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購買證明及發文門檻之修訂

作者: tsining (ts念作踢欸死)   2015-08-17 01:51:11
來,我先XD
依照慣例自我介紹,大家好,我是那個臉很爛的ts
我對廠商偷渡業配的立場請參考前文
https://www.ptt.cc/bbs/MakeUp/M.1439280541.A.7A4.html
跟上篇一樣,以下我講話可能會很難聽,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這邊只對第一點「針對發文產品留存證明加入版規,作為最低底限保護條款」發表意見
我認為這個規定如果加進板規,降低發文意願還算小問題
重點是,它將會是一項粗糙且窒礙難行的規定
首先,會遇到判定上的困難
不說其他的,試問單就以下情況,板主要怎麼判定?
1. 朋友送的
2. 很久以前買的
難道要:1. 叫板友的朋友提供購買證明 2. 無解
如果拿不出來,朋友送的就不要寫?很久以前的產品就不要寫?
很多產品都是要用一陣子才能寫出詳細的心得文,用得越久,購買證明就越有可能沒留
難道要用這項規定壓縮這類愛用品心得?
再來就是,除了心得文,板上還有一個分類叫妝容
妝容文一般會用到很多產品,難不成裡面所有產品我都要留購買證明?
要是板規這樣訂,不說其他板友,我第一個就不想發文
第二,除了判定上的困難,再來就是,這項規定非常容易規避
我敢保證,如果這項規定入美妝板板規,一般板友不一定,但廠商一定拿得出購買證明
這樣要防的到底是誰?
最後,不要跟我說「有人檢舉才會要你拿出購買證明」
就算你寫的不像業配,依照之後可能會訂出的板規,有人懷疑+拿不出購買證明就要桶
最壞的情況就是,我就專門搞我看不順眼的板友就好了啊
我討厭誰,他一發文我就檢舉他
他拿不出購買證明,依照板規,板主也只能桶他
但這樣顯然不妥
我認為,部分板友不該要有「板主幫你過濾廣告文」的想法
這幾句話真的非常難聽,但我還是要說
如果你自己不動腦,被騙怪誰?
你好騙的話,廠商不騙你,他要騙誰?
要是廠商騙不到人,他還會不會花時間在這邊偷渡業配?
就像我上一篇說的,唯有獨立思考,才是杜絕美妝板廠商偷渡業配的唯一方法
加一堆發文規定,苦的只會是一般板友,絕對不會是廠商
謝謝大家看到這裡,若有冒犯我很抱歉
※ 引述《wings30222 (翅膀兒)》之銘言:
: 1. 針對發文產品留存證明加入版規,作為最低底限保護條款。
: 2. 推發文資格調整,門檻提高。
: 以上詢問板友意見
: 是否加入版規?
: 是否須投票?(投票須承擔廠商帳號灌票風險)
: 彙整完大家意見後
: 會於近日舉行投票
: 沒有板規能夠盡善盡美
: 也只能盡量循著現況去做修訂
: 也只能盡量循著現況去做修訂
: 也希望大家在沒有任何證據下不要去質疑板友的心得文
: 因為已經不只一次看到被砲火猛烈攻擊的文章OTZ
: 廣告部分也是我們努力在防堵的
: 希望大家能多多提供意見
: 會納入這次修訂跟廣告文相關的板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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