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7668 (玻璃雙標藐視亂鼠)》之銘言:
: 首先
: s文本就不一定要公告
: 我之前也這樣沒公告警告過修正
: 但沒就這樣桶
: 好 今天我認為為何要s
: 就表示我本就認為這文有爭議
這段沒問題
: 但我做法是會會同其他板主討論
: 可是4-7-1
: 本就寫明板主
: 也就是本就可以自己判斷自己水桶了
: 另
: 因s文的原因本就是板主認為該文有爭議
4-7 〔蓄意引戰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且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 所以符合4-7-1的且該文內容有爭議
: 以上是我個人看法
: 不代表其他人也一定這麼想
: 以上
今天很顯然就是在這段
板主S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且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的解讀有歧義嘛
瓦特上一篇也說了,如果要照房子人的解釋
那根本只需要
板主S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就可以了啊
後半段完全就是多的
因為就是 原PO 內容具有爭議性
才會S文嘛
今天板規這樣寫
不敢說大部分的中文使用者,
至少我會把「且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當作是「回覆相關文章」的描述
我不知道有沒有私人恩怨啦
畢竟不喜歡阿康的人(們)會把所有的事情朝著對阿康不利的方向解讀也是很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