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一下看ID辦案這個好了
現在就是一件事情
剛從水桶出來的ID 做了被5退
一個前板主 為了參選標準 自承有連續發文要達標 無違規
羊板主說 前科犯本來就會影響板主自由心證
之前在跟醫生討論甲王案他也是因為累犯而判
我覺得阿 看累犯程度 看ID行為辦案
在一個人治的板面是有一定的必要性
問題在於
竟然有一件事情
其他人來做是"完全無違規"
而前科ID或特殊行為ID去做了直接嚴判
這就是問題所在
如果這個行為是爭議行為
那一個乾淨的ID去做了這件事
就算要給無違規 也不應該是單純的無違規
口頭警告不可再犯之類的是必須的
並且從下次開始當作累犯與特殊ID視之
都沒有就表示這樣的行為是"毫無爭議沒有違規的"
那這樣的行為為什麼特殊ID來做 會判到退五?
這才是問題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