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
2019-05-22 17:37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8歲女童慘遭3度性侵 媽媽男友伸狼爪遭判9年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彭姓男子因連續4度酒駕入監服刑,但他出獄不到3個月就朝女友年僅8歲的女兒性侵
,還一連下手得逞3次,全案曝光後彭均認罪坦承;法院痛批他為逞私慾,嚴重戕害女童
身心發展,審理後依3個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性交罪,共判處他有期徒刑9年4個月。
檢警調查,彭男(30歲)2014年至2015年間就連續4度酒駕,合併執行1年2個月,2016年1
2月才剛出獄,隔年2月到4月間和女友同居時,趁對方不在就朝她8歲女兒伸出狼爪,接連
3次性侵得逞,直後女友發現小孩神情有異、下體有傷,這才驚覺遭彭所害並報警提告。
法院審理時,彭均坦承不諱,和女友、女童指證相符,另有性侵訪視紀錄等佐證;院方認
為,彭明知女友的女兒心智尚未成熟,非但沒有關愛晚輩,反而罔顧她性自主權,為逞自
己私慾連續3次性侵,嚴重戕害女童身心健康,破壞她對周遭人際信任,更恐損日後對兩
性的正確認知,危害甚鉅。
法院審酌,彭距離前案出監不到3個月又再犯,可見他自我空款能力不佳,應予嚴逞,並
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各判處7年4個月,應執行9年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