要重出江湖了嗎!請參閱NTU精華區17.海嘯來襲系列
@ceio:當然不止,事實上已有些跡象出現這時就要請帳號部協助調查了
大師想要躲3000次登入嗎 XD 昨天是28上線 今天是阿忠站長又有新信件了 XD 大濕膝蓋還好嗎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1-19 13:56:00我100樓爆了爆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20 05:36:00站長說1/30裁定,看來這一年多來的事件終於要結束了
作者: prozac1985 2016-01-29 09:05:00
大師和他的快樂夥伴似乎消失了?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6-01-31 02:16:00原來站長因為網路問題delay判決,不過還是沒人出來幫大師說話欸,怎麼回事?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6-02-14 20:47:00恭祝大家,老G掰,新狗來,狗年一切平安~~
作者: prozac1985 2016-02-16 00:43:00
大家新年快樂!!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6 19:07:00我也收過一封信,說知道我是誰…,大濕紫微不鑽研,跑去鑽研肉搜,失敬失敬
歌好聽嗎哈哈 先祝大家新年快樂囉!歡迎使用此篇一日DJ+傳情許願樹多功能po文 X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8 01:41:00小心大濕對大家使用激烈的做法.....或是大濕開始"想當面見見你"...跟你說聲,新年快樂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12-28 04:39:002017快要結束GG惹,祝大家2018夢裡哈哈大笑,嘴合不攏喜拜年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8 04:57:00大濕的信真有意思,都可以出語錄了那天判下來,大濕從 ptt 隱退,大家才能懷念一下
最後的時刻來得如此倉促 我想他仍然會選擇辯駁到底如果我是他 我會選擇好好地道別 人生中能夠好好說再見的機會並不多
有收到他“合法肉搜”的信件的人 可以去發表意見囉!還好我沒版務身份 不然被他拿個資寄信騷擾 我一定也很害怕 還好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阿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12-29 09:10:00歌名:沒有人喜歡你...XD,好聽喔
阿忠在站長那露臉了XD既然可以知道隱版資料還裝做公道伯XD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9 15:12:00怎麼 w沒寫信?w不要變心,要繼續支持大濕!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29 22:29:0028你不要害大濕被終止服務....站長不了解,你趕快寄信去幫大濕說明..
雞年都快過了,希望大家有個happy ending
站長不了解 你快點寄信給他 拜託我好希望你快點寄信給他 這樣更好XD
站長不是有提非當事人需先提出發言申請嗎?我以為所謂的發言包括寄信、推文和發文的說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12-31 08:56:00案情看是越來越熱鬧惹 .... 精彩可期 XD
作者:
u9003096 (cliff)
2017-12-31 16:21:00越來越多資料被揭露,大濕要業力引爆了……
G大師雞年好像不順耶,請問大師是否雞年不順的人燒陀羅尼被可改運呢?G濕號稱功力高,紫微風水加肉搜。站長辦案鐵無私,G粉力挺被打槍。G濕告人全失敗,現在業力要引爆。眾多證據難狡辯,恭送G濕好上路。
今天是2017最後一天 雖然外頭風大 但陽光燦爛無比 還沒曬到的趕緊出門唷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12-31 22:12:0050405你在說2017年 BoardCourt壓軸大戲嗎?不怕抖的人在看喔XD
作者: luckyelf 2018-01-01 02:34:00
祝 大家新年快樂 !
作者:
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
2018-01-01 06:59:00我在大陸山東張家屯11號進了一批罐頭,友人問我:進罐何用?答:餵豬。又問:咋吃罐咧?又答:此豬又聾又瞎,也不用腦,灌屎灌尿也是能長,又叫好灌豬。再問:灌屎尿可,咋買罐咧?再答:不餵罐不行啊,不餵還咬人呢,被這好灌豬咬了還能找誰說理去?灌著罐著也就習慣了。終問:這都成嗜好啦!?終答:是啊,嗜好灌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