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小弟好奇查了一下歐冠參賽資格
發現今年2015/2016賽季開始採用新賽制
頂級聯賽的參賽名額上限由原本的4隊擴增為5隊
也就是歐冠冠軍不在前4名的情況會變成4+1支隊伍進入歐冠(前四+歐冠冠軍)
歐冠冠軍擠掉第4名的情況不再發生
第4名無法踢歐冠的情況變成歐冠冠軍+歐霸冠軍都在同一聯賽且都不在前4名
(這樣會是3+2,也就是前三名+歐冠&歐霸冠軍)
不過我的小疑問是如果今年最後利鳥拿到歐霸冠軍且不在前四的話
那麼明年英超的參賽資格是否為4+1呢?(前四+歐霸冠軍)
因為資料並沒有明寫這種情況,不過有說歐霸冠軍直接賦予毆冠參賽資格所以我覺得應該是這樣
不知是否是小弟我的認知或資料有誤?
因為這關係到我魔的爭四歐冠資格所以想和大家討論看看XD
敬請各位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