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要姪女幫口交、打手槍 還說「我教你打砲」

作者: Marschiert01 (海德里希)   2019-06-10 15:10:16
曾姓男子2013年6至8月暑假期間,趁著和國小剛畢業的姪女同住,先以替她按摩名義誘拐進
[0m房,卻伸手摸胸、下體猥褻,還變本加厲說「要教她打炮」,就命她幫口交、打手槍並性侵
得逞,少女因害怕隱忍多年才說出,法院痛批曾罔顧人倫、戕害姪女身心,依妨害性自主罪
判他10年。
檢警調查,曾暑假期間朝姪女摸胸得逞食髓知味,就要她脫褲伸手摸下體,後來要求她打手
槍、口交,還闖進浴室性交,直到少女年國中後才和親戚、母親說出實情。
檢方訊時,曾坦承有叫姪女替他打手槍、口交到射精,在房間、浴室都有發生過,也告訴她
不要跟別人講,但辯稱說都沒有違反她意願,辯護人則說,根據少女證詞得知,其內心雖不
願意,但沒有將想法表達出來,曾並未用強暴、脅迫手段。
少女證稱,叔叔先叫要她進房間替他按摩,後來就叫要她把褲子脫掉,自己因為害怕所以照
做,對方就摸她下體,後來叔叔又問她「會不會打砲」,還說要教她就把手指放進下體、要
求替他打手槍。
她表示,後來甚至趁他洗澡時進去朝她性交,每次都有跟叔叔說會痛、不要,但對方都說「
試試看」、「弄弄看」,自己不知該如何反抗,且叔叔體型大又對自己小孩很凶,她害怕到
無法拒絕,事後還交代她不要跟爸媽講。
院方認為,少女對於遭性侵過程細節敘述雖略有出入,但基本事實大致吻合,且她年紀尚輕
,對於男女之事懵懂,若非親身經歷應難以憑空杜撰,且說法並無特別誇大。
少女親戚也證稱,她到了國三才把事情說出,表示被叔叔帶去房間做了不該做的事,最後才
輾轉告知她母親。
法院審酌,曾為滿足性慾不顧姪女感受,罔顧人倫,戕害少女身心健全,造成她內心難以彌
補的陰影和創傷,犯後僅坦承部分犯行,態度難謂良好,依1個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判8個
月,另依3個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判3年6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作者: SecondRun (雨夜琴聲)   2019-06-10 15:11:00
OP?
作者: whale666 (鯨魚)   2019-06-10 15:11:00
好爽 這種機會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19-06-10 15:18:00
太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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