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也是單親的孩子惹

作者: Sasamumu (⊙▽⊙)   2018-11-19 14:14:22
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
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
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二、對負扶養義務者
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
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
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至於怎樣算顯失公平還是要法院裁定
然後我推文有誤,親子關係是無法透過死亡或收養以外等方式中止的
我自己看過的判例是父親從小就離家,然後自己本身的經濟收入也無法支撐扶養支出
法官判不須扶養
"通常"
法官比較傾向維持原義務關係,這跟法律想要保護的核心概念有關
我的建議是:
1.現在就斷絕一切可能的金錢交流
2.收集相關的金留紀錄
3.放著等他們老,社會局會先用遺棄罪找你,到時候你再上法院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18-11-19 14:16:00
嗯嗯 跟我想的差不多
作者: KiriyamaRei (桐山零)   2018-11-19 14:17:00
是說也要他們有告才會需要處理不是 這個可能性有大到需要現在擔心嗎
作者: Marauder (Chaos)   2018-11-19 14:17:00
我沒有跟他們有金錢交流就是了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18-11-19 14:17:00
小朋友不董法 會怕很正常
作者: Marauder (Chaos)   2018-11-19 14:18:00
不然以我的態度不管這些的1.2都有 我覺得3太麻煩才問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1-19 14:19:00
還是問一個問題好了 國高中被趕出去所以學費從國中開始就是自負?還是從高中開始?
作者: Marauder (Chaos)   2018-11-19 14:19:00
算是 我自己滾的 但我也沒跟他們有太交流了啊高中然後高中主要都靠朋友家那邊
作者: Sasamumu (⊙▽⊙)   2018-11-19 14:20:00
扶養義務是到小孩20歲為止
作者: Marauder (Chaos)   2018-11-19 14:21:00
不過高中有跟我哥借過一些錢但我哥跟我同母異父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8-11-19 14:21:00
沒有 我只是怕問到的答案是都是家裡付的 還好沒有
作者: yulis (笨蛋 尤莉絲)   2018-11-19 14:21:00
你要養葛格了
作者: KiriyamaRei (桐山零)   2018-11-19 14:21:00
借錢不算 供吃住那種才叫扶養
作者: Marauder (Chaos)   2018-11-19 14:22:00
沒有 我高中就完全斷來往了喔喔 那沒有 不過我哥不會在意這些才對總之 先這樣 謝謝大家
作者: hollande (心愛騎士來喔)   2018-11-19 14:25:00
有兄弟姊妹就不太用擔心惹
作者: Marauder (Chaos)   2018-11-19 14:26:00
可是我是被丟到另一個的我跟我哥不同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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