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檢舉遭警盯胸部性騷 查無事實反遭警控誣告

作者: Marschiert01 (海德里希)   2018-12-30 14:08:37
可悲台女 想賺結果踢到鐵板了齁
陳姓女子在派出所領失物,覺得被鄭姓被員警盯胸部、下體看,很不舒服,控告鄭涉嫌性騷
擾,但沒有告成。鄭姓員警獲還清白後,認為無端被長官、檢察官調查,反控陳女涉嫌誣告
,案經檢方起訴陳女。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女告鄭性騷擾是主觀的感受,申
告的事實不是捏造,不構成誣告要件,判陳女無罪。
據了解,陳女在2015年8月22日,向「1999」市政熱線報案,指稱當天在派出所被備勤的鄭
姓員警以眼神注視胸部、下體,要控告鄭員涉嫌性騷擾。陳女後來到分局製作筆錄,還是指
稱被鄭員性騷擾,但分局行政調查、台北地檢署刑事偵查後,都認為鄭員未涉及性騷擾。鄭
認為無端惹禍,氣得告陳女涉及刑法誣告罪,結果檢察官偵結起訴陳女。
北院審理時,陳女辯稱,她是到派出所領失物時,短暫走到值班台的旁邊,鄭姓員警曾和她
講話,因感到鄭的視線,讓她當下覺得很不舒服和恐懼,所以就到派出所的另一側清點遺失
物。
法官勘驗當日派出所值班台監視錄影光碟,發現陳女確實從派出所值班台的左側領到遺失物
後,短暫走到右側,再從大門離開,依常情陳女可直接在值班台前清點、確認,卻走到值班
台右側確認後才離開,她稱當時鄭員的眼光及言語讓人感受到不舒服,不是出於憑空捏造。
法官認為,性騷擾罪是否成立,需依被害人主觀認知及客觀合理標準等情判斷,分局性騷擾
事件調查處理小組等單位,雖調查認定鄭員性騷擾事件不成立,但也不能認為陳女故意虛構
、誣陷鄭員入罪,在不合誣告罪要件下,應判決無罪。本案可上訴。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8-12-30 14:09:00
我都盯男生的下面
作者: TsushimaRiko (津島梨子)   2018-12-30 14:09:00
可撥台女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18-12-30 14:10:00
以後警察看到女性報案 一律戴上眼罩
作者: surimodo (好吃棉花糖)   2018-12-30 14:11:00
誣告要件是啥
作者: hulucat (呼嚕貓)   2018-12-30 14:14:00
捏造事實比如說,如果那台女說警察摸她屁股,就有可能變誣告
作者: tomuy (咖啡中毒)   2018-12-30 14:16:00
母豬
作者: jeeyi345 (letmein)   2018-12-30 14:22:00
主觀事實不是捏造 客觀事實是
作者: whale666 (鯨魚)   2018-12-30 15:17:00
母豬賺錢真容易
作者: isaswa (黒丸)   2018-12-30 16:10:00
主觀感受可以拿來定罪不覺得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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