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7-12-30 18:34:06※ 引述《geniuswind (天才旋風)》之銘言:
: ※ 引述《NewMacpro (可口可麥(mio'A'oka))》之銘言:
: : 他只是要問我英美法的問題= =
: : 一個貓空法 問東吳法
: : 尼悶敢信0.0?
: : 是貓空法吊車尾膩っzzzZ
: : 能家兒噗信zzzZz 明明揪是趁機卡油zzzZZ
: 幹咧
: 我不是說了
: 我們學校英美法要學
: 英美法導論 4 學分
: 英美侵權法 4
: 英美契約法 6
: 美國刑法及刑事訴訟法 4
: 美國憲法4
: 其他學校哪像我們這樣搞
: 別人都英美法只是4學分的選修
: 所以我英美法比較強是正常的
: 可以理解了嗎?
是說
我覺得英美法比傳統法學重要
除非有學長姐罩100%考上律師進大所
或是家裡有所願意收
不然還是要蹲葛幾年
沒考上更慘
只能在事務所打雜過苦逼生活
可是會英美法
尤其是英文流暢就不一樣惹
可以去海外當駐地法務
領台灣兩倍薪水
而且很多國際廠,貿易商
也很吃英文契約
能拼過面試薪資整葛upup
傳統法學沒考過律師
跟做喘產工程師是差不多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