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blem001 (惡墮★水瀨祈士)》之銘言:
: → walter741225: 小雨也很委婉地表示 "當獨斷被申訴時 應補採多數決" 03/21 22:05
: → walter741225: 沒明講 但是正常人的智商應該要接收到這個訊息了 03/21 22:05
: 這點我有寫信去煩過基德
:
: #6 不論是警告、水桶或是罪大惡極之永久水桶
: 均不得由非原板主群解除或重審
:
: 有疑慮者請依照站方或群組申訴條款之期限規定,向所屬組務板申訴。
: 這邊的定義是
: 原本發布公告的板主或板主群中參與認定的板主
: 所以申訴案別人來回覆
: 又可以弄一個新的檢舉案出來
: 嘻嘻
→ walter741225: 那死定了 小雨開這個判例03/21 22:20
→ walter741225: 往後就是 獨斷 申訴失敗 上訴 發還重審03/21 22:20
→ walter741225: 板主想幫忙省事都辦不到GG03/21 22:21
其實如果他真是獨斷 沒有經過其他板主協調
那麼去C洽BM要求其他板主(原板主群)重新作多數認定是ok的
我以前就有被前任板主群搞過 去C洽BM要他們重新看一下
才發現他們多數認定那邊出了問題 最後才給我解桶
但如果會搞到被丟去小雨那邊 代表板主群那邊協調就有問題
然後案件一被丟到組務那邊去就可以開罷免 根本死亡連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