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被刺傷崩潰連噓的模樣真的可笑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19-02-02 22:46:11
※ 引述《emptie ([ ])》之銘言:
: ※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銘言
: :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銘言:
: : : 不是這樣的
: : : 他們當時在爭的是
: : : 以後484板主心情好可以隨時海巡超過14天的文
: : : 羊板主才表明他有先S才有後續處裡
: : : 先不論真正S的時間點
: : : 我認為 S之後未予以水桶 要說這是判決太牽強
: : : 就是看到違規 做個記號而已 我才會以檢舉來類比
: : : 檢舉就是路人幫忙警察做記號 然後回報給警方
: : : 如果要說是先判決後集中公告
: : : 那他可以先水桶 站內信通知 推文直接判決違規
: : : 或直接刪文改標題 X-X違規海巡
: : : 但他有做任何一樣嗎?
: : 整件事來看
: : 出現爭議文->當下或當天被s標記->一個月後處理
: : 對啦
: : 我第一篇也說了
: : 應該推文或寄信告知比較明確
: : 但他並不是海巡14天以前文章
: : 而是14天以前的文章先標記之後處理
: : 這兩點差很多吧
: : 不過羊羊的公告讓他變成很像前者不是後者
: : 就有人搞不清
: : 然後針對前者討論很開心
: : 討論版主桶14天以前的人 ㄎ
: : 怎麼無視使用者文章被標s放一個月還不自刪
: : 可憐 被扎個稻草人打:(
: 問題是S了不作任何事
: 在目前連系統記錄都沒有的情況下
: 不就是跟沒做差不多…
: 到時候板主連要保護自己的證據都拿不出來
: 當然羊羊提出的也是另一種解套方向啦
: 讓板主可以巡超過14天的
: 畢竟這個14天規定算是免於板主被大量檢舉spam的保護機制吧?
嘛其實前面講的都差不多了
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只s就說有水桶的處置太牽強
真正打中我的點的是羊羊凌駕板規的宣告
還說版主海巡不受時效限制咧
這才是最嚴重的事情
如果公告是說處理先前已標註違規之舊案
時效內已有註明違規
我才懶得回去看
是說
現在是不是先喊崩潰就贏了呀
https://imgur.com/RMCCKlL.jpg
作者: emptie ([ ])   2019-02-02 22:55:00
對不起 被羊羊釣到了 我很遺憾
作者: rainnawind (守序邪惡的雨颯)   2019-02-02 23:06:00
綠畜造謠仔在貼的圖 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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