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80元x30天=2400元
午餐:150元x30天=4500元
晚餐:150元x30天=4500元
化妝品:5000元/月
衣服:10000元/月
房租:12000元/月
水電瓦斯:1500元/月
大樓管理費:1000元/月
零食水果:3000元/月
一天消費在吃的東西上 = 80+150+150+100 = 480
我認為帳面上看起來很嚴格
但要是把假日飯局也算進去那還有的說
只是我猜這應該是分開算沒列
化妝品我覺得算消耗品
可能偏貴但是屬於必要開銷
衣服 如果這個算在娛樂(如:課金)的話
那這個價格也頂多是偏高但是必須要
但我認為娛樂也是屬於未列項目
房租 水電瓦斯 管理費
這個列爽的吧 除非他自己住真的自己付那麼多
不然這個都爸媽付的吧
這個就是給爸媽養 然後想要全額轉嫁
只能說他爸媽太厲害了
各位假如生一個女兒一個月除了學費雜費之外 46000一個月
那也難怪新北一堆鬼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