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以核養綠公投過關 《電業法》非核家園條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8-11-25 02:38:57
※ 引述《AoyamaNanami (七海)》之銘言:
: 剛剛八卦有新聞了
: DPP看來還要繼續硬幹下去
: 可撥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告訴中央社記者,公投第16案主文是要求廢除電業法第
95條第1項,依公投法規定,從公告日第3日起,該法律條文將失去效力。
Kolas表示,不過,即使該項條文失效,政府推動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因為實務上
已不可能讓核一、核二與核三廠延役。
依法核電廠在除役期限前5到10年必須提出延役申請,核一與核二廠除役在即,已來不及
申請;核三廠則是要在108年前提出申請,但申請的作業評估時間要4到5年,時間上已來
不及。
至於核四廠商轉部分,Kolas說,台電在今年評估,核四商轉需要6到7年,且需要耗資新
台幣688億元。如果明年重啟核四,6年後是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已經達成,屆時已不需
要核電,因此核四也沒有商轉的必要。
你廢了我的髮沒關C,我還是能用程序擋你 窩顆顆
這TM跟管案有什麼不一樣?沒有法律依據也能惡搞到底,這就是你大DDP
什麼什麼,你說2025到底怎麼評估的?現在還要一面減煤哦,辦得到嗎?
這干你大DDP屁事,反正2025還不知道誰當家咧,能源政策?再說啦
今天是大家很好心幫你解套了當時隨口喊的2025
為了大家,為了國家,為了我們共同利益,不管這個國家叫什麼
結果呢?自己想死,還要拉著全部人把繩子套在脖子
這是生怕你死了,全台灣沒有一起陪葬的概念
作者: QoGIVoQ (乳酸菌)   2018-11-25 02:42:00
不要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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