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時和學長「在廁所壞壞」!隔天被全班譏笑..

作者: Marschiert01 (海德里希)   2019-03-16 11:47:37
台女一桶金業績+1
台北一名20多歲的年輕女子,念國中時,曾和盧姓學長在學校廁所裡做愛,後來分手過了10
年,女子突然想起當時做愛隔天,她就成了全班笑柄,越想越氣,怒告盧男性侵,雖年代久
遠,不易取證,但剛好盧男涉地下匯兌案遭收押,被提訊出庭時直接坦承當年有和學妹做愛
,因此被台北地檢署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據了解,提告女子在學校的異性緣很好,是許多男學生追求對象,她指控,當年還在念國中
時,因為年幼無知,在懵懵懂懂的情況下,先後1名男同學、1名學長交往,並分別發生過性
關係,但之後嘿咻的事情不知道為何在班上、學校傳開,讓她飽受同學訕笑,因此儘管事情
距今10年之久,仍越想越氣,控告2人性侵
因為全案僅被害人指控,辦案人員還在研究要如何取得當年事證時,剛好被告的盧姓學長,
因為涉及另一件以飯店為據點的地下匯兌案,遭法院裁定羈押,檢察官借提他出庭訊問,他
聽到女子指控後,二話不說,坦承1999年1月間,曾在下課後,和學妹相約學校幽會,並在1
樓男廁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考量當時女子年僅15歲,即使當時雙方是男女朋友,你情我願情況下發生性關係,盧
男仍涉《刑法》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依法提起公訴,另名男同學因否認和被害人做愛,
被以事證不足,不起訴
作者: focon (肥肥姆咪)   2019-03-16 11:48:00
三小
作者: CloseFeather (克洛斯.菲勒)   2019-03-16 11:48:00
哇幹 這樣也行????
作者: dichenfong (S級英雄第一位 唬爛超人)   2019-03-16 11:50:00
太扯
作者: tom50512 (空心菜)   2019-03-16 11:50:00
這是教導我們還是另一個男生聰明嗎 乾哪個白癡這樣判的
作者: SOSxSSS (可愛的女孩有大大的jj)   2019-03-16 11:51:00
法官大人英明
作者: GGOPEN (狄會貴)   2019-03-16 11:51:00
三小
作者: tLuesuGi (上杉不識庵真光謙信)   2019-03-16 11:57:00
...
作者: oz5566 (阿康)   2019-03-16 12:00:00
幹你娘 十年前也可以
作者: helba (網路貧民窟)   2019-03-16 12:22:00
法官都智障啊
作者: whale666 (鯨魚)   2019-03-16 12:37:00
臭母豬
作者: crazy6341556 (power_spike)   2019-03-16 16:07:00
超 不對勁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