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meqq (姆☆哭哭)》之銘言:
: 真的有人對於跟法官17量刑很有興趣ㄇ
: 我是沒捨麼興趣啦
: 不過我蠻好奇8+9跟法官一起量刑會不會有沒有捨麼有趣的事發生
: 話說我覺得國民法官
: 學歷要求有碩士都不過份R
: 竟然高中即可==
我覺得對於案例的判定能力
跟學歷絕對有正相關
但是正相關的程度有多大我就不敢下定論了
凡事都有例外
講難聽一點
光是一個案件給不同法官判會有不同結果這件事
我就覺得所謂的"標準"真的是曖昧不清
我個人希望台灣可以仿美國
法官必須有一定年齡以外還必須有律師的實業經驗
不然一堆直接轉職成法官的低能兒
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這種的條件"應該"會比要求學歷更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